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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茶棋香諸道] [转帖]燕来文选之六:批判现行围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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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11: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燕来文选之六:批判现行围棋规则

燕来文选之六o(︶︿︶)o 唉有六篇重要文章:
第一篇 日本棋人千年的误区和盲点——批判日本计目制围棋规则
第二篇 中国棋界百年的耻辱和悲哀——批判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
第三篇 o(︶︿︶)o 唉韩两国计目法规则的实质性批判
第四篇 “空属邻子”——现今地多为胜规则的非零缺陷
第五篇 棋问——投石冲破井中天
第六篇 以军事常识来评判两类围棋规则的优劣

声明&祈请
本人(张云琪,笔名燕来,中国人,居住在北京,护照号码为14 8657839,身份证号码为110102194203222730)因研究围棋而获得的知识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祈请国内外各界人士,怀抱如同围棋精神一样的高尚美德,对我拥有自己劳动成果的合法权益给予承认和尊重。


第一篇 日本棋人千年的误区和盲点——批判日本计目制围棋规则

唐代时,日本先后十九次派出遣唐史来到中国,同行的有大批留学的僧侣和知识分子,其中有众多的围棋爱好者。在此期间,唐代围棋的数路方法通过这些留学生传播到日本。

唐代的围棋是怎样的呢?
围棋的目的是为了棋子的生存,子多为胜乃千古不易之定理。
(请阅《敦煌棋经“子多为胜”句之解译》一文)
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研究围棋,人们不难对唐代数路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1. 唐代围棋为什么要求后走的一方收后?
这是为了平衡手数,使黑白两方下出的着数相等。
(唐代围棋为实现其偶数终局的规定,后下子的一方收后时是可以收一着单官的。)
2.唐代围棋为什么可不必收完单官?
这是(在平衡手数后)将未收的单官平均地分配给黑白双方。
3. 唐代围棋为什么要将俘子和死子填回到各方的围空中?
这是做棋——在手数平衡的条件下,经这样的手续做棋后,就使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数量相等。
4. 唐代围棋为什么只数空,不数子?
不数子有两个原因:
(1)做棋后,棋盘上各方棋子的数量恰为对局总着数的一半。只要记录了棋谱,就不必再数了。
(2)胜负由黑白两方活子数量之差来决定。求差时,棋盘上等量的黑白棋子不论数量有多少,它们都一样地互相抵消掉。因此,可不必关心棋盘上各方棋子的数量。
5. 唐代围棋数路时为什么要从所围实空中扣除活棋的基本眼位?
棋子要拥有留作恒气(永远不会被消灭的气)的基本眼位,才能最终永远地生存。基本眼位要保护起来,任其空虚,不得有棋子存在于其上——据此得到基本眼位是气而非子的认知。
数路的实质是数子——数一数在各方围住的实空中还能生存多少棋子。因基本眼位是气而非子,不能将它们与子等同看待,所以要将其扣除。
6. 唐代围棋“路多为赢”应如何理解?
各方所围实空中,基本眼位除外的空点叫做“路点”,简称为“路”。路点上可以填放棋子,也可省略填子的手续而将路与子等同看待。
一方活子的数量由两部分棋子组成:一部分是做棋后存在于棋盘上的子,叫做“局子”,另一部分是与子等同看待的路点,叫做“路子”。
通过做棋致使两方局子数量相等时,两方路子数量之差恰等于两方活子总量之差。于是,可用“路多为赢”来判定胜负——此即唐代围棋数路法之原理。
可见,“路多为赢”正是“子多为胜”——生存棋子较多的一方获胜。

唐代围棋数路法是一种简便的数子法。从时间顺序上说,是我国历史上产生的第三种计活子的数子方法。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计活子数子法,详情请阅拙作《计活子围棋规则》。)
简要概括地说,唐代围棋数路法的实质和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1)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下围棋。
(2)以“子多为胜”为准则来判定胜负。
(3)以“子路皆子,眼位非子”为依据来做棋数子(这里,眼位系指基本眼位即活棋必不可少的单方的眼位与双方的公气)。
(4)按数路法原理来简便地计算胜负。
(5)以“路多为赢”为表现形式来体现“子多为胜”之准则。

不知始于何时,日本棋人视围棋为争地的游戏,误认为围棋的目的是围地,树立起地多为胜的围棋观。日本棋人想当然地把“围地多胜”的围棋观加在唐代围棋之上,从而对唐代围棋做出了根本性的误解。日本计目制规则正是在这误解中产生,它保留着这误解的重要信息。
请看日本计目制规则关于地域概念的说法:
1.为什么不收完单官?
因为单官非地(只是无用的驮目),所以不收单官。
2.为什么要将各方被提取的棋子和死子填回到各自的围空中?
因为提子和死子都是负地,故应回填。每回填一枚,就使所围之地减少一目。
3.为什么不数子?
因子非地(有棋子生存于其上的枰点不是地),故不数子。
大家知道,棋盘上的361个枰点都是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也是十九世纪(含)前中国百代棋人不言而喻的认知。日本计目制规则竟视子(棋子占据的枰点)、单官与双活棋的目为非地,荒谬到如此地步,何其愚蠢!

唐代围棋是“子多为胜”(最终在棋盘上生存棋子较多的一方为胜方)而非“地多为胜”——这便是日本棋人千年的误区和盲点。
日本棋人误认为唐代围棋之“路多为赢”就是“围地多胜”,误以为在唐代围棋中存在着眼位非地的错误认识而致使唐人计地时要将基本眼位从所围实空中扣除。因此,日本棋人对于数空时要扣除基本眼位不能理解,进而不能赞同,终于,在距今700多年前的某个时候,日本棋人(笔者猜想应是高僧日莲)废除了唐代围棋数路时要从所围实空中扣除基本眼位的规定。日本棋人迷失了“子多为胜”这一最伟大、最简单的真理而走入歧途,日本棋人对唐代围棋之误解是计目制规则愚蠢的根源。

