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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共工滔天

[詩文丹青之道] 邪童正史 作者:蒋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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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旅店名人
  
  有半句很有名的话:“我有一个梦想……”我会接着说:“但是我不好意思说。”我的梦想是当古代旅店的老板娘。古代旅店不多,竞争也不激烈,开旅馆很容易致富。唐朝时,有个姓何的就很有钱,他主管州中的三个驿站,他在驿站旁边建造旅店,供来往客商住宿,以赚商人的钱为主,财产多达很多万,家里还有五百张织绫机。
   我想系着围裙,跑上跑下地抹桌子;我想吆喝一群肩膀上搭着白毛巾的小二,我想对所有人说:“客官,吃饭还是住宿?”我想知道更多稀奇的故事。
  古代的旅馆里容易发生故事。我猜是因为古代的旅馆房间没有门的关系。每个门框上只挂一张帘子,一掀帘子就可以看到别人的隐私。我怀疑古代的专栏作家就常年住在旅馆里找材料。他们在旅馆里到处乱窜,掀开每个房间的帘子:“哎呀,妹子你怎么哭了,给我讲讲吧。”“哎呀,请问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呀?”
  古代的旅馆房间,也有很多是几个人同住的。一些失眠症患者兼好奇心很强的人,会在夜里观察另一张床上睡着的那个人,看他们晚上会不会变成一直鲤鱼,或者起码是说说梦话什么的。
  经营古代的旅店,最容易接触名人。如果古代旅店也搞“名人壁”,那么每家旅店的墙上,名人的黑白照都会挂得满满当当。古代经常出门的(不包括讨饭的和经商的),就是那些即将成为名人的人--事实上,他们最终都成了名人。孔子周游列国,就是常年住旅馆的人。有一天他在旅馆里弹琴唱歌,有个黑衣服的人,站在他面前呆呆地看着他,然后孔子就开始尖叫起来了。睡在他旁边的子路赶紧爬起来,把那个黑衣服人的人引到外面,和他搏斗,把那人打倒在地上,那人竟然是一条大鳀鱼,长九尺多。还有美声歌唱家韩娥,沿路卖唱,在客栈住宿时,总是有人撩开帘子踏进她的屋子来“辱”她一顿--“辱”的意思,我理解是性骚扰。她难过地带着哭腔唱歌。整个乡里的老老少少都跑到旅店里贴着墙壁听她唱歌。还有李白,只要确定他到了某地,直接去旅馆里找, 十有八九找得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致富并加入一个神奇的故事,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好梦想。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快回来杨白花
  
  杨白花呀杨白花,你认不认识杨白菜?
  讲杨白花,先要说说他爸爸。他爸爸也有听上去像开玩笑的名字,叫杨大眼。杨大眼是北魏很有名的大将,跑步像飞一样。杨大眼的名字让人以为他长得像大眼妖怪,有很多人吓唬不睡觉的孩子时,都瞪大眼睛悄声说:“再不睡杨大眼就要来了。”其实此人长得好看,跟所有打过老虎的人长得差不多,魁梧高大。
  杨白花比他爸爸更好看一些。是特别好看的那种,属于青春偶像。写到了这儿,不说一句“有一只魔爪已经伸向了他”实在是不象话。这只魔爪是魏皇后的魔爪。要形容当时的魏皇后,只有用那句俗气而邪恶的话--“女人四十,如狼似虎”呀。
  魏皇后很喜欢杨白花,总是把杨白花召到自己的寝宫,不住地朝他笑,笑他招手,还向他笑道:“杨白花呀杨白花,你为什么这么白?”
  要是杨白花成功地被魏皇后收纳的话,日子就不好玩了。这个道理杨白花也明白,他被魏皇后吓跑了。他到底是跑步选手的后代,一口气跑过了十几个街区,一下子跑到外国去了。他到南朝的梁国以后,所干的第一件事情十分有意义--改名字。他想到魏皇后老是说他“白呀白”,不禁十分厌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杨花”。杨白花迅速地逃离了不正确的生活,让我很喜欢他。因为再好的错误生活也不如人间正道,大多数人陷入错误的生活中,在错误中寻找正确,只期望这宿命能够尽快结束。
  魏皇后很想杨白花呀,她写了一首《杨白花之歌》:“阳春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来双燕子,愿含杨花入巢里。”翻译出来就是:“杨白花呀杨白花,你快回来,没有你在,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我有多难熬,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啦啦啦……”魏皇后还在皇宫里组织了乐队,“你快回来杨白花”的歌声,转眼变成全社会的流行歌曲,终于流行到杨白花耳朵里,他羞愤地越跑越远,永远也不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就不要对他唱情歌。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抓胃
  
