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乐府体诗的范围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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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乐府诗”,主要是指自两汉至南北朝由当时的乐府o(︶︿︶)o 唉所采集或编制的用来入乐的诗歌,但这只是最初的情况,从后来文体分类上讲,所谓乐府诗,它的范围是不仅指此的。在文学史上,“乐府”或“乐府体诗”,是包括后世作家的仿作在内的。这种仿作的作品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按照乐府旧的曲谱,重新创作新辞,性质上还是入乐的。
第二,由于旧谱的失传,或由于创作者并不熟悉和重视乐曲,面只是沿用乐府旧题,模仿乐府的思想和艺术风格来写作,实际上已不入乐。
第三,连旧题也不袭用,而只是仿效民间乐府诗的基本精神和体制上的某些特点,完全自立新题和新意,当然它也是不入乐的。这三类中,以第二类为最多和最常见。
利用乐府旧题写作乐府诗,是从汉未建安时代开始的。建安时代,以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为代表,出现了一批作家,又以曹操首开风气之先,开始袭用乐府旧题,模仿两汉乐府民间歌辞的风格来写作乐府体的诗。曹操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他在诗歌创作上的成就,主要在于能自由地运用乐府民歌的旧题旧曲来歌咏新事,把汉乐府民歌主要是叙事推到趋干抒情化,能够更全面深刻地反映出一些社会现象,具有强烈的现实性。曹丕用乐府古题写的乐府诗几乎占了他的诗歌的一半,他的诗篇多以男女相恋和离别为题材,语言也比较显浅自然。他对诗歌的各种题村都作过大胆的尝试,但成就较高的是五言诗和六言诗。他的六言《燕歌行》两篇,为乐府产生了一新体制,为我国诗学界开辟了一新纪元。被誉为前有屈原、后有杜甫。能够先后与其辉映的曹植,也曾写过许多优秀的乐府诗,特别是他为五言诗开拓了广阔的境界,指出了光明的前途,推进了五言诗的发展。他的诗歌能够通过高度的艺术技巧真实地反映社会面貌,揭露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情感和愿望。所以他成为我国历史上杰出的诗人,成为建安时代的代表作家。但不论三曹还是“建安七子”,他们用乐府旧题所写的乐府诗,大部分都不是入乐的作品。隋唐以及隋唐以后,用乐府体写诗一直很盛行,如唐代大诗人李白。杜甫、高适和张籍等,都有许多乐府名篇,他们都不过是用乐府古题,学习古代民间歌辞的“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在形式上不拘字数、不避杂言而已。
中唐以后,文学史上又出现了一种“新乐府”,它的倡导者和创作者是元稹、白居易。这种乐府诗的特点,是“即事名篇,无所依傍”,它不仅不依旧谱,不入乐,而且时乐府旧题也取消不用,遂成为文学史上“乐府诗”的一种,它之所以也称“乐府”,只不过在创作方法上、表现手法上对汉乐府有所继承和模仿罢了。
乐府最早的分类,始于东汉明帝时。吴兢《乐府古题要解》说:“汉明帝定乐有四品”。这“四品”的名称是:
(一)大予乐,又称大乐,系祭把天地神灵和宗庙祖先时用;
(二)雅颂乐,系举行飨射典礼和推行所谓“乐教”时用;
(三)黄门鼓吹乐,系天子宴会群臣时用;
(四)短箫饶歌乐,系军中用。这是按照乐调和所用场合的不同来划分的。
《晋书·乐志》在这个基础上,又将汉乐府扩充划分为6类:
(一)五方之乐,祭天神用;
(二)宗庙之乐,祭祖先用;
(三)社稷之乐,迎“田祖”祈祷丰年时用;
(四)辟雍之乐,推行“乐教”时用;
(五)黄门之乐,君臣宴会时所用;
(六)短箫之乐,军中出师或奏捷时用。
上述的这样一些记述和分类,实际上只限于朝廷典礼或聚会时所用的“官乐”,而在文学史上最有价值的,当时乐府o(︶︿︶)o 唉在各地收集的民歌俗曲,井没有包括进去和得到反映。
到了唐代,吴兢作《乐府古题要解》,又将乐府诗扩充为8类,即相和歌、拂舞歌、白红歌、饶歌、横吹曲、清商曲、杂题、琴曲。此种分法将相和歌等乐府精华加入,表明当时对民歌俗曲文学价值的重视。宋代郑樵作《通志·乐略》,分乐府为53类,虽然分得很细,但过于琐碎。
宋代郭茂倩编《乐府诗集》,这是一部对唐五代以前的乐府寺带有集大成性质的总集类著作,它提纲挚领,将历代乐府诗划分为12类:
(一)郊庙歌辞;
(二)燕射歌辞;
(三)鼓吹曲辞;
(四)横吹曲辞;
(五)相和歌辞;
(六)清商曲辞;
(七)舞曲歌辞;
(八)琴曲歌辞;
(九)杂曲歌辞;
(十)近代曲辞;
(十一)杂歌谣辞;
(十二)新乐府辞。
这12类中,郊庙、燕射、鼓吹、横吹、舞曲,属于“官乐”,主要是庙堂文学;相和、清商、琴曲、杂曲,属于“常乐”,主要是一般流传在民间无名氏的作品。这两者都是入乐的。其中近代曲、新乐府、杂歌谣辞,就不一定是入乐的作品了。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收集的作品十分完备,分类也大体得当,因而影响较大。继郭茂倩之后,明吴纳著《文章辨体》,分乐府为9类,因未能超出郭茂倩所分之范围,故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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