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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 1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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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社会的各个部分都有其功能,其结构更近似生物体,而不是机器.两个车轮可能会安装得不好,但两条腿长出来自然是和谐的,畸形只是例外.一个社会的秩序也是自然形成的,并不是谁可以先设计一个比例,然后用于制度建设.或者说任何强行实施的制度,都不会长久.</P><P>中国一直有礼治和法制之争(用法制而不是法治这个词是因为现代所谓法治是要以自然法为基础的,和中国法家所说的帝王利用势和术成为唯一立法者不完全一致),观其实际政治,这两种治法实际上一直是并行不悖.如果有一个比例,这个比例也是在历史中自然形成的,适合于当时的社会需要.并不是说谁做了英明决策,或者是犯了错误,让礼多法少.</P><P>一个社会要存在,必须要有一整套规范系统,让人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礼和法都是这样的规范系统.一般我们把礼理解为一整套习惯,风俗.任何原始社会都是只有礼而无法的.那么是不是说,中国传统偏重于礼治就很原始呢? 阅读所及,对中国礼治历史渊源的研究,今人邹昌林最有见解.其观点是:纵观世界史只有中国是第一代原生文明,在中国国家形成之前没有遭到破坏,其氏族社会的风俗习惯有时间和际遇发展成一套复杂和精细的系统,而直接可以改造成国家制度.其高峰就是周公制礼作乐.</P><P>西周可以说是纯粹礼治的.其核心是天下一家,国家和社会浑然一体,组成一个宗亲道德共同体.平王东迁之后,大家庭逐渐解体,以前的礼不足以维持社会的秩序,才有了刑的兴起.一般来讲,社会规模日趋扩大,流动性日趋增强, 法制替代礼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秦的速亡,是因为滥用民力,并不是法家理念的错.汉承秦制,依然严刑峻法,但修养生息, 仍可造就一个繁荣的社会. 但是,由于汉儒的努力,中国在很大程度上重新礼治化了.汉儒的成功,从客观条件讲, 一方面是因为儒者对古代典籍的掌握使之成为教育领域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是战国以降,虽然在国家层面,礼治已经不复存在,但在社会层面乡里家族仍然是最基本的结构,因此,礼治的原则仍然有极强的亲和力.从主观上讲,由于三代的存在,至少对于儒门信徒,有了一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理想社会.如果说儒墨道法都有对天道的信仰的话,只有儒者才成为了这个理想社会的统治原则, 即孔子所说的天之未愿丧之斯文的承担和传播者.他们相信斯文体现了天道,而有极大的热情弘道, 来转化现实政治和社会秩序. 儒家最后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并不是政治权力操作的结果,而是因为其显示出的巨大文化社会力量使政治权力不得不借重之.</P><P>当然势异时移,中国不可能再成为一个宗亲共同体,也才有所谓的外儒内法.这一提法,并不意味着儒只是外在的装饰,或者说是虚伪的欺骗.法制虽然不可缺少,但因为外儒的存在, 由外而内,礼治不仅仅成了政治统治的表达语言,而且也成了立法的原则.法只是统治不可或缺的工具,礼才是统治的根本,礼的基本原则就是我们所说的五伦.孔子所谓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礼意味着自我控制私欲,承担作为君,臣,父,子,夫,妇,朋友的责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西方法治的出发点是自然状态,每个人首先都作为纯粹的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个体存在,然后通过契约组成社会,而契约的道德基础则是天赋权力.但这种所谓的自然状态只是理论的预设,从来没有真实存在过.人必定是出生在一个团体里面,人必生而为人子女,而后为夫为妇,为父为母,这才是人的真实的自然状态.由此每个人必有其天赋义务.礼治的道德基础即此天赋义务.西方的规范体系是以权力为核心概念来描述的,而中国的则是义务.我们可以把西方该体系的发展大约描述为习俗-法制-法治,中国大约则是:习俗-礼治-法制(短暂)-礼治+法制.礼是主导,法只在礼所不及的地方发挥作用.中国的这一礼治+法制体系并不是一个相对于西方法治体系落后种类.而是历史进化中的两个分支. 这一体系有其自身的扩展能力,应该足以支撑一个日趋复杂的社会.在明朝的道统与政统之争,满清时代商人的自治,以及现代泛太平洋华人企业和商业网络几乎不需要律师的运行方式等等很多方面,都可以隐约体会到这一体系自我发展而成为现代工商社会规范体系的可能性.遗憾的是,这一体系没有得到这样的历史际遇.</P><P>中国社会自发形成的礼治+法制秩序所受的第一次打击来自满清.满清在用屠杀和文字恐怖建立稳固统治的基础上, 基本的礼治+法制模式并没有改变.但满清统治背后有一个民族暴力集团,大异于明代孤悬于上的皇室.,极大改变了社会力量的对比,使皇权最终得到制度性的控制成为不可能.其异族统治的先天性不足,使满清朝廷最终无法成为迎接西方冲击的不可或缺的政治核心,结果是这一体系和整个国家一起崩溃了. 西来文化的影响,使以后国家的重建有了新的榜样.第三次打击.来自本朝开国之初的全能国家,整个社会的自发秩序被扫荡殆尽.</P><P>最近二十多年,中国可以说使从一个暴风骤雨的时代走了出来,迈上了稳步和平发展的道路.可是经济繁荣的同时是社会矛盾的激化.朝廷只有事实的合法性,单靠暴力威慑和经济发展,这根弦越蹦越紧.说不定哪天就吧嗒. 要以法治国,可不是出几部法典那么简单.法治的基础是宪政.即使迈出此步,西方现在的秩序可是几百年慢慢形成的,谁会保证中国不成为俄罗斯第二.要以德治国,和谐社会,大概和礼治也差不多,可现在的中国社会忠孝仁义礼仪廉耻全无,上下交征利,父不父,子不子,官不官,民不民.礼的社会基础所剩无几.</P><P>难!难!难!</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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