一方的棋被对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后,这一方就会多出一块棋来,从而多出来两个非子的基本眼位。按照中国传统的子多为胜的规则,多出来的这两个基本眼位要予以扣除。日本计目制规则取消了唐代围棋数路时要扣除基本眼位的规定,等效于做出下述这样一项荒谬的判决:
当甲方以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等手段使乙方的棋子彼此不能联络而多出来一块棋时(通常是将乙方的一块棋割断成为两块),要给予甲方扣减两子或两路(相当于两目)的惩罚。
笔者这样说的理由是,乙方被封锁、被包围、被分割、被切断时,会多出来一块棋并因此多出来两个基本眼位,按照唐代围棋数路时要扣除基本眼位的规定,多出来的这两个基本眼位应予以扣除。日本计目制规则取消了唐代围棋数路时要扣除基本眼位的规定,就使乙方获得了两个子的利益,等效于甲方遭受两个子的损失。
按照日本计目制规则,甲方每将乙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一次,乙方便可获得两个子的利益作为补偿,无异于甲方要受到扣减两个子的惩罚。甲方对乙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的次数越多,乙方所得到的补偿就越多,甲方受到的惩罚就越大。
“棋从断处生”这句著名的格言是千锤百炼的真理。日本计目制规则反其道而行之,对实施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等手段而积极主动的一方给予惩罚或曰对消极被动一方给予保护,难道是合理的优秀的围棋规则吗?地多为胜的日本计目法取代子多为胜的唐代数路法难道是一种进步吗?现今地多为胜的各种规则横行于世难道是围棋的福祉吗?回答只能是否定的!

日本棋人将“子非地”、“提子为负地”、“单官非地”、“眼位非地”等错误说法强加于唐代围棋,制造了围棋史上最大的冤案!不仅侵犯了创造围棋的我国先贤的名誉,也给中国古代围棋涂抹上愚昧的色彩,损害了围棋高雅优美的形象。
日本计目制规则取消了唐代围棋的座子,使棋手获得布局行棋的自由,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取消“每块活棋要保有两个基本眼位”的规定却铸成大错——正如倒洗澡水,连同盆内的婴儿也一起泼掉了。
从唐朝至今,一千年以来,日本棋人只学会了唐代围棋数路法的操作手续,却未能懂得数路法的科学道理,日本棋人未能透过中国唐代围棋数空的表象看出其数子的实质,在不知其所以然的境界下,将完美的“子多为胜”的数路法改变为愚蠢的“地多为胜”的计目法,是多么令人遗憾啊!

引进外国优秀、先进的文化和科技,学习它并超过它的日本精神,有无数明显的例证。唯独围棋——这至真至简的炎黄尧舜的大道,在日本成为千年难解之谜。
关于日本棋人在围棋历史上的功过是非,可从两个方面来评说:
一方面,从棋艺、棋技上说, 自十六世纪中叶至今,四百余年间,以历代名人为代表的日本棋士将围棋这充满智慧的争胜负的技艺发扬光大,使它成为日本的一项国技,成为日本的传统文化。十九世纪以后,日本在围棋的竞技水平上超过中国,成为围棋第一强国。在二十世纪,日本棋士对外传播、教授精湛的棋艺,不愧是中国和世界各国各地棋手的良师益友。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日本人民对围棋文化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是极其巨大的。
另一方面,从棋道、弈则上说,日本围棋界用“地多为胜”的数目法取代中国唐代“子多为胜”的数路法,背离了围棋的真谛,丢失了围棋的灵魂,造成了围棋在哲学上、科学上、艺术上的大倒退。日本棋人犯下的错误也是极其严重的。

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世纪之交也是千年之交的时刻,在中华神州,顺应天下的人心,计活子围棋规则诞生了。
以真正优秀的中国历代弈则为蓝本的计活子围棋规则是中华民族历代先贤的智慧结晶,它的诞生恰似围棋世界的雄鸡一唱。真理的光辉将普照天下,也无私地照耀在日本棋人的心田上。笔者谨以棋友的名义真诚友好地向日本围棋界热爱围棋的人们呼唤:尊重真理,改正错误。抓住历史机遇,做出正确抉择!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吴清源先生在其回忆录“以文会友”一书中写下的几句话:
那种“世界围棋的中心永存于日本棋院”的唯我独尊之观点,只有百害而无一利。日本棋界应该以宽广的胸怀,高瞻远瞩,为围棋在全世界传播普及作出应有的贡献。

修改于2005.06.03

第二篇 中国棋界百年的耻辱和悲哀——批判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

清朝后期至民国初年,大约100年时间,我国国运衰败。
列强的侵略使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弱国,人民大众受到严重的剥削和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贫穷困苦的状况是难以想象的。
国运衰,则棋运衰。
当其时,我国棋人挣扎于社会底层,难得温饱,完全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不可避免地沦为文化水平低下的贱民。
那时候的围棋,数棋时先要“还棋头”。但为什么要还棋头?却没有人能讲清其中的道理。

诞生于明代的子多为胜的“还棋头数子法”是我国围棋历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同唐宋棋人一样,明清棋人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下围棋,以“子多为胜”为准则来判定胜负,以“子路皆子,眼位非子”为依据来做棋(还棋头),采用简便的数子法来计算胜负。
但同唐代数路法相比,明代数子法更具以下优点:
(1)对局过程中不需保留俘子;
(2)做棋时不需将俘子与死子回填;
(3)计算时只需数出一方棋子的数量。

