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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眉红泪

[申请] 【馔饮之道】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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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22: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枯枝老弟的提醒。
发表于 2006-12-7 23: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枯枝</I>在2006-12-4 11:23:04的o(︶︿︶)o 唉:</B>
<P>汉唐兄似乎忘了考虑一点:用人唯贤,贤人难求,卧龙并不见发帖,刘玄德尚三顾方得垂青,如今柳眉姐姐已发不少贴,且有眉儿作保,望有伯乐之明才是。</P>
<P>Ps:关了窗户,可以防止细菌等污染过的空气进屋,但也妨了更多的新鲜空气进来……</P></DIV>
<P>
<P>不对,用人是要唯贤,但也要必亲(信得过,知根知底),对其一无所知纵使其有旷世之才又如何,理念不同难保搞到最后不会一拍两散、四分五裂,要是这种情况的话,才越高危害越大</P>
<P>总得给点识人、知人的时间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7 23:15:25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8 04: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性本爱华服</I>在2006-12-7 23:12:30的o(︶︿︶)o 唉:</B>


<P>
<P>不对,用人是要唯贤,但也要必亲(信得过,知根知底),对其一无所知纵使其有旷世之才又如何,理念不同难保搞到最后不会一拍两散、四分五裂,要是这种情况的话,才越高危害越大</P>
<P>总得给点识人、知人的时间吧</P>
</DIV>
<P>咳咳,华师弟所言即是啊。</P>
发表于 2006-12-9 1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于其他人自然该如此,但是眉儿的担保我是信得过的,要知信任是团结的基础。虽然人心难料,小心为上,但对于眉儿,我给予百分百的信任。</P><P>楼上两位不是都投了眉儿门下了么?你们师父的师父有点恼火,你们竟对自己师父不信任?</P>
发表于 2006-12-9 11: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P>咳咳,我只是赞同华服师弟的看法,并不敢怀疑眉儿老师</P>
发表于 2006-12-9 23: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枯枝</I>在2006-12-9 10:24:47的o(︶︿︶)o 唉:</B>

<P>对于其他人自然该如此,但是眉儿的担保我是信得过的,要知信任是团结的基础。虽然人心难料,小心为上,但对于眉儿,我给予百分百的信任。</P>
<P>楼上两位不是都投了眉儿门下了么?你们师父的师父有点恼火,你们竟对自己师父不信任?</P></DIV>
<P>
<P>那又如何,刚注册就申请版主,只怕楼主也不了解天汉。与其到后来因理念不同而搞僵,那还不如事先都熟悉一下,同则和、异则散,日后见面也好说话,中间人也不至于难做。</P>
<P>信任是团结的基础,不过那是对扫眉信任。而且你是要楼主因扫眉的关系才当上版主还是楼主靠自己当上版主?</P>
<P>况且更不能因是扫眉的关系便破例,要法治还是人治?开此先例其他网友怎么想?</P>
<P>当然,假如开个网站是自家玩玩的,那谁也没有意见</P>
<P>以上对事不对人</P>
发表于 2006-12-9 23: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扫眉也只是推荐!
发表于 2006-12-10 0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华服师弟见识高妙,师兄我甘败下风
发表于 2006-12-10 00: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华服老弟的观点。</P>
<P>同时我也支持楼主的申请,这样可以加速死亡,为新枝提供养料.</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0 15:23:03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11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性本爱华服</I>在2006-12-9 23:54:59的o(︶︿︶)o 唉:</B>