  古代的男人,并不认真做菜,他们要么擅长烹饪婴儿,比如易牙;要么把治国和做汤结合在一起,比如伊尹。古代有很多女名厨,因为地位低,大多没有留名。能够留名的,必须给诗人做饭,将诗人别墅的景点拼成菜;或者给作家做饭,作家顺便在书上加了“美食”一章,把自己的午餐写上;或者皇帝下馆子的时候吃过一嘴,亲自推荐“陈家娘子烧的鲤鱼,好吃”。
  古代的名女人真正会煮菜的很少,家里一般有个管做饭的“厨婢”。主妇们只用常年坐在床沿上假装缝一件衣服就行了。
  倒是在民间,请不起厨娘和下不起馆子的人家,很流行“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的名言。唐代有本叫做《集异集》的书,写岭南人不管贫富,嫁女儿之前训练她们,从来不教她们针线活,而是教得她们耍菜刀,擅长用醋、盐。会腌菜和能腌鱼、糟鱼的,就被认为是非常好的女儿。那儿的夸自己的女儿都说:“我女儿针都不会拿,但是让她整治水蛇、黄鳝,那是一条比一条做得好。”
  董小宛是个特殊的著名的抓胃者。她本来不是个厨师,是个名妓,据我所知,她没有什么在妓院厨房打杂的经历。她是在从良嫁给冒辟疆之后,才变得信仰“要使老公不外遇,一年就要做三百六十五桌菜”的。冒辟疆喜欢吃甜食、海鲜和腊制的食品,她知道了以后,就天天给她老公做这几样,还自己酿酒给冒辟疆喝。
  她每天都打电话给其他主妇,问有什么最流行的风味,然后自己按照老公的口味改造一遍。我很喜欢吃的虎皮肉就是她发明的。还有很多种甜而不腻的酥糖,也是她发明的,我真的想看看她老公的牙齿烂成什么样子了。董小宛死了以后,她老公怀念她,说“以后再也没有人给我做糖,酿酒,泡茶,做香料,做扇子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对一个老婆一生最大程度的肯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抓胃的工作,必须亲自抓,才最有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吃糖
  
  刁存是汉代的侍中,有口臭--我从来没接触过臭嘴,所以我不能对口臭妄加描写--他每天上早朝的时候,都把脸凑到皇帝面前,恳切地说:“皇上啊,你听我说啊!”皇上只好把头歪向一边,他以为皇上听不进他的意见,就凑得更近一点,说:“皇上啊……”皇上的头歪到无可再歪的地步,忽然赐给他一块鸡舌香(现在到了知识普及的时间:鸡舌香是丁香的果实,绿色),让他含在嘴里,他舔了一下,觉得鸡舌香味道辛辣,他以为皇帝要赐死他,一路哭着回到家,赶紧把鸡舌香吐出来,让他的家人看看是什么毒药,他的家人笑道:“这是一块口香糖啊!”他又让人把这块沾着口水的碧绿的口香糖吞下去,才在一脸的鼻涕眼泪中笑了。刁存后来经常不漱口不刷牙上朝,为的是得到皇帝赏赐的零食。
  后来,上朝的官都要自备一块口香糖,刘禹锡在他的《早春对雪奉澧州元郎中》写到“昨日同含鸡舌香(昨天还和你含着同一块鸡舌香)”。这也是零食帮的不好:几个人吃一份零食。到现在吃零食也注定不能吃独食。特别是在我们班,零食帮的帮规是“见者有份”,吃零食时总有一群人把手伸到袋子里,或者在雪糕上咬一口,这比十八世纪的欧洲还令人发指--那时候餐桌上只有一只汤匙。
  从前有个书生叫做崔生(一般这样没有名字叫做“什么生”的人,都和狐鬼好过一场),他对狐鬼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做的零食,那个狐鬼用搪瓷碗装着用糖水浸过的鲜桃。狐鬼端了一碗给崔生吃,崔生不好意思吃,后来,狐鬼亲自拿汤匙喂崔生吃,崔生才吃了。值得一提的是,今后的十几年中,崔生都在钻研这种食物的做法。就是零食帮的第二个不好:对零食长久地保持不正确的味道回忆。
  糖似乎是越古老的越甜,现在还有很多人写文章怀念几十年前吃到的零食:苹果拔丝啊,三毛钱一包的萝卜丝啊,两分钱一颗的话梅啊。他们对它们有莫名的乡愁,成天长吁短叹地怀念,等吃到了又觉得它不如以前的好吃。对一点零食也这样地较真,我称之为犯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们只应该吃正餐,有什么吃什么,不要挑剔。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P>  我的野蛮老妇   
  清朝有一段时期很混乱,有一支叛军喜欢抢妇女,不管长得好看不好看,老还是丑,都装到布袋子里,贴上商标:一律四两银子一袋。有一个姓米的大龄青年,揣着四两银子到军营里去买妇女,他把布袋挨个摸了一遍,选出一个腰细脚小的,扛到肩上,到了客栈才拆开布袋,布袋里爬出来一个老太太,满脸老人斑,快七十岁了,此时没有发生奇迹:老太太没有忽然撕掉脸皮变成美女,她也不是小米失散多年的老母亲,只是一个丑而和蔼的老妇人,小米那时是“悔恨莫及,面如死灰”啊。
  两个人沉默地坐在床上,老太太尝试与小米搭讪,但是被拒绝了。不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赶着一头黑驴驮着一个布袋来投宿,住在小米的对面房间,那个老头说自己叫老刘,今年六十七岁,刚刚用四两银子买了一个少女,虽然太年轻,但幸亏长得好看,也足够娱乐晚年了。小米听后“心热如火,万分惋惜”啊!
  小米和老刘到街上喝酒去了,老妇走到对面房间,看到少女正在哭天喊:"造化弄人!"老妇也大发感慨:“造化也弄我哩!我这个老不死的,无端端地被人杀了老伴,又被一个小伙子买下。对了,我看你家老头子倒是老态龙钟,跟我是一对,不如我们调换个房间,第二天,你和我家小伙子赶紧走,我拼了我的老命,和你家老头子纠缠到底。”说着,就把少女拽到小米的房间去。
  小米了解情况后,第二天清早,用一块抹布遮住少女的面孔,扶着她赶紧离开了旅店,还不时夸张地大声说:“老太太走慢点啊!”老刘那房间里,他问明了缘故,极其愤怒,挥拳殴打那个老太太,不料那个老太太也强壮得可以做壮骨粉的广告,也回手反击。整个旅店的人都倚在门口围观。老头气愤地要去追赶,被旅店的人笑着拦下来了,老太太也笑着挽住他说:“我们老夫老妻好好过日子吧。”老刘只好用黑驴载着老妇上路。此后老刘多次动了上北京找“今日说法”节目投诉的念头,都被老妇挥拳打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老妇野蛮,倒也明智,把四个人的人生都安排得挺合理。
  

