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59|回复: 2

[原创]关于将历史人物评判为“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的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2 16: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这个光荣的称谓里中有两个关键词汇,一是“中华民族”,二是“民族英雄”,这两个词汇所代表的涵义在整个概念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自“华夏文明”形成以后才有的,“华夏文明”的形成过程本身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过程。自上古时期多个原始部落不断聚合形成“部落联盟”开始,“华夏文明”的雏形就逐渐形成了。这个时期主要是以炎、黄部落的融合为主线,而“华夏文明”真正产生却在以后“部落联盟”内的“华”和“夏”两个部族融合形成“华夏族”的阶段。这“华夏族”既是“中华民族”的起源,也是其基本内涵。

“华夏”这个词汇的形成就是一部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华”和“夏”在“五帝”时期分别是两个不同的部族,后来经过长期的融合过程形成了“华夏族”。“五帝”时期还属于中国原始社会晚期部落联盟时代,五帝时期的“帝”即部落联盟首领。五帝当中“尧”、“舜”二帝都被奉为“上古圣王”之一,“华”和“夏”两个不同的部族融合开始就发生在“尧舜”两帝时期。

舜是“五帝时代”里最后一帝,但“舜”并非其本名,而是谥号,即死后所进的尊号。《谥法》曰:“仁圣盛明曰舜”。他本人的名字并非叫“舜”,而是叫“重华”。“重华”的“重”是远古少昊氏部落中的一个氏族名称。这个氏族在帝颛顼高阳氏时代担任过部落联盟世袭公职“句芒”(木正,相当于今之林业部长。见《左传·昭二十九年》)。“重”是舜所在氏族名称,而“华”才是舜的名字。后来“重华”的谥号“舜”被广为流传,他的名字“重华”中的“华”则成为了“族称”,其本名反而逐渐淡漠,所以后人们习惯称其为“舜”而非“重华”。

“重”是舜所在的氏族,而“有虞氏”则是舜最初所在的部落名称。“虞”本是尧帝时期的“掌山之官”,即部落联盟中负责管理山林及山林中鸟兽的部落世袭公职名称。中国上古有“以官为氏”的习俗,即以其在部落联盟中所担任的公职名称为部落名称,故称其部落为“虞”或“有虞氏”。在虞帝舜时,部落联盟向民族和国家发展,故“虞”或“有虞氏”因此实质上是朝代的名称,这个关系在以后的夏朝里体现得更为明确,夏朝是“夏后氏”建立的王朝。按先秦文献记载,有虞氏是中国历史上先于夏朝的第一个朝代,虽然这个朝代还带有若干部落联盟的痕迹,但中国现存最古的一部史书《尚书》是以《虞书》开篇的。

虞帝舜的名字为“华”,按照氏族部落传统,氏族首领的名称即全体氏族成员及其后裔共有的名称。在舜建立国家政权后,人们沿袭古老的习俗,以舜的名字称呼有虞氏朝族裔及有虞氏朝治理下的人民为“华”。“华”作为族称见之于《尚书·周书·武成》,意思是指先圣王的后代,即远古社会的贵族。这是“华”初始的、狭义的内涵。后来的“华”作为族称又见于《北史·西域传》意思却是指所有的中国人了,这是广义的内涵。以后,“华”作为族称从此流传下来,直到现在,成为约定俗成的对全体中国人的称呼。即使迁徙到海外,也叫海外华人。如果拥有其他国籍,也叫外籍华裔。“广义的华”和“狭义之华”的区别就在与“华”与“夏”的融合,“狭义之华”是融合以前的,而“广义之华”则是融合以后的。

《尚书-尧典》里有「蠻夷猾夏,寇賊奸宄」之说,由此可见“夏”在尧时期并不是被视为上民,加了“猾”字的定义以后是和“蛮夷”列为同等,形成了类似于“刁民”的称谓,可见尧帝时期“夏”除了地位不高以外,在当时处于统治地位的部族眼中,还对其持有相当的敌视态度,这是“华”与“夏”没有融合的表象之一。尧帝禅位于舜,可见尧帝对舜所在部族“华”的认同,再联系前面所提及的《尚书-尧典》中“贬夏”更说明了当时“华”的地位相比“夏”更被统治阶层认同,由这个现象可见尧禅位于舜(华)而非“夏”顺理成章。由上述资料可知“华”和“夏”在尧时期是两个同在一个部落联盟社会里不同的两个群落。另有不争的事实是“夏”并不同于“蛮夷”,且“蛮夷”显然和当时处于统治地位的部族以及“华”、“夏”都不是一类,因为「蠻夷猾夏」之说本身就意味着“蛮夷”和“夏”不是一个概念,而“华”则是尧帝禅位之族更和“蛮夷”不是一类了。由此可见,“华”、“夏”均属于当时“非蛮夷”的部族之一。

