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75|回复: 9

[转贴]云南牟定扑杀全县5万条狗 打过疫苗也不能幸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31 03: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B>牟定扑杀5万只狗 </P>
<P >警犬军犬才能保命</B> </P>
<P ></P>
<P ></P>
<P >连日来,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楚雄<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178.htm" target="_blank" ><IMG src="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 border=0></A>州牟定县的许多村路都会出现几个诡异的身影,他们拿着木棒,来悄无声息地来到村子中间,之后就有鞭炮声和敲打盆子的声音传来,再后来,就有狗叫声和凄厉的哀号声传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P>
<P >楚雄州牟定县正在掀起一场“打狗风暴”,原因是在该县连续发生了人畜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事件,之后被确定为狂犬病,范围已经波及到军、青龙等四个乡镇。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从7月25日到30日5天时间,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一处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 </P>
<P ></P>
<P ><B>公安局长任打狗队长</B> </P>
<P >牟定为什么要大规模扑杀狗?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全县有3人因被狗咬伤后医治无效死亡。4月8日,共和镇中屯村大路上村民组59岁的肖正友被自家养的狗咬伤后死亡;6月20日,共和镇天台村4岁女孩李文秀被一只无主的流浪狗咬伤后死亡;7月11日,共和镇余新村43岁的施家英被狗咬伤后死亡。上述3人在被狗咬伤后的14~30天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医治无效而死亡,经临床诊断为狂犬病毒感染发病。事情远没有结束,之后的几天内,又有两头牛和三头猪被狗咬伤后死亡。更为严重的是,在青龙等乡镇连续发生狗咬伤人的事件。事情很快受到县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同时报请各级畜牧部门对几个乡镇的狗进行监控。 </P>
<P >之后经过畜牧兽医专家研究确诊,这是狂犬病。于是开始组织防疫部门对狗注射疫苗,但就在注射狂犬疫苗的期间,又从不同的乡镇传来疯狗咬人的消息,态势已经完全难以控制,为了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县政府果断决定对全县所有的狗采取扑杀措施,并展开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先动员狗主自行扑杀,再由打狗队负责清理补漏。以此同时,专门抽调公、检、法、司及政府人员成立了打狗队,队长由县公安局长亲自担任。打狗队的队伍迅速从县城延续到乡镇和村庄,乡镇干部和村委会成员也加入了打狗的行列。 </P>
<P ></P>
<P ><B>只有军犬和警犬能保命</B> </P>
<P >牟定县政府出台文件,从7月25日到30日5天之内,全县所有的狗都要扑杀干净,不得遗漏。知情人人士说,只有公安局破案用的警犬和担任一军火库守卫任务的几条军犬能保住性命。目前全县的狗扑杀率在90%以上,预计在今天之内就能扑杀干净。 </P>
<P >在牟定的街头和乡村,随处都能看到追狗的情景。以之相伴的是凄惨的狗叫声。昨日15时许,打狗巡逻到县城的一条小巷时,看到一名穿着时髦的女士牵着一条白色的宠物狗出来,马上上前说明情况,但其思想上一时接受不了,她认为她的狗一直都和她相伴,几乎成了家庭的一员,这条狗一直都比较健康,不可能得狂犬病。经过耐心的劝说,狗主人终于极不情愿地将拴狗的链子交给了打狗队员,打狗队员刚接过链子,可怜的小狗看到打狗队员手中的木棒,浑身开始瑟瑟发抖起来,打狗队员将狗牵到巷子的一边,"啪啪"的响声过后,棍子准确地落在狗身上,凄惨的狗叫声顿时淹没了整条巷子,蹬腿挣扎了几秒种后,小狗不动了,尸体横卧在一片血泊中。此是之前还捂着脸的狗主人,看到了这一幕,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哭出声来。一打狗队员说,看到狗挣扎的样子,觉得打狗的确很残忍,但没有办法,因为狂犬病传染很快。 </P>
<P ></P>
<P ><B>半夜查“漏网之狗”</B> </P>
<P >据介绍,为了确保疫情扩散,也为了防止有狗外留,目前牟定县已经在县城通往周边的所有公路都设立了卡点,对所有过往车辆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有狗,当场扑杀。 </P>
<P >新甸乡小仓屯村一个姓李的村民说,他家养的两条狗在前天就已经采取吊死的方式进行了扑杀,因为狗经过检疫后很健康,他还请了亲朋好友来吃狗肉。他说绝大部分村民都比较支持扑杀狗,因为狗已经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政府宣传的比较到位,工作开展得都比较迅速。但也有少部分村民表示不理解,将狗藏到山上或者是一些庄稼地里。每天县上打狗队的人都会联合村委会的人来到村里,挨家挨户检查,看是否有遗漏,如发现有遗漏的当场扑杀。“打狗已经成为政治任务了。”他说。 </P>
<P >关于扑杀狗的方式,在坊间的说法比较多,有的人用绳子吊,有的人用电触,有的用棍子打,也有的人采取用药“安乐死”的方式。有些地方的村干部为了查缺补漏,他们不得不在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象爬起来,来到村间,要么放鞭炮,要么敲盆子,为的是通过声响引来狗吠,然后他们再按声寻狗,迅速采取扑杀措施,许多藏起来的”漏网之狗“都是用这样的方法找到的。 </P>