围棋的目的是为了棋子的生存,子多为胜乃千古不易之定理。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研究围棋,人们不难对明代还棋头数子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明代还棋头数子法是一种朴素的辩证数子方法。
它假想在非子的眼位与公气上有虚拟的棋子存在,这种假想虚拟的棋子叫做“虚子”;相对而言,真实的活子(包括路子与局子)叫做“实子”;虚子与实子合在一起叫做“复子”(好比数学中虚数与实数合在一起叫做复数)。
做棋后,若使黑白两方虚子数量相等,则两方复子数量之差恰等于两方活子数量之差。于是,可比较两方复子的数量来判定胜负。
(此即还棋头数子法原理)
对局休止、清理完盘面后,先要数一数黑白两棋的块数(其实质是数出两方眼位的数量)。
当黑白两棋的块数相等时,两方拥有的眼位数量也相等。这时,在各方的眼位上设置各方的虚子,在每个公共气点上设置半个黑虚子和半个白虚子,就将棋做成了两方虚子数量相等的局面。
当一方比另一方多一块棋时,这一方就比另一 方多拥有两个眼位。采取上述作法将使这一方比另一方多出来两个虚子。为平衡虚子数量,应要求这一方还给另一方一个虚子。
在理论上,还虚子应这样来进行——先将这方边界上的一枚棋子与这方眼位上的一枚虚子互换身份,然后取下这枚棋子并换上另一方的一枚表示虚子的棋子。
在实际上,操作手续十分简单——在黑白棋子的交界处取下这方的一枚棋子并换上另一方的一枚棋子。
一方比另一方每多出一块棋,就要还给另一方一个虚子。举例来说,当白方比黑方多三块棋时,白方就应还给黑方三个虚子。
还子后,就将棋做成了两方虚子数量相等的局面。
在此局面上,各方持有的虚子数量皆为恒气(眼位与公气)之半数;各方复子的数量等于各方子空之和(包括公气之半数);两方复子数量之和恰为361。
计算时,只要数出一方的复子数量,从361减去这一方的复子数量就得到另一方的复子数量。
比较两方复子的数量来判定胜负,复子数量较多的一方为胜方。
因黑白两方复子数量之和为定值361,故复子数量超过其半(180.5)者即为胜方。
(此即明清还棋头数子法设立归本数之原理)
简而言之,假想在非子的眼位上有虚拟的棋子(虚子)存在,并将棋做成两方虚子数量相等的局面(在此局面下,两方复子数量之差恰等于两方活子数量之差),比较两方复子的数量来判定胜负 ——这便是明代还棋头数子法的道理。

清末民初,国运、棋运的衰败,使中国围棋的竞技水平远远落后于日本。当其时,我国国手与日本棋士对局,被让两子还不能赢棋。但是,竞技水平低的中国棋手采用的却是优秀合理的明清还棋头数子制规则,而竞技水平高的日本棋手采用的却是差劣愚蠢的日本计目制规则。
(请阅拙作《日本棋人千年的误区和盲点——批判日本计目制围棋规则 》一文)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日围棋最初的交流中,由于中国方面采用的明清(还棋头)数子法是“子多为胜”的规则,而日本方面采用的日式计目法是“地多为胜”的规则,因此,对一局棋的胜负结果常做出不同的判定。
中日两国棋手曾就规则问题进行过讨论,甚至发生争执。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棋手对还棋头数子法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讲不出“数棋块,还棋头”的道理。更因当时的围棋界以胜负分上下,中国棋手技不如人,输了棋,也就输掉了在围棋规则上的o(︶︿︶)o 唉权。
(本文所述二十世纪中日围棋最初交流的信息见于赵秉义先生编写的<<围棋资料>>)
二十世纪上半叶,围棋竞技水平落后的中国向竞技水平先进的日本学习棋艺,同时也学习了日本落后愚昧的的地多为胜围棋规则。中国棋界在实质上接受了日本人以争地为目的来下围棋的观念,但在形式上仍采用简便的数子法来计算胜负。为了算出与日本计目制规则一致的结果,取消了明清围棋还棋头的规定,用计算土地数量的数子法取代了计算活子数量的数子法。
子多为胜是我神州中国流传了四千年的传统围棋的根本,中国现行规则及应氏规则抛弃了子多为胜的真理,就是丢失了围棋的生命与灵魂。这是多么令人痛心遗憾啊!

一方的棋被对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后,这一方就会多出一块棋来,从而多出来两个非子的基本眼位。按照中国传统的子多为胜的规则,多出来的这两个基本眼位要予以扣除。
(明清之还棋头等价于唐代围棋数路时要从棋子所围地盘中扣除眼位的规定)
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取消明清围棋还棋头的规定,无异于做出下述这样一项荒谬的判决:
当甲方以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等手段使乙方的棋子彼此不能联络而多出来一块棋时(通常是将乙方的一块棋割断成为两块),要给予甲方扣减两子或两路(相当于两目)的惩罚。
笔者这样说的理由是,乙方被封锁、被包围、被分割、被切断时,会多出来一块棋并因此多出来两个基本眼位,按照明清数子法,其还棋头之程序等价于要扣除基本眼位的规定。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取消明清围棋还棋头的规定,就使乙方获得了两个子的利益,等效于甲方遭受两个子的损失。
按照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甲方每将乙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一次,乙方便可获得两个子的利益作为补偿,无异于甲方要受到扣减两个子的惩罚。甲方对乙方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的次数越多,乙方所得到的补偿就越多,甲方受到的惩罚就越大。
“棋从断处生”这句著名的格言是千锤百炼的真理。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反其道而行之,对实施封锁、包围、分割、切断等手段而积极主动的一方给予惩罚或曰对消极被动一方给予保护,难道是合理的优秀的围棋规则吗?数典忘祖臣服日本难道是一种光荣一种进步吗?现今地多为胜的各种规则横行于世难道是围棋的福祉吗?回答只能是否定的!

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对眼位与路点不加区分,认为“子空皆地”,并将地称为“子”。其说法如“黑方占地184子,白方占地177子”(其和数为361,包括了眼位),竟说眼位是真子岂非咄咄怪事!
应氏计点制规则与数子制规则大同小异,其大同为“地多为胜”、“子空皆地”,其小异为“称地为点”及若干技术细节。
中国现行占地多胜的围棋规则形成于二十世纪初叶国运衰败的年代。数子制规则成文于五十年代,计点制规则撰于七十年代。

日本计目制规则产生于日本棋人对唐代围棋的误解,患有先天愚型不可治愈的痼疾。
由日本计目制规则派生出来的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和计点制规则产生于中国棋人对本国棋史的无知,是“国运衰,则棋运衰”的一则实例,浸透了中国棋人臣服于强国日本的屈辱、不幸和悲哀,是国耻的记录。
在二十世纪,地多为胜的观念一统天下,围棋的真理被湮没,争夺地盘的小道游戏盛行于世,生存斗争的大道围棋被抛弃,是围棋的灾难。

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世纪之交也是千年之交的时刻,以真正优秀的中国历代弈则为蓝本的<<计活子围棋规则>>诞生了。
计活子围棋规则是中华民族历代先贤的智慧结晶,它的诞生恰似围棋世界的雄鸡一唱。
真理的光辉将普照天下!
笔者谨以炎黄子孙的名义向中国围棋界热爱围棋的同胞们、向中国棋院领导人和公务员们呼唤:
抓住历史机遇,做出正确抉择。
择优汰劣,破伪立真,拨乱反正,洗刷国耻,弘扬中国围棋,光我中华民族!