</P>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幻情人
  
  永淳公主是明朝的公主,按理说,明朝的公主最幸福的,皇帝为了削弱大臣们的势力,颁布了一条选驸马的标准,就是“选平民中最漂亮的男人”。但是,永淳公主却蛮惨的。
  第一次选秀的时候,她爸爸给她选中了一个长得好,有才华的驸马。但是因为某个官员和驸马家有仇,说驸马的妈妈是二婚,所以驸马也一定不是个处男(这是什么逻辑?)。
  杀了那个有史以来最好的驸马之后,他们为永淳公主进行了第二次选秀,这次选秀有两个热门人选:一个是稳重型的,长得不错,但也只是刚刚过了“不错”的关,叫做谢诏。一个还不到十六岁,好看哪!唇红齿白,皮肤白白眼睛亮晶晶的,叫做高中元,他引得了宫女太监的--没错,他们是评审的主要成员--一致好评,皇后和皇帝也喜欢,但是皇太后喜欢那个老相的--你理解老年人特有的审美观--她的一票胜过太监宫女的一百票,所以永淳公主嫁给了谢诏。
  大家想一想觉得也没什么,因为谢诏也不是丑人。到了新婚之夜,进了洞房,驸马摘下了自己的帽子。永淳公主吓了一个大跳,因为驸马只有很少的头发,几乎扎不成一个髻。
  永淳公主很生气,她听说过另一个候选人长得十分俊俏,很是不甘心。更让她难堪的是,京城里传开了“十好笑”的儿歌:“……十好笑,驸马换个现世报。”永淳公主的婚姻很是不幸福,老是骂谢诏。
  另一头的高中元同学,经过好好学习,成了进士,被选入翰林院。永淳公主更气了,谢诏也很无奈,在一次中秋宴上,他邀请了高中元,永淳公主也知道这个消息,于是,她在宴会中隔着窗棂,向宴席中偷看。
  结果发现她的梦幻情人变成了一个中年人,胖得离谱,还长出了连腮胡子,十分怪异,再看看身边的老公,发现顺眼了许多,不像以前那么丑了。于是,她跟老公快乐地度过了下半生。
  为什么梦幻情人变得如此不堪?这不是个难理解的问题,想想童星变胖的道理,再想象一下贾宝玉长成中老年的样子就明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早恋,不仅因为那是一生中最低水平的恋爱,还因为预测初恋情人的长相趋势太难。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童变成小气鬼
  
  王戎是三国著名神童之一。他和一群小朋友在马路边上玩,玩了一会儿就口渴了,在马路的另一边突然发现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上面的李子个大皮红的,小朋友们纷纷表示要上去摘,只有王戎不动,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都没有人摘,不是说明这儿的人智力退化,就是说明这些李子都很苦(李生大路而无人摘,必苦也)。”
  还有一次,魏明帝曹丕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七岁,也去看。老虎在笼子里面叫得很响,观看的人都吓得发抖,只有王戎一动也不动。这两个故事都说明他习惯一动也不动,从小就是冷静或者自私的人,因为冷静自私而被误认为是神童。
  这个小孩长大了以后,成了一个小气鬼。《世说新语》上面,一半的小气鬼故事都是他的。他学会分辩好坏李子之后,就在自己家种了好吃不苦的李子,李子吃完了,还要把核砸碎,怕别人捡了去种。实在吃不完的就拿去卖钱,他的广告词是:“新鲜品种无核李子噢!”事实是他前一夜加班苦干,把李子核一个个钻掉。王戎的女婿借了他几万块钱,结果每次女儿省亲,王戎总是一副死人脸,他女儿赶紧凑了钱把欠帐还了,王戎才嘻嘻地笑了起来。还有一次,他堂侄儿结婚,他送了一件保暖内衣当礼物,到了过冬的时候,又把保暖内衣要了回来。
  其他夫妻都喜欢在月光下对对联,只有王戎夫妇喜欢在灯光下算帐。王戎老婆数钱的时候,就亲切地叫他“卿”。王戎说:“卿是男人做好朋友时叫的。”他妻子说:“我喜欢你,才叫你卿卿;我不叫你卿卿,谁叫你卿卿(亲卿爱卿,是以亲卿;我不卿卿,谁来卿卿)?”他老婆可能真的爱他,对他亲亲;要么就是可怜他没有好朋友,对他卿卿。
  王戎加入了“竹林七贤”。竹林七贤是怪人群体,社团活动是坐在竹林里一边喝,一边狂笑。王戎不会狂笑,实在不像这个组织的成员,其他人一看见他就说:“俗人来了,我们散了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神童变成有名的小气鬼和小亲亲,是多么讨厌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宋代的五笔字型
  
