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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0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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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族谱
族谱乃一族之历史,族谱名称各异,有叫宗谱、家谱、族谱及家乘等。族谱、宗祠、义塾是族中三大举。谱中说:“祠以托先灵,塾以成后进,非联以谱牒,则无次第举止而观厥成。”
修谱之目的最早为“尊祖、敬宗、收族”,到民国时,也有不少改进。留学过日本的贺林荣说:“尊祖、敬宗、收族,是修谱之标,修谱之道曰:‘联情、互助、竞存。’”又留学日本的萧可人说:“用以宣教化而佐法律,使人伦之道家喻户晓,咸知秩序之不可乱,礼法之不可逾,此谱之所由作也。”读过新学的萧云耕说:“谱牒者,形式也。团结者,精神也。家乘之修,所以培本清源与国史而并重。”民国 32(1943)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殷太白说:“谱之界说,乃述一氏族活动之体相,求其因果,以供余族之资鉴者即谓之谱。”到民国36(1947)年老红军干部崔农山主撰《崔氏族谱》时,从修谱目的方法提出改革的新观点,照录一段如下:
“谱者,家族史也。纪一族经济、文化之消长,人口增减变迁情况,明乎此,始可以言谱。古往续谱者,处于帝王独尊之封建社会,言论思想被钳制,一切记书,趋向宗法,缺乏突破成例,别开生面之作。今者,政治倾向民主,思想日趋自由,编谱者应具有现代之目光,使国家如何现代化,使谱如何成为有内容,有时代性之谱,以补史之不及。非然,若仅囿于纪世系、考源流、录生殁范围,似属狭隘,对于人类生存竞争之术殊少帮助。”
这里道出了修谱的新目的:要总结一族生存竞争之术,特别是早在40年代末期,崔就已经在族谱里提出了“现代化”这个新词了,更难能可贵。
族谱内容:清乾隆间常宁十才子之一的王万澍列了九个必书:“一,科名、封爵、忠义、孝行、节烈必书,表贤也。二,兴办公益必书,录功也。三,耆寿必书,敬年长也。四,生殁葬配必书,纪实也。四,迁徙户口必书,收众也。五,服制表里必书,明伦也。六,承祧必书,继绝也。七,坟墓必书,追远也。八,世系祭田必书,守先以待后也。此皆谱法之大要也”民国32(1943)年《殷氏族谱》内容,已经新增“人口篇” ,人口生殖问题,有历年男丁生殖增减实有统计表,人口增加概率近似值比较表,是研究人口学的很好史料。还增加“经济篇”、“文化篇”,有全族经济生产分配、生产工具、生产产品数量、生产能力、土地分配状况、生产产品数量、价值、分配状况表。这是自有族谱以来的创举。全族文化状况也有统计并分析。《崔氏族谱》 即从全族经济建设为着眼点,对全族公私财产以及个人职业之分配,均予调查统计。
族谱和国史之不同者,族谱“书美不书恶”,善者褒之,详其始末,其不善者略之,以存忠厚之道,但是这样一来,也不免失真。
从族谱的内容里给我们留下一笔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姓氏 源流、人口增长与流徙、政治、经济、社会、教育、人物、战争、名胜古迹、艺文、民俗等等几乎无所不包。
修谱联谱,便于追根溯源,寻找流向。如《萧氏族谱》,寻根江西泰和,得南宋嘉定15(1219)年,著名爱国英雄文天祥作《河源萧氏旧谱序》归,又得宋名理学大师朱熹题《萧氏族谱》序诗。诗曰:
萧氏洪都第一家 宦源浑浑浩无涯
静观谱牒心难醒 坐对晨窗到日斜