修改于2005.06.06


第三篇 o(︶︿︶)o 唉韩两国计目法规则的实质性批判

由于日本计目制规则存在诸多缺陷,数十年以来,以赵之云、应昌期、陈祖源等人为代表的中国棋界人士o(︶︿︶)o 唉本规则给予了强烈的批评,日本规则在欧美甚至在日本(如吴清源)也广泛地受到批评和质疑。人们在技术细节上,在大量的案例上,指出了日本规则的种种不合理,如双活无目、盘角曲四、补最后一劫、单方有权的单官、不能提证死活而在实战中解决争端等等。
笔者要特别提到的是赵秉义先生,他最先领悟到中国古棋“活子多胜”的真理(时在20世纪60年代),第一个o(︶︿︶)o 唉本计目制规则作出了实质性的批判,他说“日本人将唐代围棋理解为围地多胜,从根本上说就是错误的。”

赵秉义先生致力于宣传围棋“活子多胜”的真理凡四十年,他创办四化学校,教日语教围棋,个人出资举办四化杯围棋赛(采用中国传统规则),其事迹感人至深。但是,“反对派太强大了”(赵秉义先生这样对我说),赵先生寡不敌众,终于败下阵来。
1993年,我曾将《仓颉围棋规则》(即计活子规则)寄给赵秉义先生,赵秉义先生写回信给我,他的一句话令我今生难忘。他写道,“得君后继,死可暝目矣!”

赵秉义先生是先驱者,燕来(笔者)是后继人。燕来o(︶︿︶)o 唉韩两国的计目法规则作出了更深入更有力的实质性根本性的批判。燕来的批判好比是三道闪电和一声惊雷。
三道闪电是:
1、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以争地为目的,却搞不清地的概念。
2、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采用计目制,却说不出什么是“目”。
3、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以计目法来计算胜负,却弄不懂计目法的原理。
一声惊雷是:
“日本人学围棋,一千年没学懂。”(韩国人也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06-2-18 1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说“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搞不清地的概念”呢?
大家知道,棋盘上的361个枰点表示地,不论其上是否有棋子,每一个枰点都永远表示地,这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此即中国棋院现行规则、应氏规则及计枰点规则之“子空皆地”的说法)。但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却不懂得这样一个常识性的简单真理。
关于地的概念,日本规则中第8条(地)这样写道:“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称为‘目’,目以外的空点为‘单官’。有单官存在的活棋称为‘双活棋’,双活棋以外的活棋的目称为‘地’,地的一点即为‘一目地’。”(简单说就是“惟目是地”)
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认为,棋子占据的枰点不是“地”,“单官”不是地,“双活棋的目”也不是地,是不是没有搞清地的概念呢?

为什么说“采用计目制的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说不出什么是目”呢?
请看一看日本围棋规则的相关条款:
第8条(地)写道: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称为目,双活棋以外的活棋的目称为‘地’。(简单说就是“惟目是地”)
第10条-1写道:双方达成终局协议后,相互把自己地中的对方死棋子取出,加算到提子中。
第10条-2写道:用提子互填对方的地,比较双方地的目数,多的一方为胜。提子数多于对方的地的目数时,以剩下的提子数加算到自己的地的目数中。
以上内容表明,日本围棋规则关于“目”的说法在其各项相关条款中自相矛盾。所以,笔者关于“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说不清目的定义”的批评完全合乎事实。
那么,究竟什么是“目”呢?
笔者在计枰点规则及其相关文章中这样写道:棋局休止,清理完死子并将做棋做成黑白两方的局子(摆放在棋盘上的棋子)数量相等的局面后,各方棋子所围住的空点就是各方的“目”。两方局子数量相等的局面叫做“停子之棋”(停,意为相等)。
(通常,在棋局中平衡手数并回填提子与死子后,就简便地将棋做成为两方的局子数量相等的局面。)
棋子占据的枰点叫做“子点”,简称为“子”;棋子围住的空点叫做“空”。子与空皆为地,一个子点与一个空点皆表示一个枰点,故为等价。做棋过程中,一方的子与空可以互相转换——在一个空点上填放一枚棋子,就将该空点转化为一子;从一方的地盘内取下一枚棋子,就将一子转化为一个空点。而在两方局子数量相等的局面下,一方的围空即是该方的目。
在一方的子与空的转化过程中,其地域总量保持不变——这样,便对回填提子与死子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说“以计目法来计算胜负的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弄不懂计目法的原理”呢?
由于不懂得计目法的原理,故日韩两国的围棋规则中,没有任何关于计目法原理的只言片语。因此,笔者无法引用其原文,但有必要在这里介绍一下科学计目的原理。
计枰点围棋规则中的计目法原理是:做棋后,若使黑白两方的局子(摆放在棋盘上的棋子)数量相等,则两方“目”的数量之差恰等于两方地域总量之差,于是可比较两方的目数来计算胜负。请注意,两方因均分公气而得到的地域数量总是相等的。
(通常,在棋局中平衡手数并回填提子与死子后,就简便地将棋做成为两方的局子数量相等的局面。)
计枰点围棋规则中的计目法原理系由计活子规则之数路法原理变化而来。计活子规则之数路法原理就是唐代围棋的数路法原理,换句话来说就是,笔者将唐代围棋数路法破译并写成文字后,就得到了计活子围棋规则之数路法原理。

