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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上网一看,居然连央视的电子杂志都在用我和从风画的七夕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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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10: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要不是三柳跟我讲,说是麦当劳上有从风的画,我还不知道,我和从风合作的七夕宣传画在外头那么吃香。正好在央视订了益友的电子杂志,方才看电子邮箱,又看到了用我和从风的画做的内容。狂晕~另外爆料,在南京民俗博物馆,我还看到了从风画的上巳节的宣传画被用作展板。看来,我跟从风要四处去收版权费咯!哈哈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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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P>版权版权,哈哈</P><P>可见美丽的东西人所共爱!</P><P>你可以去要求他们加上你的名字,哪怕字体小一点都行。</P>
发表于 2007-8-20 12: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定要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8-20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那张“汉服与和服的对比简图”也是到处冒呢,不过那个纯粹是粗制滥造随便拖的几笔,有人传还开心呢;而你们这才是精雕细琢的好东西,应该要版权的哦
发表于 2007-8-20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嗯 支持~~好事情啊``  确实很美的宣传画啊`~众人的眼光是雪亮的~</P><P>呵呵 我把昨天最后剩下的几张卡片放到我们那传达室外了  本来准备顺路拿到麦当劳去的想着太少了就算了 结果他们已经用了啊~~[em02]</P>
发表于 2007-8-20 13: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可以到处索要版权费和署名权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14: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腊腊早上谈了一会儿,我觉得,这个至少承认了我的画,也承认了汉服的美。所以,我不想过分追究什么,能够宣传汉服的美,让外国人也喜欢上汉服,这个远比那些版权费要更好。你们说呢?
发表于 2007-8-20 15: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草色风烟</I>在2007-8-20 14:27:51的o(︶︿︶)o 唉:</B>
我和腊腊早上谈了一会儿,我觉得,这个至少承认了我的画,也承认了汉服的美。所以,我不想过分追究什么,能够宣传汉服的美,让外国人也喜欢上汉服,这个远比那些版权费要更好。你们说呢?</DIV>
<P>我觉得很好~~</P>[em09]
发表于 2007-8-20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社会重视汉服的表现,哈哈 
发表于 2007-8-20 20: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P>实在太美了,如果这图和从风MM所画的所有图上的汉服都能制作出来就好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2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右边的女子,我当时特地画的我最喜欢的杂裾垂霄,我喜欢六朝风骨嘛!嘻嘻
发表于 2007-8-20 21: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是版权问题,至少要注明作者!!!</P>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21: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山谷</I>在2007-8-20 21:04:23的o(︶︿︶)o 唉:</B>

<P>这是版权问题,至少要注明作者!!!</P></DIV>
<P>你说的是,可是如果这样,我要打官司的人就太多了,无论是央视的杂志,还是麦当劳,南京一些商家,那估计要轰动全国了。想来会分散不少精力,所以,以后注意点使用吧。这次,也是疏忽。不过,既然放在网络上,为了宣传汉家的传统文化,共享就共享吧。</P>
发表于 2007-8-20 21: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P>以后小草的图中间放个LOGO吧,要是人家要用的话就跟你联系好了,起码也知道被谁用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7-8-21 12: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个还要向爵爷你讨教啊!哈哈哈
发表于 2007-8-21 13: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P>加上LOGO吧``</P>[em07]
发表于 2007-8-22 04: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草色风烟</I>在2007-8-20 14:27:51的o(︶︿︶)o 唉:</B>
我和腊腊早上谈了一会儿,我觉得,这个至少承认了我的画,也承认了汉服的美。所以,我不想过分追究什么,能够宣传汉服的美,让外国人也喜欢上汉服,这个远比那些版权费要更好。你们说呢?</DIV>
<P>  我的观点,对待现代社会现象使用传言的远古观点是决对不靠谱的。孔子对以‘德抱怨之问’答曰:“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对于不公正的社会现象,你不去争取合法权益,就是纵容坏现象的蔓延,也等于客观上视世风日下而无动于衷。

<P>  即便是不从经济利益考虑,单从社会正义,以及个人名誉考虑,至少也应该收集证据,向传媒放话告他们一下吧。

<P>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使用天汉网人员的名义。退一万步讲,最后能够达到借机会向全社会、甚至世界上宣传一下“天汉网”,那么这个结果的价值也绝对是一个超值的结果之一了。</P>
<P>  所以,对于天汉网来讲,现在正是一个免费宣传的千载难逢大好时机。对于什么杂志社也好、麦当劳也哈也好,统统向传媒放话起诉他们。不管最后是否真的起诉,只要在传媒上炒做一番,也能够达到目的。这也是对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一大贡献,也是对国外现在炒做中国制造的负面问题的一个十分有力的回击!</P>
<P>  中国人要走向世界,就绝对不要怕打官司。有谁说正义可以用金钱实力来核算???即便真的如此,那还要争取一个以弱胜强呢。即便是结果庭外和解,把那个和解费捐献给天汉网也行呀。最好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很多律师事物所都有年度义务案子,如果这个案子可以使律师楼声名雀起,以看他们干不干。所以,选择律师楼还要挑选一个比较知名的才行。</P>
<P>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危机管理,天汉网翻身的机会就在今次!</P>[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2 5:01:25编辑过]

发表于 2007-8-22 05: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P>  建议研究好之后,先别着急声张,找个法律公证处,把证据统统作成公证书,以作为法律证据。比如原画稿、首次网络上栽的地址时间、盗用者的证据收集等,都要加以公证。</P><P>  中国政府正找不到外国人侵害中国人的知识产权的案例证据,天汉网送上门去,肯定能够得到社会力量支持的。所以,对于央视的问题就要看看如何处理了。还是公开声讨麦当劳,夹带着私下对央视凭证据来交涉。</P><P><a href="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4&amp;ID=30319&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4&amp;ID=30319&amp;page=1</A></P><P><img src="http://www.tianhan.com.cn/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嘿嘿,今天拍到的麦当劳七夕宣传品</B></P><P><b><TABLE cellPadding=4 cellSpacing=0 style="HEIGHT: 25px; WIDTH: 111px" width="100%"><TR><TD glow(color=#9898BA,strength=2)" vAlign=center width=*>  <FONT color=#990000><B>三柳小姐</B></FONT> </TD></TR></TABLE></b>

<img src="http://www.tianhan.com.cn/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a href="http://www.tianhan.com.cn/bbs/UploadFile/2007-8/200781814530631.jpg" target="_blank" ><img src="http://www.tianhan.com.cn/bbs/UploadFile/2007-8/200781814530631.jpg"></A></P>
发表于 2007-8-24 11: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草色风烟</I>在2007-8-20 21:14:31的o(︶︿︶)o 唉:</B>


<P>你说的是,可是如果这样,我要打官司的人就太多了,无论是央视的杂志,还是麦当劳,南京一些商家,那估计要轰动全国了。想来会分散不少精力,所以,以后注意点使用吧。这次,也是疏忽。不过,既然放在网络上,为了宣传汉家的传统文化,共享就共享吧。</P></DIV>

草妹的宽容大度值得赞扬![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7-8-24 11: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P>是的,尤其是对卖大叔,一定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啊!</P>
<P>不必一次跟那么多人打官司啊,先找一家好了!</P>[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4 11:46: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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