<P ></P>
<P ><B>3000只狗是否“冤死"</B></P>
<P >有一些村民对扑杀狗的行为提出一些质疑,牟定县的5万多只狗中,有4000只是打过了狂犬疫苗的。政府为了阻止狂犬病毒的进一步扩散,从保护老百姓生命的角度出发,扑杀狗的做法无可厚非,但那些注射过疫苗的狗按理是不会威胁群众安全,为什么要扑杀呢?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是不是不太妥当? </P>
<P >对此质疑,牟定县畜牧局兽医站的梁站长的解释是:该县的5万多只狗中,有4292只注射过了狂犬疫苗,都是兽医站的出动所有的工作人员挨家逐户的上门去注射的,每打一只收费3~4元,一年只要打一次就可以了,打过21天后就会产生抗体,就能抵御狂犬病毒的入侵。对于全面扑杀包括打过疫苗的也不放过的做法,梁站长说,这些狗注射了疫苗后,也不是100%的都能产生抗体,而是只有85%(约3400只)的有效,有15%的可能不产生抗体。这15%的狗就有可能携带狂犬病毒,并且不能确定是具体到哪只狗有无病毒,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县政府要求不管是否注射过狂犬疫苗,全县所有的狗都得扑杀干净。 </P>
<P ></P>
<P ><B>县政府:决策正确</B></P>
<P >该县目前的疫情控制情况如何?牟定县政府有关部门道出了原委:据悉,今年6月23日下午,该县政府办接共和镇政府报告,该镇余丁村委会发生一起疯狗咬伤禽畜的事件,紧接着又接到其他乡镇发生疯狗咬伤人、畜的报告。经过统计,发现自今年1月1日~7月25、全县被狗咬伤群众达到360人,被狗咬伤后到县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308人,医治无效亡3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狂犬病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县防疫工作。 </P>
<P >7月18日,县里召集共和、凤屯、江坡、戌街4乡镇领导及畜牧、疾控等部门人员开会。7月21日,楚雄州畜牧专家到该县调研疫情防控工作后,于7月23日初步诊断该县疯狗咬人为狂犬病疫情。7月24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在该县发表了关于狂犬病防治的电视讲话后,于次日发出1000份《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告》,决定对该县的50546只狗展开扑杀,从7月25曰起,关闭该县所有犬类及其肉制品交易市场,禁止县内备餐馆销售狗肉,禁止狗及狗肉向县外流通,并计划在3—5天内将全县的狗全部扑杀完毕。据记者了解,该县扑杀一只狗给狗主人5元补贴。 </P>
<P >据杨副主任说,为预防狂犬病疫情,该县启动了应急预案,并向省、州有关部门汇报,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才决定对5万多只狗进行扑杀。由于狂犬病毒潜伏期较长,无法确定哪只狗带病毒,无法确定这些带病毒的狗具体又咬着哪条狗,所以只得采取全部扑杀的办法。“目前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一政府官员说。一政府官员说,对于狗主他们主要是以做思想工作为主,没有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但必须确保所有的狗都被扑杀干净。 </P>
<P ></P>
<P ><B>伤者仍未出院</B></P>
<P >昨日,记者从牟定县人民医院了解到,在该院共收治了5名被狗咬伤的患者,其中凤屯3人,共和镇1人,天台1人,其中有2人是母子俩,小孩才2岁零3个月,另有一小女孩是在4天前被咬伤的,一老太太被咬伤时间较长,但伤势较重,伤口已经愈合,但目前还伴随着疼痛。几名患者的说法大体相似:“狗都不知突然从什么地方跑过来的,见人咬人,见到牲畜也咬,咬了一口就跑了。”据介绍,目前5名患者仍需要继续治疗观察。 </P>
发表于 2006-8-2 08: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06-8-4 00: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P>乱搞!</P>
 楼主| 发表于 2006-8-4 16: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 border=0><TR><TH><FONT color=#05006c><H1>杨涛:牟定“打狗队员”违反了司法公正</H1></FONT></TH></TR><TR><TD><HR SIZE=1 bgcolor="#d9d9d9"></TD></TR><TR><TD align=middle height=20>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00 <FONT color=#a20010>国际在线</FONT></TD></TR><TR><TD height=15></TD></TR><TR><TD class=l17><FONT><P>  <b>作者:杨涛</b> </P><P>  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正在掀起一场“打狗风暴”。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从7月25日到30日,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一处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在这场打狗运动中,县政府专门抽调公、检、法、司及政府人员成立了打狗队,队长由县公安局长亲自担任。 </P><DIV></DIV><!