笔者直言道,“日本人学围棋,一千年没学懂”,说的是日本人在根本的意义上没有学懂唐代围棋的数路法。
唐代围棋以数路法来计算胜负,数路的实质是数活子——在停子局面上数路,其实质是数一数各方在其围空中还能够生存多少个棋子。唐代围棋“路多为赢”之实质是“活子多胜”。
(最先领悟出唐代围棋之实质是“活子多胜”这一真理的人是赵秉义先生。赵先生曾将中国古棋概括为十六个字:轮番一子,尽敌气提,反复同限,活子多胜。真是大道至简的范例啊!)
日本棋人将“活子多胜”的唐代围棋误认为是“围地多胜”,这便是症结之所在。日本棋人对唐代围棋的根本性误解也是现代“地多为胜”围棋的根源。
(详情请阅《日本棋人千年的误区和盲点——批判日本计目制围棋规则》一文)

笔者o(︶︿︶)o 唉韩两国计目法规则的实质性批判,道出了日韩计目法愚蠢拙劣的根源。更有计枰点围棋规则向日韩两国人民传播科学计目的方法,传播围棋的真理,邦助日韩两国围棋界脱离愚昧走向光明。
这是围棋有史以来从中国向东邻日韩的第二次传播(第一次传播是在东汉至唐代的数百年间),日韩两国人民有福了。


第四篇 “空属邻子”——现今地多为胜规则的非零缺陷

“空属邻子”——现今地多为胜规则的非零缺陷(修改于2005年6月16日)

一、现今“地多为胜”规则的不能忽视的缺陷

问题图:公共气点怎样瓜分?

5 ○○○●┐
4 ○┼○●●
3 ●●○○●
2 ●●○┼●
1 └●○○○
--abcde

图中一块白棋与两块黑棋共活,b4与d2两处公共气点该怎样瓜分呢?

1、日本规则
日本规则视b4与d2这两个公共气点为单官,并认为单官非地,甚至认为双活棋的单方眼位(a1与e5)非地,即双活无目。既然公共气点非地,就不存在怎样瓜分的问题了。
按日本围棋规则,本局双方无目,为和棋。

2、中国现行规则
中国现行规则认为公气应由双方均分,每方分得其半。
按中国现行规则,本局黑方占地13子,白方占地12子,判黑方胜。

3、应氏围棋规则第十三版
应氏围棋规则认为,“空属邻子”,其中的分空应按邻子(与公气紧邻的子)比例来瓜分。空点b4有3枚白方邻子,1枚黑方邻子,按邻子比例来瓜分,白方占3/4点,黑方占1/4点;空点d2亦然,白方占3/4点,黑方占1/4点。
按应氏规则,本局黑方占地12又1/2点,白方占地12又1/2点,判为和棋。
(说明:应氏规则最新版已修改,关于公气之瓜分改为与中国现行规则相同,即公气由双方均分。)

上面三种说法中哪一个是最合理的呢?
首先应排除日本规则的说法。因为棋盘上的每一个枰点(不论是棋子占据的或是留作眼位与公气的枰点)都是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否认b4与d2是地,从根本上说就是不合理的。
中国现行规则认为,b4(及d2)之点,既然黑方或白方都未能单方占据或围住它,便应由双方平分,其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应氏围棋规则第十三版又进了一步,提出应由黑白双方按b4(及d2)邻子数量之比例来瓜分。我个人认为应氏规则的说法比中国现行规则更有道理——打个比方来说,白方三人与黑方一人共食一饼,此饼自然要由四人平分,每人分食到1/4。其结果便是白方共分到3/4个饼,黑方共分到1/4个饼。但应氏规则最新版又从第十三版后退了,改为公共气点应由双方均分了。

虽然应氏围棋规则第十三版“空属邻子,公气应按双方邻子数量之比例来瓜分”之规则比日本规则和中国现行规则更有道理,但是笔者并不认为它是完善的。
我要问,应氏规则关于“邻子”的定义是合理的吗?
以b4为例,应氏规则第十三版说它只有三枚白邻子和一枚黑邻子是不妥的,是违背棋理的。相关的棋理如下:
各方彼此紧邻的有线相连的棋子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棋子的气为这整体所共有。
据此棋理,笔者认为b4的白邻子有11枚,黑邻子有5枚。因此,在瓜分枰点b4时,白方应分得11/16,黑方应分得5/16。
对枰点d2亦按同理瓜分之。
如是,则问题图所示之棋局黑方占地12又5/8点,白方占地12又3/8点,判黑方胜。
至此,问题图有了第4种说法。
第4种说法:“空属邻子”,分空应按邻子比例来瓜分,而分空的“邻子”是指以该分空为公气的一块棋子的整体。

笔者个人认为,上述关于问题图的4种说法中,相对而言,以第4种说法最为合理,以第2种说法最为简单。
第2种说法(即公共气点由黑白两方平分)为中国现行规则、应氏规则最新版及笔者编写的计枰点规则实际应用版所采用,它虽然很简单,但却不合理。
为什么说它不合理呢?
打个比方说,黑方5人与白方11人共食一饼,两方人数不等,却每方分得半饼,其结果是黑方每人分得1/10饼,白方每人分得1/22饼,显然违背了围棋公正平等的精神。
第4种说法因其关于邻子的定义合乎棋理而优于第3种说法(即应氏规则第十三版的说法)。第4种说法为笔者编写的计枰点规则理论探究版所采用,它虽然很合理,但却由此产生出复杂的分数而不具简单性。
合理性与简单性不能兼有——这便是现今“地多为胜”规则的不能忽视的缺陷。

