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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行业可谓“儒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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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13: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如题</P>
<P>做传销行业的人,可以是正直的商人(所谓的“儒商”)吗?</P>
发表于 2007-12-8 23: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见过的所有传销行业的人,都距离儒商甚远。</P>[em0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9 14: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似乎做什麽都是爲了生意,所以做了兩個星期就辤了,結果似乎被那些人排擠,視爲“弱者”、“目光短淺”、“庸才”。

齊魯風兄,可以再補充一下嗎?传销行业的人如何的“距离儒商甚远”呢?
发表于 2007-12-9 15: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P>各有自己适合的行业啊。呵呵。</P><P>传销行业的大多都是连哄带骗的,目的性非常强,太功力,而且被洗脑的缺乏人情,哈哈,当然距离儒商甚远了 </P>
发表于 2008-1-22 22: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商是个技术工种,扯不上任何意识形态的东西。三百六十行都冠个三教九流的名来一一考评,这个讨论就没完了。作为商人,连哄带骗及目的性强我觉得都无可厚非,先儒后商只是个态度,而具体实施时,是要讲究行业内的操作规则的。除法律的基本约束,没人有资格说商人只能采取哪些手段赚取多少利润、否则便是不仁不义。商道是诡道,是投机倒把,动机再纯也并不能促成技术手段的成熟。有神仙见船家奸恶纤夫受苦,叹世道不公,改了河道。于是纤夫全都失业饿死了。所以应该客观考察其人其事的社会效应。行业规则总是符合利益的,不管是小众的利益还是大众的利益,如果这个利益侵犯到其他利益,那么受到损害的利益集团自会站出,这点他人无法代劳。道德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作评论标尺的。儒不该被标准化,商不该被标准化,世界上有很多人,有各种各样的人,都不该被标准化。摘段不相干的,可做事件考评的参考:“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
发表于 2008-1-25 0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和直销两者有很大区别,不能一视同仁。直销还要看是什么人,有的人可以算,有的不能算。不能同日而语。
发表于 2008-1-25 1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过儒商。更不用说传销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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