  其实,“王码五笔字型”,是宋代的王安石发明的--准确地说,是险些被他发明的。
  王安石小的时候是个神童,他也有神童的怪异相貌:“衣短褐布,身疮疥,役洒扫事,一苍头耳。”就是说他看起来就跟流浪儿差不多,很脏。
  王安石年轻的时候,忙着搞变法,忙到变法基本上完全失败的年纪,不知为什么忽然研究起汉字来,其实汉字老早就有人研究了,但是王安石觉得他们研究得不好。他每天都把汉字翻出来拆呀拆,拆呀拆,拆来拆去,他终于有了石破天惊的发现:原来汉字是可以拆的!
  他很高兴,赶紧把自己的发现写下来。比如说“美”,可以拆成“羊”和“大”,大羊就是美。波,就是“水之皮”;坡,就是“土之皮”;破,就是“被石头搞破了皮”……他把自己的拆字大法,写成了一本书,叫做《字说》。
  不过,拆字,总会遇到令人头痛的字,打过五笔的人都有体会。这一天,王安石遇到一个抓破头皮也拆不了的字;正巧,他也同时遇到了一个目光炯炯的小孩,他就跟这个小孩说话:
  “一月又一月,两月共半边;上有可耕之田,下有流水之川;一家有六口,两口不团圆。”
  这个小孩很聪明,说:“你是问‘用’字吧?是不是拆不开呀?要不要我帮你拆呀?像你这种拆法,永远也不可能让汉字上电脑呀!”王安石一听,觉得这个小孩很厉害,就把他收为自己的书童,专门拆字,也就是从事现在的“汉字信息处理系统工程”,王安石还利用自己当宰相的权威,在当时小学里,全部开设了“王码字型”的课程,课本就是他的《字说》,也就是早期的五笔字型--另一个课本是《三字经》,宋代的小学生只学这两门课,而且,不是“五笔”就是“三字”,生活过得真是轻快而幸福啊!
  就在“王码”发明得很顺利的时候--如果继续顺利下去,说不定那个目光炯炯的小书童把计算机也顺便发明出来了。不巧,出现了另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是王安石的对头--苏东坡,“土之皮”的那个“坡”。
  苏东坡的智商高达250,他的高智商是对诗对出来的--这是不可能的,但他坚信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王码”是什么,但他很聪明地知道,王安石比自己笨。他决定打击一下王安石的智力;另外,他对变法也不赞成;另外,他觉得王安石不爱干净,不像个贵族。
  苏东坡说:“我来请教一下。比如我的名字,本来是我爸发明的,但是你说是你发明的,‘坡’就是‘土之皮’?”王安石不知道他是来讽刺自己的,高兴地说:“是的是的,‘波’是‘水之皮’;‘被’是‘衣之皮’……”苏东坡说:“那么,‘滑’应当是‘水之骨’了?”王安石被问住了,只好搓着手干笑了几声。
  不过,他找到了新的证据:“‘笃’就是用竹鞭打马!”苏东坡说:“是啊……不过,用竹鞭打犬,它为什么要‘笑’呢?”王安石又被问住了,只好找了两个难写的生字,说:“‘鲵’就是鱼的儿子;‘驷’就是四匹马拉车--这回你怎么说?”苏东坡说:“这回我没有什么可说了,因为《诗经》上面写过:“斑鸠有七个孩子,它们一家住在桑树上,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都大声唱歌(鸣鸠在桑,其子七兮)。‘鸠’就是九只鸟,连娘带爹,刚好九个!哈!哈!哈!”
  正在这时,小书童兴奋地冲进来说:“老爷!我发现了拆字的秘诀,有的字不用拆,可以做字根,比如您的‘王’字和‘石’字。我还发明了口诀,您听听:‘王旁青头戋五一,土石二干十寸雨……’王安石黑着脸说:“你懂什么?没看见苏大博士在这儿呢!”
  苏东坡顶着他聪明的脑袋得意地走了,他的智商显然又增加了两个点。而王安石马上宣布“王码培训班”解散,小书童说:“啊?怎么会这样?再给我几年时间,我就可以把打字机发明出来了。现在已经有人发明活字印刷了,不过,我觉得印得还是太慢了;再给我几年时间,我给您发明个笔记本电脑玩玩……”
  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可能既发明王码,又发明电,又发明键盘,又发明笔记本电脑……智慧再高的人也做不到。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倒穿拖鞋又如何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孩子是宰相
  
  很多人分不清《列女传》和《烈女传》。他们也没看过,通常听别人极其不专业地这样开头:“某朝末年,有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然后就等不及地讲精彩部分--色情加暴力的部分。巴金十分肯定地说自己五六岁的时候看过:“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发生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一个人走出宫去抛头露面,便甘心烧死在宫中。”
  地摊文学爱好者都会暗自说:“我一定要看看这本书。”然后他就忘了,因为他根本找不到《烈女传》,只找到《列女传》。于是专挑断胳膊断腿的地方,看来看去,也没有找到。唯一好看的故事是讲一个采桑女的,说的是鲁国有个人叫秋胡,刚娶亲五天,就离开家当官去了,一当就当了五年,坐计程车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个少妇在采桑,就调戏了一下,说:“你采桑还不如嫁给一个当官的。”那个采桑女坚决地拒绝了他,秋胡回家以后,见到了自己的妻子,才发现就是那个采桑女。采桑女想到自己将来要和这个好色的调戏鬼过日子,就投河死掉了。去掉投河的结尾,其实是标准的喜剧。
  除了这个,其他的故事都很正常,我觉得这本书应叫《成功妇女启事录》,如果让迎合市场的书商操作,书名可改做《“我们的孩子是宰相”--100例成功母亲的教育经验》。
  其中有一章节叫 “我们是怎样骂孩子的”。三国时候,有个叫盂仁的,当管鱼的官,他自己做了一张网打鱼送给他妈妈吃,他妈妈把他骂了一顿。还有个叫做李畲的人当了官,他派下属的司机买了点米送给李畲妈妈,司机把米送给他妈妈以后,他假装忘记给那个司机米钱和车钱,后来他妈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先是骂了他一顿,然后让他把车钱和米钱给了司机。
  我看了还蛮感动的,书里好多女性是没有老公的,教育变成她们唯一的专注的事业。事实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资格写一部教育经验出版。被压缩到一本薄书《列女传》里,也算是应得的奖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烈”是教人撞南墙。“列”是队列,规矩地走路。写错字要改哦。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无赖的想当年
  