二、“子空皆地”与“空属邻子”两者之间的不合谐音
大家知道,中国现行规则和应氏规则都以“子空皆地”为基石,将子与包括了基本眼位的围空等同看待。
按照这样的逻辑,人们便应将黑棋的单方眼位与黑子等同看待。如是,则问题图还可以有第5种说法。
第5种说法:“空属邻子”,分空应按邻子比例来瓜分,而分空的“邻子”是指以该分空为公气的一块棋子及其单方眼位组成的整体。
按此说法,b4之黑邻子(含一个单方眼位)为6枚,白邻子为11枚。因此,在瓜分枰点b4时,白方应分得11/17,黑方应分得6/17。对枰点d2亦按同理瓜分之,白方应分得11/17,黑方应分得6/17。
如是,则问题图所示之棋局黑方占地12又12/17点,白方占地12又5/17点,判黑方胜。
请读者注意,在瓜分枰点b4时,作为黑棋眼位的枰点a1竟也同每粒棋子一样,它分到了1/17点!
公气者,黑白棋子共有之气点也,理应按黑白棋子之比例来分配,与黑棋的眼位何干?与棋子紧邻的空点是棋子的气,说它是眼位的气岂不违背棋理?
打个比方说,黑方5人携带一饼,与白方11人共食另一饼,在瓜分另一饼时,黑方所携之饼也要同人一样分得一份——这是多么不合事理,多么荒谬!
但这荒谬乃是“子空皆地”(即“将子与包括了基本眼位的空等同看待”)与“空属邻子”的逻辑推论。
单方的眼位要参与瓜分公共气点——这便是“子空皆地”与“空属邻子”两者之间的不合谐音。

三、计活子——大道因其合理而至简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子多为胜”规则对问题图怎样说。
计活子围棋规则的说法是:
在问题图所示最终局面上,一块白棋与两块黑棋共活。白方共有11子,黑方共有10子,判白方胜。
多么明白、多么简单!
为什么会这样简单呢?
因为计活子规则合乎棋理合乎事理。这棋理事理就是——眼位和公气是棋子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即气)而不是子,故在计算活子数量时理应不计。

顺便要在这里指出的是,问题图中,白方的一块棋将黑方的两块棋分割开而致使其无法联络,是一个对白方有利而对黑方不利的客观存在。现今的各种地多为胜的规则都抹煞了这个客观存在,惟有子多为胜的中国传统规则如实地反映了这个客观存在——这正是计活子规则之所以合理、之所以优秀、之所以完美的理由。

中华民族的祖先创造了围棋。中国传统优秀的围棋是“子多为胜”的围棋。在神州大地,“子多为胜”的围棋已流传了四千年,历史悠久,源既远流又长!
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下围棋乃是围棋的大道。大道至简。计活子围棋规则因其合理而简单。计活子围棋规则是我国历代先贤的创造,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
“子多为胜”是围棋的生命与灵魂。
子多为胜——围棋难道不该这样下?

修改于2005年6月16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2-18 1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篇 棋问——投石冲破井中天

棋问——投石冲破井中天
(修改于2005年6月23日)

井中之天,乃广阔无垠天空之一小部分也;最近一百年间的地多为胜的围棋,亦有着悠久历史与无限未来的围棋之一小部分也。是故,本文以“投石冲破井中天”为题。

问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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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图一 问题图

如图一,现在轮到黑方下子。请问,黑方该怎样下?
古今中外的棋士对这一问题将会做出两种不同的回答:
(1)第一种回答是:按日本的“地多为胜”规则,黑方提劫,这样下黑棋才能赢——道策、秀哉、小林光一、李昌镐会这样回答。
黑方提劫后,白方下在天元,黑方粘劫,如图二,棋局结束。

●●●●○┳○
┣●●○╋○○
●╋●○○○○
●●●○●●● ○白方被提1子
○○○○●╋●
○○╋○●●┫
○┻○○●●●
图二 黑方提劫

图二,按日本计目制规则,黑地4目,白地3目(白方被提1子为负地1目),判黑方胜。

(2)第二种回答是:按中国传统的“子多为胜”规则,黑方下在天元,这样下黑棋才能赢——王积薪、黄龙士、施襄夏、范西屏会这样回答。
黑方下在天元,白方在上面接回1子,如图三,棋局结束。但结束不是终了,接下来还要做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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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图三 黑方下在天元

争棋结束后,要做棋。图三中,白方无路,黑方有2路(路,是指各方围空中可以着子的枰点)。黑方在其2个路点上(右下角)填入黑子后,如图四,为最终局面。最终局面在先唐时期叫做“两溢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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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图四 两溢之棋(最终局面)

图四,按中国传统规则,黑方有活子22枚,白方有活子21枚,判黑方胜。
(黑方一块棋,占地24点,保留两个眼位后,生存棋子22枚;白方两块棋,占地25点,每块棋保留两个眼位后,生存棋子21枚。本图例说明地多的一方不一定子多。)
“眼位非子,理应不计”,这正是中国传统的“子多为胜”规则的硬道理。

从二十世纪上半叶到今天,世界棋坛是日本式围棋的一统天下。当今“天下第一人”李昌镐,下的是日本式围棋,以争地为目的,地多为胜。李昌镐提劫再粘劫收后,就使黑方地多而获胜。
中国人的祖先创造了围棋,中国的围棋有四千年悠久厚重的历史。清代初年的中国棋圣黄龙士下的是中国式围棋,以生存棋子为目的,子多为胜。黄龙士下子在天元,将自己的两块黑棋连成一片并将对方的白棋割断为两块,就使黑方子多而获胜。

李昌镐和黄龙土,两种下法截然不同(提劫与下在天元)。在他们二人当中,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曾有人说道:“先定规则后下棋,用什么规则就下什么棋。”——意思是,采用不同的规则,自然就有不同的下法。按照这样的逻辑,黄龙士的下法是对的,他没有错,李昌镐的下法也是对的,他也没有错。但是,真理是惟一的,若要说两种截然不同的下法都对,又怎能合乎逻辑呢?
“先定规则后下棋,用什么规则就下什么棋。”——这其实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
其逻辑恰似——“先往碗里盛,而后吃,盛什么就吃什么。”
对于这样的逻辑,笔者不能同意。出于对围棋的真爱,我要说:“不该在棋规中写下谬误,正如不应往饭碗里盛入伪劣不洁的食品。”

