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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应当承认不同利益群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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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1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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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借用《中国青年报》一则报道的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提出,现在必须承认不同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存在,政府的责任是要创造和疏通多种合法的表达渠道,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中国青年报》2月14日报道)

在我国,习惯上没有利益集团的概念,因而也没有西方国家那种意义上的利益集团的活动,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权力中心高度重叠,整个社会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抽象利益,仿佛大家真是“同舟共济水让路,号子一喊浪靠边”,但是,我们毕竟生活在了一个利益主导的社会,由于利益的分化,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强化了这种分化,实际上带来了所谓社会结构的变化,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步形成,并分化组合成特定的“利益集团”。而我们一旦说起利益集团,就开始担心起权力资本市场化,
担心政府为利益集团左右从而导致公共性的丧失,很长一段时间里,代表“局部”、“狭隘”和“个人”利益的利益集团得不到承认,也不被允许存在和发展。 这固然与中国利益集团发展不平衡,代表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利益集团比较薄弱相关,但不能因此就否定利益集团的客观存在。承认利益集团的存在,并不是承认非法利益,而是要要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开、透明、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决策参与机制,将利益集团行为纳入制度化轨道。

利益分化必然造就新的社会势力寻求政治参与,从而给传统政治体制带来压力,一个成熟的政治体制应有相当强的适应能力接受他们,在规范的框架内接受他们合理的价值观念和权利要求。实际上,利益集团之间的互动也是社会利益协调的过程,由利益集团代表个人进行协调,大大降低了利益协调的成本,互动的结果是相互之间的妥协,使社会大多数人部分地实现其利益。这在经济学上叫博弈均衡,在物理学上叫矢量求和。

利益集团已经客观存在,遮遮掩掩只会使他们寻求非法化的路径来保证自己的既得利益与获利能力,更有可能使弱势群体失去表达利益的空间。吴晓灵的表达的观点,或许是一个信号,表明政府将在实现利益表达、博弈、调控的制度化方面会有所作为。当然,规范政府本身行为应为这种作为的前提。<!--对主帖发表意见放在主帖内容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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