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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怒发冲冠为红颜,南京一研究生独斗14人,持匕首捅倒对方6人,敢比三国吕温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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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18: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FONT size=4>□实习生 梅益琴 金陵晚报记者 王海峰

【金陵晚报报道】 为了争女友,东南大学一左姓研究生只身与情敌带来的一帮人发生血战。结果,持刀捅倒对方6人的他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而对方目前仍有3人躺在医院未脱离生命危险。


11月12日晚上9时许,新街口地铁东北出口附近,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声尖叫:“杀人啦……”顺着喊声看过去,只见10余名男子正围着一手持尖刀的年轻男子,其中有人已手捂胸口倒在地上。持刀男子显然已经杀红了眼,虽然两眼被打肿,鼻子里也流着血,但他依然挥舞着尖刀向那10多个围着他的男子冲过去,一个又一个人倒了下去。其他人见状,纷纷丢下同伴夺路而逃。


一场血战随着110民警的到来宣告结束。持刀男子被民警带上了警车,送进了玄武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


接下来的调查让民警大吃一惊,眼前这位斯斯文文姓左的小伙子竟然是南京东南大学的在读研究生。这场血战竟然是他与情敌在摆场子。


据左某交待,很早以前,他就爱上了本校国际贸易系的一个姓汪的女研究生,并与女孩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他不知道,女孩还与同城另一所大学的一个姓徐的男孩关系也挺好,而且那个男孩一直以女孩的男朋友自居。


前几天,他突然接到徐某电话,徐某在电话里告诉他,已经知道了他纠缠自己女朋友的事情,劝他赶紧住手。左某觉得很奇怪,而且面对自己心仪的女孩他觉得不能放手,于是他严词拒绝了徐某提出的要求。几天后,徐某再次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谈谈。


12日那天晚上,左某只身赴约,等他到了现场才知道对方就是要修理他的,徐某早带了10多个人在等着他呢。两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紧跟着便发生扭打。徐某带来的那10多个人一起围了上来,对着左某便是一顿拳脚,左某的两眼被打肿,鼻子也被打成了骨折。被打急眼的他跑进旁边的店铺拿出了一把尖刀,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血腥的一幕。


在这场打斗中,徐某带来的人被捅倒6个,其中有个姓缪的心脏心包被捅破,另一个姓张的更惨,在医院里被摘掉了一只肾。徐某自己的肺部也被刺伤。目前,这几人都躺在医院里接受观察治疗。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伤者所住的医院。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在现场做笔录的民警婉言拒绝了。而校方显然对此事也不愿张扬,记者找遍了整个研究生部也没能联系上汪某。从汪某辅导员韩老师处,记者了解到,这两天汪某情绪低落,一直躲在宿舍里不肯见人,韩老师已经去做过她的思想工作。不过,韩老师表示,她肯定不会同意汪某接受记者的采访,毕竟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


目前警方正在对当天参与打架的其他几个人进行追捕,警方希望通过本报告诫这几个人:赶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FONT></b>
发表于 2005-11-22 22: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发表于 2005-11-22 23: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P>女孩脚踏两条船,同时拥有俩男友,是引发血案的直接原因,徐某不是男人,竟带这么多帮手来,逼得左某用刀自卫。</P>
发表于 2005-11-24 09: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左某。还是朝不出人命的地方下刀好
发表于 2005-11-24 15: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左某,对方被捅死也是活该。</P>
发表于 2005-11-27 04: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KAO……,真猛啊……
发表于 2005-12-3 1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1a42e6 size=5>我考虑的是:这应该是正当防卫! 但是否防卫过当就不好说了!</FONT></P><P><FONT color=#1a42e6 size=5>现在女孩怎么这样? </FONT></P>
发表于 2005-12-3 15: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女孩太不像话了!好女孩还是有很多的,像她这样的太少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2 23:11:44编辑过]

发表于 2006-6-22 2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2 23:12:43编辑过]

发表于 2006-7-4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记者也不象话,“敢比三国吕温侯”。这什么破题目?!简直是往人伤口上撒盐。
发表于 2006-7-7 23: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男儿
发表于 2006-7-9 2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P>为一个女人,,值得吗?</P>
发表于 2006-7-14 21: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祸水红颜[em03]
发表于 2006-9-3 17: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祸水
发表于 2006-9-3 20: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P>太幼稚了,如果是竞争我,只要谁打赢我就行——我更祸水,用暴力竞争我还轻松些呢 [em06]  </P>
发表于 2006-9-5 00: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P>Sorry !</P>
发表于 2006-9-6 20: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以为老实人好欺负……
发表于 2006-9-7 00: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性本爱华服</I>在2006-9-6 20:12:20的o(︶︿︶)o 唉:</B>
不要以为老实人好欺负……</DIV>

很爽直的说法 顶
发表于 2006-9-7 00: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性本爱华服</I>在2006-9-6 20:12:20的o(︶︿︶)o 唉:</B>
不要以为老实人好欺负……</DIV>
<P>很爽直的说法 顶</P>
发表于 2006-9-7 00: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性本爱华服</I>在2006-9-6 20:12:20的o(︶︿︶)o 唉:</B>
不要以为老实人好欺负……</DIV>
<P>很爽直的说法 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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