大堡欧氏于清嘉庆创修族谱时,修了400余年18世的事,历时9年,四下重庆,三上庐州,两返叙府,其成都、潼川、嘉定、叙府等各府州县,更难仆数。旅况九载,靡不询查,各户派于蜀者甚多,当时的交通不便,三位采编老人,在外9年,奔走难于上青天的四川,其艰辛坚毅精神可想而知。
修谱的经费,主要是各支各房大小公产和人丁摊派、私人捐助,还有收人物传赞、寿序、墓志铭等文章时,也依文字长短酌收费用。崔氏于民国36(1947)年修一届族谱时说:“自明初至民国36年,时跨500年,世系22代,书凡12卷,1,200页,字9万余,费时4月又20天,动支谷320石,由各房支公产摊派、公私乐捐,未派人丁费,印51册。”还有一笔收支帐单:“收入除谱公捐谷40石外,其它11个公产捐谷217石,私人捐助谷60担,支出印刷、纸张、文具、谱箱等费149石,工资、旅差、伙食费123石,超荐费20石,酒席费20石,杂支10石。”
民国21(1932)年修的欧氏谱, 就是按丁摊派的钱:“男丁每名摊派钱240文,女丁160文,两房各摊派钱50千文。
清朝乾、嘉时期,是常宁修谱高潮,有李、殷、周、朱、张、刘、吴、梁、郭、彭等20多族先行创修,修得最迟的要数孙氏,《孙氏族谱》到民国6年才创修,不过在道光9年,也就有了草谱。民国时期,除白氏外,其他各族重修了。以民国十几年间重修的最多。自清朝起至民国38年止,修谱届数最多的要数下筢张氏,已经修了8届。重修最晚的是民国38(1949)年9月完成的《郭氏族谱》。笔者所见族谱版本,基本都是民国版本,只发现《白氏族谱》的道光、同治、光绪三种原版,而且收藏于一家,可惜都已残破不全,至于明代族谱,是否还存有, 笔者尚未发现。唯《夏氏七修族谱》中刊载有明万历9(1581)年谱序赞4篇,里面说:“吾族谱牒,始自宋、元,续为纂修。”还有一篇《明洪武十年总记》记载常宁南宋时夏氏已有族谱,元、明皆有续修。可见南宋时,常宁已有族谱了
现存族谱收藏最好的要数大堡乡一位中农家庭的 《欧氏宗谱》,在“文革”大破“四旧”时,这一家人把谱藏在特置的屋顶瓦背夹层里,中间还夹有烟叶,以防虫蛀,每年6月6日,定要偷偷地晒谱,至今完好如新。其它族谱大多尘满页散、鼠咬虫蛀,收买不卖,保管又不慎,再隔时日,行将灭绝矣。但是,近十余年,人们从阶级斗争这根弦上松驰下来,火药味淡化,开始从人情味上追求,民间掀起寻根热,于是修谱潮起。虽然政府屡禁,但是热情难止,执行者眼见禁止修谱并无法律可依,也就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常宁许多族都修起族谱来。不管怎样,总算保存了大批民间史料。
当前修谱有以下几个特征:
1、政府不准修,群众自发修,党政领导干部明不出面,暗地支持修。
2、倡修族谱的热忱,大概乡村热于城市,老年热于中青年,农民热于干部。但是真正能够认识修谱的还是很少很少,多年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人们对传统道德早已成了陌生人,更谈不上对它好坏的鉴别能力,参与修谱的,大多是认为不能把祖宗忘了,这就是中华大地没有宗教文化的传统,而独重视宗族文化的传统基础。也是中华民族之所以有凝聚力的传统所致;其次是别人修了跟着盲从,对修不修谱并无关宏旨。特别当改革开放的今天,不少人衡量参与社会事务的标准,很少用道德的是非而是同自身的利害关系,于是对于修谱问题也就没有兴趣了。因此对修谱持反对或者不感兴趣的人,并非就是觉悟很高的人。于是修谱的“收族、联族谊”这个目的,也就大大打了折扣。如清华大学欧教授就不肯参加修谱,也有人说他是因为父亲被镇压怕和封建宗族沾边。瑶塘萧姓有个工人,认为吃了国家粮,有事靠政府,其实把两位年迈双亲,丢到乡村不管,含恨而死。有个团级干部,认为他一生的成长是搭帮o(︶︿︶)o 唉、o(︶︿︶)o 唉,也不想参加,但是当一旦想到还有老母在乡里,死了也要族人关照,还是参加了。因此对于修谱的参与与否,对与不对,都要具体分析。