--NEWSZW_HZH_END--></FONT></TD></TR></TABLE><P>  被打的狗绝大多数都是有主的狗,也就是意味着这些狗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我国o(︶︿︶)o 唉也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因此,即使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基于防治传染病的需要,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的剥夺也必须依法进行,如果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受到国家o(︶︿︶)o 唉的不当侵犯,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寻求司法保护。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将检察o(︶︿︶)o 唉、法院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必将损害公民公正地寻求司法保护。 </P><P>  牟定县作出的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的决定,并非无懈可击,相反存在诸多问题。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这说明,在采取打狗前要上报上一级政府同意,并且扑杀的狗必须是染疫至少是可能染疫的狗。此外,对于打死公民畜养的狗,政府也必须给予适当的补偿(牟定县扑杀一只狗给狗主人5元补贴)。如果政府的决定不符合程序或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实质要求,或者政府不给予适当的补偿,那么公民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救济。 </P><P>  然而,将检察o(︶︿︶)o 唉、法院等司法o(︶︿︶)o 唉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将完全堵塞公民合法救济的途径。司法o(︶︿︶)o 唉的公信力来自于不能介入到利益冲突的任何一方,成为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与自身裁决职能相违背的其他职能。自然正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法官、检察官成为打狗队员,法官成了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冲突的一方,法官在裁决中当然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那么司法公正和中立何从谈起,公民的权利又如何得到救济。同样,检察官直接参与到与公民利益相冲突的打狗行动中,又何从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与正义。 </P><P>  进一步说,牟定县这种将检察o(︶︿︶)o 唉、法院等司法o(︶︿︶)o 唉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堵塞公民合法救济的途径的做法,又将再一次降低其打狗行动的正当性,降低政府的权威。因为,哪怕是一个再正确的决定,如果没有正当程序的救济,也无法让民众相信决定是正当的。 </P><P>  所以,牟定县作出的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的决定,已经是一种“懒政”行为,是一种错误决定;而将检察o(︶︿︶)o 唉、法院等司法o(︶︿︶)o 唉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更是一种堵塞公民合法救济途径的错误做法,是错上加错。我们希望牟定县的有关部门好好反思这次行动,别让检察官、法官成为打狗队员的旷世奇闻再次出现! </P></FONT>
发表于 2006-8-4 18: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P>奇闻,这类事情三十年前倒不奇怪。</P>
<P>纳税人巨资供养的政府是个职业打狗队?</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4 18:51:01编辑过]

发表于 2006-8-4 19: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06-8-5 01: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蝙蝠也传染狂犬病,看来要上山进洞
发表于 2006-8-6 08: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哪!我以为现在早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了,二十年前我家乡倒还干过.
发表于 2006-8-12 22: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P> 失去了  "动物 本性 ",  连动物 都不如.狗 还 对主人   忠心耿耿 呢,多有感情.</P><P>之所以咬人,不过是 它们的大脑不如 人类 先进;而好多先进的人类却没有 狗 的 情商高!</P><P>      残忍!!!!!!!!!!!!!!!</P>
发表于 2006-8-19 12: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P>[em03]为什么要用棍棒这么原始的方法,安乐死不好么?</P><P>打得鲜血淋淋的……不知道是满足人的某种畸形心理还是什么的……</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 鲁ICP备11028298号 )

GMT+8, 2024-11-24 06:44 , Processed in 0.09450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