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草色风烟

你上学时候考试作过弊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0 11: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7-9 20:32:39的o(︶︿︶)o 唉:</B>

<P>当老师久了,谁抓作弊都会有一套的,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当老师的经历或者当老师的机会,所以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真切体会作弊与反作弊的辩证关系的。</P>
<P>不懂得这个辩证关系,作弊就作得没境界,没作过弊就不可能成为反作弊高手。</P></DIV>
<P>总之,没作过弊就当不了好监考老师,好监考老师必是作弊高手……</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0 20: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烟雨侯</I>在2006-7-10 11:24:41的o(︶︿︶)o 唉:</B>


<P>总之,没作过弊就当不了好监考老师,好监考老师必是作弊高手……</P></DIV>
<P>看来你有成为作弊高手的潜质,哇哈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00: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7-10 20:26:03的o(︶︿︶)o 唉:</B>


<P>看来你有成为作弊高手的潜质,哇哈哈。</P></DIV>

然后紧随着成为老师?呼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09: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P>       当然做过拉```````</P><P>                肯定的嘛``````</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10: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竹溪</I>在2006-7-11 9:43:11的o(︶︿︶)o 唉:</B>

<P>       当然做过拉```````</P>
<P>                肯定的嘛``````</P></DIV>

作弊还这么张扬,小心被抓,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10: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烟雨侯</I>在2006-7-11 0:55:52的o(︶︿︶)o 唉:</B>


然后紧随着成为老师?呼呼~~</DIV>
<P>只需要监考一次,作弊和反作弊技能会一下子上一个台阶,境界大进。</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10: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7-11 10:09:06的o(︶︿︶)o 唉:</B>


<P>只需要监考一次,作弊和反作弊技能会一下子上一个台阶,境界大进。</P></DIV>
<P>而要能达到去监考这个质变的时机,又需要长期的量变积累…………</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13: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烟雨侯</I>在2006-7-11 10:29:25的o(︶︿︶)o 唉:</B>


<P>而要能达到去监考这个质变的时机,又需要长期的量变积累…………</P></DIV>
<P>当然,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哈哈,哈哈,哇哈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14: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7-11 13:47:39的o(︶︿︶)o 唉:</B>


<P>哇哈哈</P></DIV>
<P>乐百氏~
<P>赵钱孙李,周吴陈王……</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1 22: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烟雨侯</I>在2006-7-11 0:55:52的o(︶︿︶)o 唉:</B>


然后紧随着成为老师?呼呼~~</DIV>
<P>还是那种跟某人一样拥有高水准监考水平的老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3 2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在讨论哲学了 太严肃的话题这里不适合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4 00: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朱雀清明</I>在2006-7-13 23:20:29的o(︶︿︶)o 唉:</B>
好象在讨论哲学了 太严肃的话题这里不适合哦</DIV>

存在即有理,有理则可论……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4 00: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调查就没有o(︶︿︶)o 唉权,同样没有做过弊就没有资格监考,于是作弊不过是为了以后有o(︶︿︶)o 唉权,为了获得监考的资格而已,那么作弊是值得鼓励提倡的?[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4 09: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共工滔天</I>在2006-7-9 21:28:29的o(︶︿︶)o 唉:</B>

<P>我娘子总是嘲笑我六级考了三次…… 丢脸……</P>
<P>她是专八……</P></DIV>
<P>
<P>我四级报了<FONT color=#ff0000>五</FONT>次,考了<FONT color=#ff0000>三</FONT>次</P>
<P>第一次21分,第二次40分,第三次在同学的“协助”下57分,总算过了“校四级”</P>
<P>六级我都不想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8 02: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想我原则上是反对作弊的,在牵涉到利益的获得上就更加视“作弊”为“偷窃”</P>
<P>我不喜欢英语,也不肯花时间学,以为与其花时间学英语,还不如多认几个中国字呢</P>
<P>我不喜欢英语,又不学,又不肯像别人那样去作弊,所以本人职称一直是“助理工程师”,虽然我比我们的高级工程师干更多的事情,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待遇就是比他们低,没办法,我无法说服自己去“偷”那些东西。</P>
<P>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傻”,这些个“吃亏”,使我对自己很看起,哈哈哈哈……</P>
<P>人,老实本分一些,有好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8 2:53:4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5 0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水千山总是情,放我一马行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5 19: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所谓“今年不作弊,来年当学弟。宁可没人格,不可不及格。”大家都过毕竟是个好事,在自己作弊的同时互帮互助,共同进取,充分体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6 19: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P>关于作弊,这素个灰长严重滴问题。</P><P>今天,偶们请来了震烁古今滴作弊专家轩辕妃同志,有请她为偶们讲讲她的成长经历,请大家热烈鼓掌!</P><P>OK,演讲正式开始~~~~~~~~~~~</P><P>咳咳。。。。。。。大家好,偶素谁想必大家都有个数列。今天灰长荣幸能够站在这个贴子里,和侬们交流一下偶滴作弊经历。</P><P>恩。。。。。。。。。在偶很小滴时候,当然可能素三岁,也可能素五岁,又或者更早,八成六个月吧。。。。。。。那时候偶还不懂虾米素作弊,偶连介两果字也不会写不会读。</P><P>恩。。。。。。。。过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偶读小学了,PS幼稚园直接跳过,那时拿小红花滴,不需要考试。读小学滴时候,作业都素自己做滴,连考试也素自己考滴,从那时滴智商看来偶素有问题滴,居然木作弊!</P><P>恩。。。。。。。时间过滴很快,偶滴演讲只能放到下回去演说列,欲知后事如何,请锁定该贴!</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3 01: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P>作弊最成功的一次是上高二时一次英语考试,我考了110,给一个英语从未及格过的人抄了107</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7 14: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弊很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 鲁ICP备11028298号 )

GMT+8, 2024-11-24 13:52 , Processed in 0.12929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