3、到底时代不同了,有的新修族谱,对老族谱的陈规也改了很多。旧族谱重男轻女,对于女人只书姓不书名,对闺女和出嫁女不登齿录的方法改变了,以示男女平等,对于无子招婿和抚异姓子,旧谱都是收入“另册”,现在基本列入正册了。并且开始走出宗族仅凭血缘关系为唯一标准的观点,转而走向把修谱当作同族的部分人的历史纪念册,例如常宁萧氏11支派联谱,蓝江萧氏一支,因无人主持,没有参加。但是这支派在台湾美国的萧同兹一家,却与整个常宁萧姓11支联合修谱,他一家专门编写了一个分册,他儿子萧孟能说:“我年已78岁,一生在老家没有几年,儿孙们更不知道老家大门向南向北,我现在如果再不参与修谱,以后我的一家人连根在何处都不知道了。”这就有些近于纪念册了。
4、修谱人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读过书的老人已经不多,在不多的人中又不懂白话文体,特别是新标点符号。而中青年中又不懂文言文体,对老谱原有文章断不清句,更不要说懂得意义了,于是错误百出,有的把句断错、标点标错,有的干脆不打标点。有的不敢触及政治,写人物传记只像个履历表,根本看不出人的面貌,也算这个时代的铬印吧!更有甚者,有一个张姓修谱负责人说:“ 我们修谱就是我们‘ 黑脚巴子’(指农民)来修,不要‘白脚巴子’(指知识分子)参与,设了谱局后,立即办了一批藤椅子,开局办食堂就餐,出去采访租小车,没有文化的人做文化事业,其后果可以想象了。
5、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对修谱特别热情,有的出资数万,在所不惜,有的为谱作序,有的回家祭祖,有的还在海外组成宗亲会,值得深思的,这种旧文化并没有妨碍他们实现现代化。
6、规模之大,印刷装帧之精,都是空前的。如隔离40多年的台海常宁人,多数参加到修谱中来了,他们从族谱里看到自己的祖先和活着的亲人了。许多原来未合谱的支派这次联合修起来了,如周氏修谱,不但把整个常宁的13支周姓联合了,而且联及湘南好几个县的周姓,人口达七万之众。周姓之谱是漆布面烫金包装,再加外套,里面则是几十幅彩照。
第五节 宗祠
宗祠:也叫祠堂,是保证宗族活动的重要阵地。主要用来供奉先人神主,祭祀的祭坛,同时也是各族长、房长的议事厅,处分族众的“公堂”,族里婚丧喜庆的“礼堂”和宴会厅。有的祠堂还建有戏台,是族众娱乐场所。
中国人之所以没有自己的宗教,就是最重供奉祖先,守孝道,敬祖宗,就是宗族信仰、道德的核心。常宁宗祠,明代已不可考。 据笔者所知, 鹅院滕氏宗祠, 建于清乾隆 39(1774)年,祠堂正厅设神堂,堂上置神主(用3-5寸宽8-9寸长木牌,并套上木盒,木牌上书上父母生殁时辰,)以供奉祀。民国31年,议定“新入神主一块,捐法币40元,新老神主已计200余”。土桥田螺形吴氏宗祠创建于清嘉庆4年,“上三楹,中两厢,下设大厅,前辟一总门。基址固而栋宇巍峨。 至民国4年重修, 前殿中增设游亭(并前两厢而扩充之),”是一般宗祠规模。方便祭祀。规模大的宗祠,如城西唐氏宗祠,清咸丰7(1857)年,由唐训方任安徽巡抚时作家庙而建。可容千人,层楼耸峙,大堂中间有诰封楼,历代唐氏诰封(封爵的圣旨)在焉,列东西辕门,竖石狮,桅杆,更鼓楼, 望之若大官署然。 祠为唐氏在外做官的合捐银4千两,合族捐钱2千串而建。
祭祖:是族间最隆重的大事。土桥田螺形吴氏,民国21(1932)年《重修宗祠记》中记有祭祀盛况,摘录如下:
每岁举行祭祀,陈其宗器,设其常衣(按祭祀时穿的衣服),荐其时食。春设“祭祀公”祭,秋设“琦公”祭,始祖生辰亦祭,中元节五日皆有祭,仿唐代宗备幡节衣裳(纸衣)制以焚之。穆穆皇皇何盛哉。而族众尾之,奔走在庙,济济盈庭,赞币(祭礼)陈牲,敲钟击鼓,仿乎其若见也。忾(感叹)乎其若闻也。又孰敢不竭诚尽敬哉!祭毕,食神惠(祭后食物)而,设宴中庭,古礼燕毛(按年齿排列的祭后宴),此其意欤!此其地欤!且子弟之聪而俊者习礼其中,亲亲长长,孝悌之心,油然而生。子弟之愚而鲁者,礼以陶之,乐(音乐)以淑(陶冶)之,使之明伦敦化,进于雍和。宗祠所关,近之一家,远之一国,移孝作忠,基于此矣!