<P>
<P>那又如何,刚注册就申请版主,只怕楼主也不了解天汉。与其到后来因理念不同而搞僵,那还不如事先都熟悉一下,同则和、异则散,日后见面也好说话,中间人也不至于难做。</P>
<P>信任是团结的基础,不过那是对扫眉信任。而且你是要楼主因扫眉的关系才当上版主还是楼主靠自己当上版主?</P>
<P>况且更不能因是扫眉的关系便破例,要法治还是人治?开此先例其他网友怎么想?</P>
<P>当然,假如开个网站是自家玩玩的,那谁也没有意见</P>
<P>以上对事不对人</P></DIV>
<P>相信明眼人刚申请不久就可以了解天汉的理念,无关乎时间的长短。
<P>因为对扫眉的信任,所以支持,但是版主的名份可不是扫眉可以给得的,版主也不是扫眉可以代之的,所以柳眉当得版主,那不能说是靠扫眉的关系,另外,有一点应当注意,目前的基调是“因为注册时间短,所以要拒绝”,如我上面说的,时间长短并不重要,纳不纳贤这才是重点。
<P>至于法治、人治的问题,目前来说是没法说清楚的,首先法不全(法全了,恐怕要阴森森吧,所以立法要人性化),再者,法不由人执行便是空话,所以,法治还是人治?
<P>目前还没看到有多少申请版主的,个人还是相信柳眉的实力的,为了冷冰冰的一些并不合理的坚持而留不住人才,这才罪过,这才像“自家玩玩的”。</P>
发表于 2006-12-11 20: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P>明眼人刚申请不久就可以了解天汉又怎么样,天汉了解他了?</P><P>因为对扫眉的信任,所以支持,此为私。‘对天汉先熟悉一下环境’‘因为版主的委任,毕竟还是需要相互了解一下的,妹妹不妨多发些帖子,过一段时间再申请不迟。’,于公,汉唐讲的哪句有问题?当天注册当天申请版主不要说天汉,怕是整个中文BBS都没有这个先例。特别是大家对楼主都一无所知,天汉开此先例何以服众?至于纳贤不纳贤的,未曾闻其贤名何来纳贤一说。</P><P>即便无法可依,规则讲不讲?想要当个版主,首先双方有所了解需不需要?‘为了冷冰冰的一些并不合理的坚持’5楼汉唐讲的哪点冷冰冰不合理了?</P>
发表于 2006-12-11 20: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00066 size=4>华服又回到历史问题思辩区了</FONT>[em04]
发表于 2006-12-11 21: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这不是“历史问题”<FONT color=#000066>思辩</FONT>,而是“现实问题”<FONT color=#000066>思辩</FONT>了</FONT></P>
发表于 2006-12-11 22: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各位不必争了,大家看法虽有差异,但对天汉的支持和关心是一致的,天汉管理层会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P><P>原则上说,广纳贤才,加强管理层和网友之间的了解,两方面都是需要考虑的,需要适当平衡。</P>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4 20: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当斑竹还有个原因:可以多发图片~~(现在一天只能发30个,每层只能发两个)
发表于 2006-12-14 21: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柳眉妹妹好。</P>
<P>妹妹提出版主申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当初建议缓一缓,是希望能相互有个基本了解。</P>
<P>我知道妹妹上面的话多少有些半开玩笑的味道,不过做版主是有些责任的,比如版面讨论话题的组织,日常操作(帖子管理),引导讨论,活跃版面等等,需要的时间相对就多点;另外出于特定的原因,版主相对于一般网友而言要多少受点约束,毕竟是版主嘛…</P>
<P>妹妹如愿意担任饮食版实习版主,请回复一下本帖,以便确认,我将为你做论坛设置。实习期是一个月,暂不进版主区,实习期结束如管理层认可则转正,正式赋与版主所有权限。</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4 23:55:24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14 22: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P>做手术的是扫眉啦...我现在用她的ID是想多发点图片而已[em31]</P><P>当个好斑竹是很不容易的,把我授上卿或者中卿也好,我有许多图片资料就是因为限制传不上去</P>
发表于 2006-12-14 22: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那我暂时放弃当斑竹了,再熟悉熟悉天汉</P>
发表于 2006-12-14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P>扫眉,柳眉,都糊涂了</P>
<P>[em01][em01][em01]</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4 22:16:1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14 22: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用歧义句......你才糊涂了呢[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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