  身为一个古代的无赖,一生中少不了做骗钱的勾当。
  有一个体力不足以打架的无赖,他的正业让他赚到了不少钱,但他的副业是乱花钱,他总是把钱用来买金灿灿的手镯或者项链,又难看又贵,他很快就穷得丁零当啷响,穷得没钱吃饭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声摇晃黄金首饰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急迫的晕眩,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身体各器官的运作,发现原来是饿的呀。他坚强地爬到附近的一个有名的寺院里,那个寺院有名是因为它收藏着一个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齿,骨头之类的),他要求方丈把那个舍利拿给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给他看,他一把抓起来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说:“你讨厌啊你好讨厌啊!”无赖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说:“你给我两百块钱和一个巴豆我就还给你。”方丈只好给了他两百块钱,无赖吞下巴豆,开始泻肚,顺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个文身师,也穷得叮叮响,他用自己最后的钱,在他背后纹了一个神仙像,然后光着上身到街上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受害者纷纷表示,他们“自那个以为自己穿了隐身衣的偷儿(一叶遮目的主角)之后,再没见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衙门很快抓到了文身师,但是看到他背后的神仙像,却又不好下板子了,他们的捕头脾气比较火爆,亲自凶狠地打了文身师几十大板,然后给了文身师几百块钱“亵渎神灵赔偿费”。
  还有一个读书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长得很脏,手上拿着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总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现出熟络的样子,介绍自己的情况:“我是上届状元呀,准备上任当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书弄丢了,你看你看,这是我的高考满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惊人,有不少人给了他不少钱,他坚持从事这项工作十几年,秘密地成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当然,骗钱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古代无赖改邪归正的幸福晚年:骗钱人有了足够的钱买下一块儿地,从此耕地劈柴,永远不再谈起“想当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满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肿瘤和五个小矮女
  
  奚大瘤是一个穷画匠,他穷主要是因为他的饭量比平常人大十几倍,他赚的钱都花在买米上面了。有一天起床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身上长了个像瓮一样大的瘤,那个瘤子弄得他很痛,成天“哎哟哎哟”地惨叫,每天只能在地上爬着走,人们越发讨厌他了,他只好自己爬到山上,坐在苹果树下枯坐。
  有一天,奚大瘤正睡着,忽然听见外面有妇女嘻笑的声音,还有马车的声音,眼睛睁开但是却什么都没看到。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终于消失了。过了好一会儿,奚大瘤听见他的肿瘤里有女子说话的声音:“姐姐妹妹呀,我们这个新家还真舒服啊!比以前我们住过的脾脏和胃舒服多了。我们就不搬家了吧。”又听见几个女生拍手道:“好。”奚大瘤听了正想和肿瘤内的女子商量房租的问题,就晕倒了先。
  他苏醒过来的时候,首先听到的就是敲棋子的声音,接着下子后悔的吵架的声音,奚大瘤面对肿瘤笑道:“不要吵了,和为贵嘛!”肿瘤中有女子啐道:“呸呸呸,要你多话,你晕你的。”又有一个女声:“算了姐姐,我们下回再来玩……留步留步。”奚大瘤认真听着她们的对话,忽然打了个喷嚏,有五个女人随着他的喷嚏滚落下来,她们一落地就变成了真人大小。
  五个女子一个挨一个介绍自己:第一个女子会变魔术,随手变了一只鸽子给奚大瘤当礼物。第二个女的是个厨师,尤其擅长做糖醋鲤鱼,第三个女子很香,第四个会变身,奚大瘤想旅游,她就变成马车;奚大瘤晕车,她就变成一只驴。第五个女子会缩地术,把地球变得像地图,奚大瘤想去哪儿,立刻就可以到达,五个女子白天的时候帮助他游山玩水,晚上就缩回肿瘤里睡觉。奚大瘤玩得很开心,除了对南极之冷深感不满。
  奚大瘤后来快病死了,这五个女子就在肿瘤里磨刀,想替他了断,奚大瘤不愿意,哭起来了,五个女子赶紧另租了一个身体居住。奚大瘤就面带奇异微笑死了。唉,穷人的病史,往好了说,就是俗怆的幻想罗曼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对你的房客好。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质公主
  
  安乐公主是韦后的女儿,韦后是武则天的儿媳妇。安乐公主没有讨人喜欢的长辈,没有人喜欢她她什么人喜欢。考证她是不是淫乱不是我的内容,我要谈谈她的享乐主义。
  她有一条美丽的裙子,料子用的是百鸟的毛,正看是一色,倒看又是一色,白天看是一色,晚上看上去……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但灯影下看又是一色。百鸟的样子,在裙子上都可以看出来。有很多妇女想要这样的裙子,就叫她们的丈夫到深山里去射鸟,带回来毛做成裙子。还好唐玄宗开元年间颁布了禁猎令。
  安乐公主用自己所有的宝物制成了一只百宝香炉。香炉高三尺,开了四个门。上面隐起镂刻成各种动物植物,仙女神仙,上面还镶嵌着各种宝石珍珠玛瑙,在我的想象里……算了吧,我根本想象不出来。
  后来,安乐公主因为犯了忤逆罪被贬为普通百姓,她吞并了许多土地,修造了一座定昆池,是赤裸裸地抄袭昆明池,但是比原版还要漂亮。连绵四十九里,没有一处不挂着画,锦绣;没有一处不镶嵌着宝石珍珠,漂亮得不是你我能够想象的。后来,韦后被杀了,她也被唐玄宗处死,这些园林就没人管了,每天都有很多农民来游览,每天定昆池门口都严重堵车。唐玄宗对此事很恼火,又颁布了一项法令,凡是擅自来到这里的人,是国家的官员则解除你的现任职务,一般百姓就责打你一顿,这才没有人再去观赏了。
  晋朝的谢灵运有一把很好看的胡须,当他被下令砍头的时候,他把胡须捐给一个寺院,寺院当作维摩诘的胡须,很珍惜。到了唐朝,安乐公主要玩斗百草(比两根草哪根坚固的游戏),她就派人快马去取胡须,但是怕别人也弄到,赢了自己,于是就给自己留了一根,其他的胡须全剪掉扔了。导致我们现在在博物馆里看不到谢灵运的胡须。
  我从来都不赞成铺张浪费的行为。但是,在众多有钱人的把戏当中,安乐公主还算好的。王恺用糖和饭来擦锅,石崇拿蜡烛当柴来烧火做饭,王济吃用人乳喂的猪。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浪费烧钱和享乐主义的区别是:在这两种无意义的行为中,第一种更无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美人
  