这一节,叙述了祭祀时间,祭祀盛况,祭后宴会,祭礼对人的陶冶,以及祭祖所达到的敬父母,和睦宗族,移孝及忠,写得栩栩如生。
解放后,宗祠里的祖宗神台、牌位、神主全部捣毁,有的仍作学校,有的用于人民公社社址,有的用作大队阶级斗争批斗会场,有的用作生产队里仓库,逢年过节,再也没人敢去祭祖跪拜了。1979年后,阶级斗争火淡,人情味兴起,宗祠又被一整而新,大红纸写的“本宗某氏历代先祖考妣之神位”又都正正当当贴上祠堂正中,有的族还用木雕贴金重新做起了神柜,大年初一,祠堂到处贴上大红对联,摆上香案,全体族众聚会祠堂,朝拜祖先,纸钱香烛鞭炮,又红又亮又响。接着族众互相拜年,祝贺,希望把祖宗“恭喜发财”“万事如意”的老话,转变为现实。这就是一种中华民族的民间民俗了。
第六节 族 产
一族活动之多,已如前述。有活动必需经费,因而各族各支派各房都有多种名目的公产即族产。土名叫“公堂”。产业以田土为主,现金次之。用以敬祖、助学、怜孤、恤贫、救荒、睦族、娱乐、禁山管水、惩办盗贼、直到练勇护族等等。各公分类名称如下:
一、敬祖有祭祀公、祠堂公、神主公、清明公、烧衣公、谱公。
二、救荒有积谷公
三、济人有恤公、义冢公、茶亭公、渡公、桥公等
四、助学有学公、义田、崇文公、文昌公
五、娱乐有狮子公、龙灯公、以及五花八门的春灯公
六、为治安服务的有弭盗公
七、不少族还有自己的寺庵,设于风景幽美处,除供佛僧外,并以培风水、培祖坟、士人读书、休养、聚友吟诗、修谱设局等等之用。
此外,还有一些宗族在县城设立公寓,俗叫“寄房”,专供本族人进城歇脚寄宿之用。
族公既有专有,又有通用者。特别是助学、办学,几乎所有族公都可调用。还有修族谱或者全族和他族打官司,也必动用。
大堡欧氏族产有大小公18个。计田产406.63亩。典明公最大,有田百余亩。因怕田多露富,摊派捐多,便变卖数十亩建祠堂、办小学,还余67亩。最小的公只有1.7亩,平均每公占田22.06亩。还有个积钱的义公,存款524千文,族中还有培龙书院,一座多宝林庵,有香火田30余亩,又狮子林庵,有养庵田20.2亩
比欧氏族产再大的还有不少,排起来欧氏族产在乎中上的样子,最大的公产如上所述的老堂张家的公产,就有田千多亩。这些公产的来源:(1)个人捐献:欧陈范于同治元年主修族谱竣工,将所得酬金捐创谱公。老堂张氏清光绪年间大富翁张泽清有田千余亩,租近两千石,全城铺房30余栋,逐年佃税500余千。个人再创立录竹公,捐祭田100亩,学田100亩,年租共405石,又带头倡建全族祭、学两田。泽清个人所捐,超过两田总数之半。他说:“愿为子孙万全计者,贫穷免乞丐耳。”清代曲潭有位知府李泽芳,给族里捐义田60亩。(2)按灶头或人丁摊捐或数人合捐,这种情况最为普遍。罗氏文昌公,咸丰五年立:“今因沙塘贫富不一,育读无资,而子弟之贤良者,难免星辰之叹。是以合众商议,每家凑谷二斗,共24人,凑谷4石8斗。株积寸累,自少而多,或置学田,或起义馆,延师课读。”(3)从族间的企业里提取,大堡欧氏光绪23(1897)年,建立一个“斗箕会”,属地夹江口开煤矿,生意兴隆,从卖煤中采用斗量箕戳办法,每硕抽钱2文,所抽之钱,子母积十年,本利合计43千文。
公产管理办法:由族人中推选公正善于经营者为首事,或称经理。一任3至5年,管得好的,也可连任。管公堂是宗族中一桩热门事情,有人争管公堂而发了财,当然民间也流传着捐创公堂和廉洁管公堂的好人好事。