笔者认为,围棋的下法是毛,而围棋的规则是皮,皮存而后毛附于其上矣。要判别黄龙士与李昌镐两种下法的优劣对错,就是要判别其下法所依据的两种规则的优劣对错。
那么,究竟是谁错了?
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
一种回答是由日本和韩国的棋人,还有一些中国棋人如应昌期、陈祖源等人作出的,他们认为,是黄龙士下错了。在他们看来,黄龙士的下法所依据的中国古棋规则是“地多为胜”但存在着“基本眼位非地”这样的根本性错误。
笔者认为,这个回答是错误的。我要说,日本棋人认为中国唐代围棋是“围地多胜”的,这本身就是根本性的严重误解;认为在唐代围棋中存在着“基本眼位非地”这样的错误概念,更是无中生有地将其捏造的事由强加于唐代的中国棋人。真正的事实上的唐代围棋,不是“地多为胜”而是“子多为胜”,它没有“基本眼位非地”的说法而只有“基本眼位是气而非子”的说法。
(关于唐代围棋的真实面貌,请阅笔者所著《敦煌棋经“子多为胜”句之解译》及《计活子围棋规则》等文章。)
另一种回答是由一些中国棋人如赵秉义、燕来(笔者)等人作出的,他们认为,是李昌镐下错了。在他们看来,李昌镐的下法所依据的“地多为胜”的日本计目制规则及由其派生出来的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与应氏计点制规则是在对中国古棋的误解中产生的,并且是十分愚蠢的。

围棋是人类在其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围棋的规则是否与人们在其实践活动中获取到的常识相符合,理应是判断其合理性的标准。
人们在实践中获得了关于连接与隔断的常识,就是实现连接带来方便和利益而被迫隔断带来不便和损失。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图,再来审视中央那个空点的价值。

●●○┳○┳○
┣●●○╋○○
●╋●○○○○
●●●╋●●●
○○○○●╋●
○○╋○●●┫
○┻○○●●●
图一 问题图

黑方若将一枚黑子下在中央那一点,便可将己方的两块棋连接在一起并将白方的两块棋隔断开来,按照“实现连接带来利益而被迫隔断带来损失”之常识,黑方此着之价值绝不仅仅是1子或1点。
本例,黑方下在中央之着,按地多为胜的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与应氏计点制规则,价值仅为1子或1点;按日韩两国计目制规则,价值为零(单官无目);按子多为胜的计活子规则(即中国传统规则),价值为3子。显然可见,惟有计活子规则是与人们在其实践活动中获取到的常识相符合的。因此,惟有计活子规则是合理的。
人们在追求棋道的境界中认真思考后,定会明智地认为本例李昌镐提劫的下法是错误的——他只知提劫有1目之利,而不知被误认为“单官”的天元具有怎样的战略价值。
可以有理由认为,是那些写下伪劣围棋规则的人们错了!是那些在围棋规则中写下“地多为胜”错误观念的人——具体地说,就是在数百年前某个时候,那些取消唐代数路法,代之以日本计目法的日本棋人和二十世纪初叶,那些取消明代还棋头数子法,代之以将眼位视为真子的数子法的中国棋人,还有盲目追随日本的韩国棋人错了,是他们大错而特错了!
今天,世界各国的职业棋手们,即便是天才的李昌镐,按照不合理的地多为胜规则(日本计目制规则、中国现行数子制规则与应氏计点制规则)来下围棋,他们又怎能不出错呢?
“别人往碗里盛,你吃,他盛什么你就吃什么吗?”——这个问题,请李昌镐深思之,请棋手们深思之,请广大爱好者深思之。

“子多为胜”于围棋,乃千古不易之定理。
真理的火炬有时会黯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
在世纪之交也是千年之交的时刻,计活子围棋规则诞生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让我们的眼光扫过历史的长河,而不仅是聚焦于二十世纪这一短暂的瞬间;让我们像重视现在一样,关注数千年的过去和无限的未来吧!


第六篇 以军事常识来评判两类围棋规则的优劣

以军事常识来评判两类围棋规则的优劣
(修改于2005年6月28日)

一局围棋表示一场最高形式的斗争即一场战争,因而人们以围棋喻军事是常有的事,象棋、国际象棋、军棋、围棋皆如是。在围棋的语言中,布局、作战、占角、取势、攻逼、治孤、切断、连络、弃子、破眼、劫争、对杀、死活、胜负……,哪一个名词不是讲战争呢?
昔马融(汉)作围棋赋,曰:“略观围棋兮,法于用兵。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陈聚士卒兮,两敌相当。拙者无功兮,弱者先亡。……”一篇长赋,从头到尾讲的全都是战争!
因此,从军事常识来看围棋规则的合理性,来比较“子多为胜”与“地多为胜”两类围棋规则的优劣,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这种“跳出三界外,不在围棋中”的境界中进行的思考因具客观性而有助于人们克服其在长期片面信息中养成的偏见。

问题图

7●●┳○○┳○
6┣●●○╋○○
5●╋●○○○○
4●●●╋●●●
3○○○○●╋●
2○○╋○●●┫
1○┻○○●●●
#abcdefg

问题图可视为军事地图,每个黑子表示黑方的一支部队,每个白子表示白方的一支部队。现在轮到黑方下子,即轮到黑方的统帅向战场(棋盘)派出该方的一支部队。 战场上只有(d,4)和(C,7)两处地点可供选择,请问,黑方这支部队该占驻哪里呢?
对于这个问题,子多为胜与地多为胜这两类规则分别作出了三种不同的回答:
1、子多为胜的计活子围棋规则的回答
按“子路皆子,子多为胜”的计活子规则(中国古棋规则),黑方应下子在(d,4),这样的一手有3子(3路)的价值,而下子在(C,7)只有1子(1路)的价值。

7●●○○○┳○
6┣●●○╋○○
5●╋●○○○○
4●●●●●●● 黑方下在(d,4),白方下在(C,7)
3○○○○●●●
2○○╋○●●●
1○┻○○●●●
#abcdefg
回答图一

如回答图一,黑方下子在(d,4),白方下子在(C,7),此后,黑方可继续在(f,3)、(g,2)两处落子(这两处是基本眼位除外的空点,叫做“路”,可如图着子于其上,也可省略着子的手续而将其与子等同看待),故黑方下子在(d,4)有3子价值。如是,则本局黑方最终有22枚活子,白方有21枚活子,判黑方胜1子。
(黑方一块棋,有2个基本眼位,白方两块棋,有4个基本眼位,这6个基本眼位是气而非子,故数子时理应不计。)