  现在消失了美人,连一件衣服的重量也承受不了的美人。
  我知道就是这样一个美人,她和我一样大,但是比我老了几千岁。丽娟是汉武帝宠幸的一位宫女,十四岁。皮肤又白又软,口气像口香糖广告表现得一样清香。身体轻软柔弱,衣带弹一弹,就会在肌肤上留下疤痕(吹气如兰,身轻弱,不欲衣缨拂,恐伤为痕)。她喜欢唱歌,她每次办演唱会的时候,还会有宫女伴唱,还有特技---庭院的树叶都被振荡得纷纷飞落,汉武帝是她演唱会上的神秘嘉宾。武帝深恐尘垢玷污了她的身体,她所到之处都挂上琉璃帐。还总是把她裹在被子里,再用衣带系住,外面还有许多层帷幕,生怕刮风的时候,她被刮死了。她每天都像粽子馅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能够走动的时候,她用琥珀做成环佩,放在衣裙里面,别人都不知道,环佩发出声响时,她就对别人说是自己的玻璃骨节发出的声音,旁边的人都说她真是一个美丽的怪人--其实,丽娟没有被厚厚的被子勒死和闷死,这说明她够强壮了。
  “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的人”,包括所有柔弱的难以置信的人。还比如说李后主的妃子,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南唐灭亡,宋人把她抢走了。宋人头子把她放在一个很华丽的房间里,点上蜡烛。那个妃子忽然流起眼泪来,宋人头子叫她不要悲伤了,她说:“我不是悲伤,只是蜡烛的烟子太熏眼睛了。”宋人头子问:“那李后主拿什么东西给你照明呢?”她说:“他总是用一颗超大的夜明珠照明。”在漫画里,宋人头子就是一副脚朝天晕倒的造型了。
  我们不用为失去了这种美人而太过悲伤,古代人说杨贵妃都“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要知道,她甚至可以穿着十床被子跑步。而且“连衣服都承受不了”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没有人一穿衣服就垮掉了,那只是妃子们为了引起皇帝的注意,给自己的包装。然后文人就对贵族妇女意淫,夸张夸张,直到今天,还有一部分文人把她们挖出来意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失去了娇弱美女,因为她们从来不曾存在过。不要再想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星爸 728
  
  选女婿通常发生在女方的条件比男方好的情况下,母系氏族社会选女婿的传统就开始了。那时候,男生地位远远不如女生,不是“嫁女儿”,而是“娶女婿”,婚礼的一切费用都由女方家里出,请的宾客也都是女方的,他们一块积累下来的贝壳也都属于女方财产,生下的小孩也归女方。所以男生们在整个婚姻中就提供一下精子,维持各个部落的人口平衡就行了。传言说,那时丈夫死了以后,如果表现得好,就可以和老婆葬在一块儿;要是表现不好,就把你的尸体送回你老家--其实就是变相地休掉老公。
  古代名媛的爹--就是星爸,压力是很大的,嫁得不好,不仅女儿要埋怨,社会上也会议论纷纷。女婿也生气,因为被别人暗地里说成是牛粪,上面插朵鲜花。
  选女婿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尧帝。尧帝有一对姐妹花女儿,就是娥皇和女英,他想通过招舜作女婿来笼络东方的夷人。他一直观察着舜,看他值不值得信任,他一直观察舜直到舜三十多岁,有一天舜悲从中来,边哭边唱:“我有想个家,我保证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涉彼历山兮崔嵬,有鸟翔兮高飞……)。”他才正式批准舜入赘。
  尧帝当时除了舜,没有其他的女婿候选人,没有可以比较的,所以这个女婿挑得没有压力。
  在挑女婿上注入心血最多的是蔡邑,老蔡的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写“十八个茄子”(《胡笳十八拍》)的蔡文姬。蔡邑把蔡文姬许诺给每个他赏识的人,这个过程一般进行在酒席中,以“要是小女有幸嫁给大侠就好了,哈哈哈……”为标志,然后看看他们中间哪个有出息,就把女儿嫁给谁。他排除了很多没有出息的大侠,选了一个叫卫仲道的,卫先生家里很富,长得也行,属于稳妥不冒险的选择。但蔡文姬婚后第二年,也就是17岁的时候,就做了寡妇。她一生嫁过三个丈夫,而古代女人嫁两个丈夫,就是极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每个爸爸都是星爸。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频道
  