老堂张氏管公产办法,具体而详细:“先完国课,北乡神山下乌此庙,均路隔不远,每石谷送至祠仓,过车交量,给钱32文准饭食,外无费用。给值年首事伙食费谷20石,公谷照公祠议,一律端阳前卖一半,食新谷前五日卖一半,先让长次子孙乏食者买,每石减钱2百文,富者不得藉此叨嫌照样,效小人见识。若家业将尽,早为地步,或因食口浩繁,人懦无能,或因人多疾病不顺,入不敷出,或因逞凶赌赙,浪用受累,种种兹害,在所难免。直待极贫吃公给谷,尤似乞丐一般,不若早寻生计。如读书不成者,首事由公款内借钱80千文,托刑名良师管束,买谷字据,由人代收,防走别人,终难栖身。若给钱贸易,又防时衰运蹇,终属贫极。有力耕田,亦当体恤照顾,不负首事作成之情,时运转来,造福无穷。若实无计可施,只男丁每年给谷6石,女丁给谷4石,外给棉花10斤,照公祠赈恤一体章程分发,小免乞丐之辱,大免充役之害。言念及此,不因极贫起见,怎得存祭学田20石(200亩)。倘录竹公子孙全贫,非人力何,乃天也!守之卖不成,虽公业尤有赈恤所望,胜私业也,万不可商拆出售。”
这些公产,到民国时期,政府有令:所有公产,都可用于办学,于是其它公产,竟向助学办学公转移,或者受到政府及地方名目繁多的捐派所挤,公产越来越少。常宁区、乡、保,各初级学校,绝大多数是各族公产办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族产,随着宗族组织的被消灭,所有族产完全分给贫农,一切社会分益事业便都由政府包下来了。
笔者认为宗族的社会功能,非常复杂,历史上曾经为维系当时社会秩序,起过稳定社会和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宗族可能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两千余年而能稳定延续难以崩溃的重要原因。但是它禁锢人们的思想,束缚人们的心智,也为害匪浅。当时的农业社会基础,应用当时的宗族调整社会的制度,自有它当时的价值。至于以后社会向前发展了,自然应当改革那种上层建筑。如果那种社会的生产力还没有大的变化,仍然停留在农业社会的状态,宗族的社会功能还有它的“余热”,同时社会还没有市场经济的实力去取代这种制度,如果硬是用行政命令一朝棒杀,未免失之偏颇。从发展观来看,宗族必然有它消灭的时日。那就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形成,社会已不是族众聚居,而是众姓混居。像西方的“社区”在中国兴起之日,人民的需求,已经不再是依赖宗族,而是全社区的人们,就是宗族社会功能消亡之时。即使宗族消亡,原有宗族社会的某些优良传统还可以继承。日本既实现了现代化,又保存了优良文化传统,并不排斥,而是相得益彰。对中国来说也是值得探索的。
萧一湘 1990年定稿
1997年1月17日作者再通过近十几年出现的修谱热的社会现实再次稍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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