舜是五帝时期最后一帝,五帝时期结束后“夏后氏”建立了夏朝统治了当时的中国,所以“夏”也成为了和“华”一样的内涵。而在夏朝建立的过程中,“华”和“夏”形成了民族融合,在此过程中初步形成了“华夏文明”,同时“华”与“夏”这两个“非蛮夷”的部族形成了一个民族,并有了共同的称谓——“华夏”。「華夏」之名最早见于《尚书·周书·武成》:「華夏蠻尷,罔不率俾」。“华”和“夏”在《左传》中则有和“中国”合二为一的见证——「『裔不謀夏,夷不亂華』,是中國為華夏也。」

相对于“华夏族”来讲,蛮、夷、戎、狄是对四周少数民族的统称,一般称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东、南、西、北,是指其居住的方位,如此划分以后“居中”的“华夏族”自然就是“中华”了,若建国则是“中国”。所以无论“华”、“夏”、“华夏”、“中国”、“中华”之称谓首要的内涵就是有别于“蛮夷”。

《史记·武帝本纪》:“天下名山八,三在蛮夷,五在中国”

《白虎通德论·王者不臣》:“夷狄者,与中国绝域异俗,非中和气所生,非礼义所能化,故不臣也。”

《左传》襄公十四年,诸侯会于向,戎子驹支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挚币不通,语言不达。”

《春秋》也有“内诸夏而外夷狄。”、“不以中国从夷狄,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等记载,可见“华夏”与“夷”之间的区别很大。

中国与四夷的区别,关键还是文化,《史记-秦本纪》中称夷狄的“饮食衣服,不与华同”,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而“戎夷无此”。

虽然“夷狄”与“中国”有很大的文化差异,但并非不能归化,而“中国”的范畴日趋扩大的原因也是不断有“非中国”的地区归化了“中国文化”而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史记·鲁周公世家》云:“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可见“中国化”的过程是“变其俗,革其礼”。

《礼记.王制》中到:“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其中提到“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就是说“中华”和“蛮夷”在“文化习俗”上的差异决定了“华夷之辩”的实质。

“文化习俗”不仅仅是“华夷之辩”的实质,同时也是“华”与“夷”相互“转化”和“评判”的标准,孔子作《春秋》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也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中华”、“中国”的“文化习俗”是以语言文字、礼仪制度、服饰制度、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文明层面的元素为主干,也就上刚才提到的“饮食衣服”、“挚币”、“语言”、“礼仪”、“嗜欲”、“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等。

秉承“中华”、“中国”文化习俗的则归为“华”,而通过“变其俗,革其礼”后归化“中华”、“中国”夷的也可因被同化而称为“华”,这里“相互转化”的概念非常重要,它说明“中国”和“夷狄”显然不是地域和血统能区别开的,若以“血统”和“地域”来划分则是不可转化的。

按照孔子所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的说法,不论以前的血统和地域如何,只要以往的“夷狄”归化“中华”的礼仪服饰、语言文字等,并习用“中华”的文化习俗,放弃原有的“蛮夷之俗”,那么他们就成了“中华”或“华夏族”。

孟子继承了孔子以文化而非血统来区别“华”和“夷”的观点,他提出: “以华变夷”,反对“以夷变华”这里的“变”是“改变”的意思,就是要用“华夏”或“中国”的文化传统来改变“夷狄”的文化传统,把四方之民纳于“华夏”或“中国”文化之下,化“夷”为“华”,也就是主张民族同化融合。

说到这里“华夷之辩”的关系已经很清楚了,其核心价值是让“蛮夷”归化“中华文化”,也就是所谓“化夷为华”,而“中华文化”的内涵就成为整个过程的关键,同时也是一个评判“华”、“夷”的重要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华”和“夷”在历史上都有过特指,“华”曾经特指过虞帝舜的后人,“夷”在“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中特指过“东夷”,但这些特指都在后来发生了很大变化,“华”和“夷”分别有了后来广义的定义。“华”作为“广义的华”时泛指秉承或归化“中华文化”之人;“夷”作为“广义之夷”是特指那些不归化或秉承“中华文化”之人;而所谓“中华文化”的内涵其实是指作为文明标志的语言文字、服饰礼仪制度、文化系统等文明层面的元素,这些标志既是“华夷之辩”的核心,同时也是“华”与“夷”相互转化的标准。“华夷之辩”中的“华”与“夷”是二者广义的定义,而非狭义的。