  世界上叫 “张华”的人一定很多。但是写《博物志》的张华只有一个,绰号叫“小灵通”的张华只有一个,会酿醉死人的“消肠酒”的张华只有一个。
  张华出生在晋朝,从小就对颜色奇异的植物充满了敬畏,对歪七扭八的动物很有兴趣。从此,他看了许多古老的书,在上面找奇怪生物的来源,并且奋力溶入到街头老太太的谈话中,从她们的车轱辘话中又拔拉出一些神奇的故事。
  他还有一只白色的鹦鹉,虽然那只鹦鹉大部分时间都在搬弄仆人们的是非,但它在堕落为成长舌妇之前,到底是飞过几千里路的动物,它告诉了张华许多异族、蛮夷、植物的故事。
  张华变成了一个万事通。有为数众多的人为了试验他,拿着一个怪东西来问他:“这是什么呀?”有一天,他到陆士衡家蹭饭,陆世衡表情奸邪地说:“我不相信连你这么一个年年蹭、月月蹭的人是博学的,你说说现在吃的是什么。” 那其实是厨师捡到的一条闪光的大鱼。张华一边吃一边说:“我吃的是龙肉啊!不信你拿苦酒浇一下试验。”他们把苦酒撒到食物残骸上,看到它发出七彩的光。从此,陆世衡的厨师无论捡到什么东西,都要交给陆世衡尝一尝。
  张华还做过一些很无厘头的结论。例如,有人在山上捡到一只野鸡毛,他说:“不好啦,要发地震啦!”有人在仓库里发现一只山鸡,他一定要说那只鸡是蛇脱了衣服变的。
  当他编好一百卷的《博物志》拿给皇帝看的时候,皇帝说:“不错不错,骇人听闻界你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其中有一些太骇人听闻了,太迷信了,不好不好,你要删掉。”还赐给他了一只好笔,让他删掉。张华后来被皇帝杀了,原因是……我还没查书。
  没有人理解张华,张华的体系是由一点点玄虚,一点点考察,以及一点点科学组成的。村民们觉得张华太科学化了,不够玄虚;皇帝又觉得他太迷信了,不够老实。张华的《博物志》不像美国的“探索频道”那么出名。不过“探索频道”也就想当于进步了一丁点的《博物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古老的年代,凭一个人的力量做探索频道,就是难哪。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调戏或一句外语
  
  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的总理,是齐国王用复杂的谎话从别国骗来的。齐国王高兴地说:“以后国家大事就拜托你了。因为我有病啊,我好色啊(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又问:“你爱不爱钱?好不好色?”管仲羞涩地说:“钱嘛,是爱一点的;色嘛,也是好一点的。”齐桓公理解地点点头,把一个市场三分之一的国税给管仲当年薪,还给管仲挑了一个女大学生,当小妾兼女秘书,名叫婧。婧姑娘酷似王语嫣,可能不慎掉进某个秘密的山洞藏书馆,于是背了很多秘笈,还懂一些外语。
  有一次国王和管仲巡查,齐桓公载着一车美女走在前面,管仲载着婧姑娘走在后面。路边有一个老头,穿得很破,正在树下喂牛,一看见豪华车队开过来,就敲着牛角唱歌:“我在喂牛哦!我在喂牛哦!瞎子才看不见哦……”
  齐桓公把车窗摇下来说“我看见了,我不是瞎子!骂的不是我!”车子一溜烟地开远了。
  老头已经在树下放了好几天牛,牛把地上可吃的全吃了,强烈地嗥叫,要求换一个取草点,老头说:“闭嘴!只会吃饭的牛!你以为我真的在喂你?”
  管仲的车子过来了,老头又唱:“南山灿,白石烂,中有鲤鱼长尺半。从昏(黄昏)饭(喂)牛至夜半,长夜漫漫何时旦?”
  管仲把车窗摇下来说:“嗓子蛮好的,可以去考音乐学院,可惜超龄了!”
  眼看车队已经开下山坡,老头急了,只好冲着女秘书婧姑娘唱了一声:“浩浩乎白水!……”后面大概还唱了些别的,但是被腾起的灰尘呛回肚子里了。
  管仲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调戏,回家之后,不爽了五天,终于忍不住问婧姑娘,老头到底是啥意思。婧姑娘说:“《白水》之诗云:‘浩浩白水,鲦鲦之鱼;君来召我,我将安居?’--算了,说复杂了你也不懂,这个人想当官(此人殆欲仕)!”管仲是商人出身,思维是总经理式的,他说:“贴过招聘启示啊!”婧姑娘说:“可是咱们是古代啊,古代人求官职都是用“外语”来说的。”如你所知,这老头叫宁戚,成了管仲的副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婧姑娘和王语嫣都是合格的女秘书。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死人是必然的
  
  我以前也想当一个医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我是个二六佳人的时候,到了我二七佳人的时候,我前所未有地清醒,正视到一个现实:树叶拌泥水是会喝死人的。在这之前,我坚信九天仙露是某种草和某种草一块生成出来的,变成绝色美女的面膜是某种石头浸在某种泥水里制成的。使人变性的药藏在一片树叶里。我现在相信古代大部分医生都是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的有识之士或者--笨人。
  这就能够解释古装剧上的医生为什么都很烂,大部分医生是中年男人,留着两撇胡子,驼背,用头巾裹着秃头,从来医不好人:他们总是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要和病人家属谈谈:“我无能为力你的丈夫你自己看着办。”“基本上她活不过今年。”其实医生全都有同样的宿命:医好人是偶然的,医死人是必然的。
  古代有个医生不小心又医死了人,请他治病的病人家属很伤心,哭道:“我哥我哥,如何能相见。”那个医生很高兴,说:“这个容易,你哥所服的药渣还在不在?你再服一帖,就能见到你哥哥了。”
  古代的医生医死人并不必赔人命,吃官司,只要抬着病人的尸体绕着街唱着歌走一圈就行了。有个医生医死了人,要带着全家一起抬棺材游街。出葬时,他唱道:“祖公三代做太医,呵呵咳!” 妻子接着唱:“丈夫做事连累妻,呵呵咳!” 他的小儿子不会作诗,随便接到:“无奈亡灵十分重,呵呵咳!”他的大儿子在青春期,脸上张满了青春豆,脾气古怪,唱到:“此后只许拣瘦的医,呵呵咳!”
  古代一定是有名医的,我相信他们号脉的能力,并不相信他们用药的能力,名医也会说:“你要是再不吃五石散就会死掉。”其实五石散是一种矿物质的药物,很像毒品,偶尔能减缓死亡的速度。
  在我心目中,最厉害的医生是张仲景,因为他发明了人工呼吸,主要是针对跳楼的人的,他先把病人放在地上,向他嘴巴里喂好吃的东西,或者他最爱吃的菜,如果他能吞下去,就向他两耳内吹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原来人工呼吸,可以一点都不黄色的哦。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九阴白骨爪开罐头
  
