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029|回复: 17

[转帖]反腐倡廉流于形式就会闹笑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2-9-1 00: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一则报道:“山东省高院四百法官立下‘零违纪’军令状”(<a href="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06"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06</FONT></A>-02/08/content_6188302.htm),据报道,“为确保今年内不发生一起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体409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报来来看,责任书的要求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对于相关的规定,笔者不敢苟同。据报道,“责任书规定,副院长保证分管部门年内不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审判人员、每一名其他工作人员不掉队。若年内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分管副院长则必须向院长检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咋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纰漏,但是,细细咂摸,笔者觉得有点不对头了:怎么有点包庇纵容违法乱纪的味道?要知道,在o(︶︿︶)o 唉、一个部门的成员与成员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不可能大家的政治素质、业务技术水平、人际交往等等都在一个水平线上,这就导致了差异的存在。正因为有差异的存在,才有了违法乱纪存在的可能,也正因为存在违法乱纪,我们的党才倡导党风廉政建设。既然违法乱纪了,理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受到相应纪律处分。至于分管领导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下属违法乱纪的具体情况,分管领导不该承担责任、不应作出处罚的,就不能承担责任并进行处罚。如果一刀切,不分青红皂白,那么,让谁当这个分管领导,脑袋瓜子也要动一动:自己分管的职权范围内下属真的发生了违法乱纪,是低调处理还是按照原则处理?按照原则处理,自己也跑不了:检讨、处罚,是肯定的了,说不定年底总结结束了,自己的乌纱帽也没了呢。那么,选择低调处理,低调到什么程度?仅仅批评教育?要知道,真的违法乱纪了,仅仅批评教育玷污的是什么?玷污的是党纪国法。更何况,几个分管领导向同一个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是很正常的,也就意味着一个工作人员同时跟几个分管领导发生业务关系,那么,这个人是谁的下属?他违法乱纪了,哪个分管领导承担责任?抓阄?
    换个角度,这个工作人员,确实就只归属于一个分管领导,那么,这个人违法乱纪之前会不会想后果:跟领导绑一块了,切,处理我?嘿嘿......也跑不了你,谅你对我也只是批评教育,来个下不为例。如果这个分管领导自己本身就有点那个,更要命了,俩人弄不好喝鸡血拜把子,同荣辱、共进退,广东开平的余振东他哥仨不就这么来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8.12.04)》明确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七项领导责任,并规定了在何种情形下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并没有一刀切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是否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8.12.04)》相悖呢?
    作为一介小民,也许吃不透中央精神,也许曲解了政治觉悟非常高、法制意识非常强、法律知识非常棒的山东省高法的法官们的真正意图,权作一家之言吧。
发表于 2006-7-26 11: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P>文章讲得好!</P>
发表于 2006-7-26 1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连坐法,这方法很古老,小日本侵华时也用过这个方法,我们单位也搞这个,哈哈哈</P><P>没有什么比“民主”更管用,一个窝里互相监督,其实就是自我监督,只不过是监督的范围由个体变为小团体。靠不住的。</P><P>记得《党员二愣妈》里二愣妈说过的话:“咱都是党的人,家丑不可外扬”,袒护和遮掩,有时甚至是出于善良的情怀。</P>
发表于 2006-7-26 17: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谁还信dang啊
发表于 2006-7-26 20: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注意到顶楼的发贴时间和我回帖的时间吗?将近4年阿
发表于 2006-7-26 22: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光看他注册日期是05年的了
发表于 2006-7-27 2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汗,这是怎么回事,真奇了
发表于 2006-7-27 22: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你一样,都改ID了吧
发表于 2006-7-27 23: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P>第一种解释,系统出毛病了。可能性100% 。</P><P>第二种解释,楼主发帖子时被外星人劫持了,可能性0% 。</P>
发表于 2006-7-27 23: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  02年应该没天汉的吧???
发表于 2006-7-28 01: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只好闭嘴
发表于 2006-7-28 09: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对,可能是改ID了
发表于 2006-7-28 10: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菜昏了头,好好看看10楼!
发表于 2006-7-29 17: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笑话(TO楼主)长了 (TO 楼上)大了 (TO 楼上)PS:那我们是否要到<FONT color=#000066><U>谏言投诉 </U></FONT><FONT color=#000000>发个帖子啊)</FONT><TABLE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TR><TD class=tablebody1 vAlign=center align=middle width=46></TD><TD class=tablebody1 vAlign=top width=*><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width="100%" border=0><TR><TD class=tablebody1 width=* height=20> </TD></TR></TABLE></TD></TR></TABLE>
发表于 2006-7-29 18: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清明兄,清明兄可以到<FONT color=#000066><U>谏言投诉 </U></FONT>发帖,我决不会做无用功的。</P>
<P>因为早就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请看:<a href="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0&amp;ID=8188&amp;page=4"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0&amp;ID=8188&amp;page=4</FONT></A></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5 14:14:48编辑过]

发表于 2006-7-29 2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P>蓬莱君,真的是这样哦!佩服这个村夫BZ, 真的很热心哦!! 呵呵,那个,你明白我的意思,恩? </P>
发表于 2006-7-30 0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Oh my God!   我不明白也得明白,公主殿下真是兰心慧质!<p></p></FONT></FONT></P>
<P><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我觉得清明兄最热情!他是天汉最棒的!<p></p></FONT></FONT></P>[em1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5 14:14:0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7-30 0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蓬莱不肖生</I>在2006-7-29 18:27:27的o(︶︿︶)o 唉:</B>

<P>谢谢清明兄,清明兄可以到<FONT color=#000066><U>谏言投诉 </U></FONT><FONT color=#000000>发帖,我决不会做无用功的。</FONT></P>
<P>因为早就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请看:<a href="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0&amp;ID=8188&amp;page=4" target="_blank" >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0&amp;ID=8188&amp;page=4</A></P>
</DIV>
<P>
<P>神仙?这样的帖子都翻的到啊。。。。</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 鲁ICP备11028298号 )

GMT+8, 2024-11-24 07:25 , Processed in 0.51193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