2、地多为胜的中国现行规则与应氏规则的回答
按“子空皆地,地多为胜”的中国现行规则,黑方可随意下子在(C,7)或(d,4),两处着点的价值都是1子,是完全一样的。

7●●●○○┳○
6┣●●○╋○○
5●╋●○○○○
4●●●○●●● 黑方下在(C,7),白方下在(d,4)
3○○○○●╋●
2○○╋○●●┫
1○┻○○●●●
#abcdefg
回答图二

7●●○○○┳○
6┣●●○╋○○
5●╋●○○○○
4●●●●●●● 黑方下在(d,4),白方下在(C,7)
3○○○○●╋●
2○○╋○●●┫
1○┻○○●●●
#abcdefg
回答图三

如回答图二或回答图三,按“子空皆地,地多为胜”的中国现行规则,不论黑方下在(C,7)或(d,4),本局黑方占地都是24子,白方占地都是25子,判白方胜1子。(若按归本数言胜负,是白胜半子。)
按“子空皆地,地多为胜”的应氏规则,其结果是完全一样的。

3、地多为胜的日韩两国围棋规则的回答
按“惟目是地,地多为胜”的日韩两国规则,黑方可放弃着手,不必再下了。按日韩两国规则,“子与单官皆非地”,故(C,7)或(d,4)两处着点的价值都是零。因此,在问题图局面时,双方放弃而终止。若白方不肯放弃,即便两处都被白方占据也不会对胜负结果有任何影响——其荒谬之处令人无语。

7●●┳○○┳○
6┣●●○╋○○
5●╋●○○○○
4●●●╋●●● 双方放弃而终止
3○○○○●╋●
2○○╋○●●┫
1○┻○○●●●
#abcdefg
回答图四

7●●○○○┳○
6┣●●○╋○○
5●╋●○○○○
4●●●○●●● 黑方放弃两手,由白方占据(C,7)与(d,4)
3○○○○●╋●
2○○╋○●●┫
1○┻○○●●●
#abcdefg
回答图五

如回答图四,双方放弃而终止,本局黑地有4目,白地有4目,为和棋。如回答图五,因日韩规则有“子与单官皆非地”的说法,故黑方放弃两手,由白方占据(C,7)与(d,4)后,本局同样是黑地有4目,白地有4目,为和棋。

大家知道,在战争中“实现联络有利”而“被敌隔断不利”,这是人类在其长期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军事学的常识,并且也是生活中的常识。
按“子多为胜”的计活子规则,黑方下在(d,4),就使己方的所有部队连成一片并将敌方部队割断为两块,其价值比(C,7)大得多。所以说,子多为胜的围棋规则合乎军事和生活的常识,既自然又合理。
按“子空皆地,地多为胜”的中国现行规则,黑方就会随意地下在(C,7)或(d,4)。若下在(C,7),他不知道坏处在哪里;若下在(d,4),他又不知道好处在哪里。所以说,中国现行规则不懂得军事和生活的常识,不懂得“实现联络有利”而“被敌隔断不利”,看不到“连”与“断”的价值,看不出事物的差别。
按“惟目是地,地多为胜”的日韩两国规则,视(d,4)和(C,7)两处地点为非地,竟然看不到事物的客观存在,更是十足愚蠢。

有网友问道:“分别采用子多为胜与地多为胜的规则来计算胜负,差别有多大?”
答曰:胜负常会发生颠倒啊!

7●●○○○┳○
6┣●●○╋○○
5●╋●○○○○
4●●●●●●●
3○○○○●╋●
2○○╋○●●┫
1○┻○○●●●
#abcdefg
回答图六

如回答图六,本例,按日本计目规则,黑有4目,白有4目为和棋;按中国棋院现行规则与应氏规则,黑占地24子(或点),白占地25子(或点),判白方胜1子(或1点);按计活子规则,黑有22子(20子加2路),白有21子(无路),判黑方胜1子。
(“路”是各方围空中基本眼位除外的空点,在回答图六中,黑方有2路)

说明:
棋局结束后,在计算胜负时,中国棋院现行规则与应氏规则对空点不作区分,一锅端地将所有的空点与子等同看待,其算法的依据是“子空皆地,包括眼位”;计活子规则将空点区分为“基本眼位”与“路”两类,只将其中的“路”与活子等同看待,其算法的依据是“子路皆子,眼位非子”。
按照四千年以来中国传统的“子多为胜”的观念,路点上可以填入活子,也可省略填子的手续而将其与活子等同看待。而基本眼位是气,是棋子赖以存活的条件,留作气的枰点,要任其空虚,不得有棋子存在于其上。
“子路皆子,眼位非子”,这便是唐宋元围棋数路时要从棋子所围空点中扣除其基本眼位及明清围棋数子前先要数棋块还棋头的道理——这个道理不是很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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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0 16: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燕来可是棋发论坛的名人呢…
 楼主| 发表于 2006-3-1 09: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晚辈觉得他说得很好啊</P><P>其实晚辈从小就是下中国规则的啊,更有意思的是,虽然不是下座子棋,但好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下对角布局,搞得和座子棋一样,呵呵</P><P>请问现在国际比赛用的是什么规则呢?</P><P>让咱们中国选手用日本规则和他们打这样可不公平啊</P>
发表于 2006-5-3 02: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濒死的哲人</I>在2006-3-1 9:09:55的o(︶︿︶)o 唉:</B>

<P>晚辈觉得他说得很好啊</P>
<P>其实晚辈从小就是下中国规则的啊,更有意思的是,虽然不是下座子棋,但好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下对角布局,搞得和座子棋一样,呵呵</P>
<P>请问现在国际比赛用的是什么规则呢?</P>
<P>让咱们中国选手用日本规则和他们打这样可不公平啊</P></DIV>
<P>
<P>不知道用什么规则也谈公平不公平?</P>
<P>不是职业高手,胜负不会在这规则的半子区别的,何必为这个名义跟围棋过不去呢?</P>
发表于 2006-8-6 17: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汉唐神韵</I>在2006-2-20 16:32:38的o(︶︿︶)o 唉:</B>
呵呵,燕来可是棋发论坛的名人呢…</DIV>
<P>虾米东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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