  左慈小时候在山洞里捡到了一本神仙书,叫做《九丹金液经》,性质就是增订本的《九阴真经》,从此,左慈就成了一个会魔法的普通人。等他长得够大了,他就去找曹操了。他对曹操说:“我以后很难见到你了,请你在给我签名之余,还要和我用同一个酒杯喝酒。”曹操说:“好吧。”
  左慈把头上的头饰取下来搅了搅酒,酒杯就一下子变成了鸳鸯火锅的样子,分成了两半。曹操还没喝,他就把酒杯甩到房梁上,一只鸽子从酒杯里飞了出来,他自己也从座位上消失了,然后还用“千里穿音”之类的本领,发出“哈哈哈”的声音吓唬曹操。
  你知道的,曹操和他的保镖对于这场魔术表演都没有幽默感,曹操并没有目瞪口呆地鼓掌,扔玫瑰花,而是命令军队:“追杀这个怪男人。”
  左慈是个无业人员,天天在街上闲逛,还故意把自己的行踪暴露给曹操的军队,当他们气喘吁吁地赶上来的时候,就忽然变成石头啊,水壶啊,大姑娘啊。在曹操的军队走远了之后,再翻筋斗到他们面前。
  我以为他真的厌倦了这个游戏,其实他只是厌倦了这一种玩法。第二天,他故意被抓到监狱里,狱吏想拿板子打他屁股,但他却像孙悟空一样,变了满屋子的左慈,每个都“哈哈哈”地笑。曹操听说以后,更厌恶他了,下令说:“把他运到菜场杀了吧。”
  左慈在被押运的时候,忽然不见了,再睁眼一看的时候,发现满街都走着长得像左慈的人,曹操真是烦死他了呀,从此以后再也不管他了。
  左慈其实可以当神仙,他应该被我们叫做“左慈仙翁”,一不小心出现在《西游记》上,几千年后被人唱:“天上掉下个左神仙”的。但他只是魔术表演艺术家,乐于为一群没有幽默感的人群表演的多动的魔术家。在没有接到表演邀请函的情况下,连续到好几个国家的国君面前表演喷火呀,大变活人之类的魔术,并成功地被通缉。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仙?人们已经好几千年没有听到左慈的消息了,也不知道左慈现在过得怎么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会了九阴白骨爪,常常只能用来开罐头。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儿歌阴谋
  
  古代有个人叫韩嫣,被皇上宠幸,富得不得了,喜爱玩弹丸。他用金子做成丸,一天弹丢十多只。有人编了一首儿歌,教给儿童唱:“苦饥寒,逐金丸。”京城中的儿童,看到韩嫣,都追着他,争先恐后地去捡,捡到金丸也没什么好开心的,因为有个“苦饥寒”的前提。
  古代有一部分历史,是在童谣(儿歌)里面。你可以想象古代儿童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一边骑木马,一边唱儿歌,唱儿歌!我觉得儿童们笑得像智障--古代童谣是有阴谋感的。
  儿歌可以当“犯罪”同谋用。唐朝,一个叫徐敬业的官想谋反(他一点都不敬业耶)。他让骆宾王策划一计,骆宾王把脚踩在墙上,类似于小狗尿尿,反正这是他思考的姿势。他静静地尿了一顿饭工夫,编了几句童谣:“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当殿坐。”,他教给老家的小孩唱,再由小孩们互相传,后来城里的孩子们也跟着唱。很多人疑惑这首儿歌的意思,问小孩,小孩又不知道。其实这首儿歌是他们谋反的暗号,里接外应的时候就唱。后来,他们的谋反还是失败了。让小孩们糊里糊涂地当“通信兵”,很不严谨,如果有的同伙家附近没有小孩,他就听不到暗号了。
  唐朝的时候,有个宰相,叫做武元衡。他当政的时候,忽然之间,长安流行起一首很流行的童谣,小孩们说:“打麦,麦打,三三三。”然后旋转身体说:“舞完了!”聪明人解释说:“打麦就是割麦子的时候,‘麦打’是暗中袭击的意思,‘三三三’是说六月三日,‘舞完了’是说武元衡完了。”后来武元衡果然头被割掉了。古代的童谣被某个有预测能力的神秘人物操纵,一夜之间响遍大街小巷,传播范围大得让人吃惊。因为有“童言无忌”的俗话,找不到可以治罪的人。但我觉得童谣虽然代表了民意,但小孩毕竟成了被利用的工具。如果一定要查源头,也查得出来,小孩又无辜地成为被审问的人。
  所以说,有“深刻含义”的童谣渐渐消失,是进步,好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可以重新唱起毫无意义,只有节奏的童谣:“两只老虎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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