语言文字、礼仪制度、服饰制度、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文明层面的元素成为了“华夷之辩”的“标准”和“核心”,若这些文明层面的标志深受“蛮夷”的影响而有所改变,则被视为“入夷狄”,的标志,即成为“蛮夷”。些标准和核心使“华夷之辩”从根本上区别于以地域、血统等概念来区分“华夷”,因为若按照这二者来区分,那是不可能形成转化的。

从“语言文字”方面来看,“中华文化”中的文字朔源是由上古时期的象形文字演进至商代的甲骨文,并沿用发展至周,最终在秦代形成大一统,并在汉代成熟而形成“汉字”,继而在唐、宋达到文字、语言运用文化之鼎盛,整个过程是一脉相传的。

在“礼仪制度”方面,夏、商、周三代都继承了华族的祭祀文化。成书于周朝的《周礼》、《仪礼》和《礼记》都详尽总结了自虞舜以来的华夏礼仪,并在周代全面制度化。周礼非常严苛全面,若礼仪有对天子不尊,天子先是向其“修名”、“修德”,即以尊卑职贡之分和感之以德,使其来贡于朝,若“修名”“修德”仍不来者,就要“修刑”,就是要以武力战争来“刑诛”,甚至要灭其国,亡其民。

“服饰制度”是和“礼制”相辅相成的,“中华文化”里从皇帝的冠冕到贵族、平民的衣着穿戴都有相应的“礼制”安排。其中从头上的高帽纶巾到脚下的鞋履以及身上的配饰都有严格的规定。从着装传统上讲,都是孔子画像上那种宽大飘逸的长袖,而那些“被发文身”、“雕题交趾”、“衣羽毛穴居”、“被发衣皮”者则绝非“中华文化”,而属于“狄夷”。

“文化传统”则主要是指那些在“文字基础”和“礼仪制度”下产生的成系统的思想体系,比如孔孟之道、庄老之说等。“风俗习惯”则多是有别于当时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狄夷”地区一切落后的“蛮俗”。

唐朝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由长孙无忌领衔撰文的《律疏》(后称《唐律疏议》)。其中,对其卷三〈名例〉的“中华”一词释文如下:“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说的就是这些意思。由此可见,文化制度自属于中国的,都称为中华。由这个标准来考察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很快就能分出“华”、“夷”来。

自五帝时期以民族融合的形式逐渐形成“华夏族”,并随着后来夏朝的建立确立“华夏文明”开始,在语言文字、礼仪制度、服饰制度、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都形成了继承、延续和发展,这个过程贯穿商、周,并在秦时形成了大一统,在汉代形成了大发展,于唐、宋达到高峰,明朝也是同样的继承和发展,但“蒙元满清”却不在此列。

蒙元时期,官方的语言文字均是蒙古文,礼仪制度上以“背手而立”以示屈从来歧视华族,服饰上也依然沿袭了蒙古服饰并留两支小辫子,文化习俗上更是与中华文化相差甚远。

满清时期,满语是国语(称为清语、清书),满清朝皇帝发布的诏书、法令都是满汉对照而已,若是涉及到蒙古以及o(︶︿︶)o 唉o(︶︿︶)o 唉的文件都是满、汉、蒙三种文字对照,采用对照的形式是满清体现统治的手段,而非归化“中华”的表现;礼仪制度上奉行奴才文化,变中华礼仪为“放哇哈”(甩马蹄袖);服饰方面把孔子画像上飘逸的长袖和纶巾改成了旗袍和辫子,属于“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的范畴,是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罪恶暴行强迫华族习用“蛮夷”的习俗,这也难怪中山先生要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倡议口号了。

如今儒家文化圈内日本还能穿出效仿唐代的和服,朝鲜还能有和明朝没有差别的朝服,而中国作为中华文明的正统继承者却到处穿出一身旗袍,这是非常可悲的。而每当有人提出要恢复汉服就会被诸如“大汉族主义”之类言辞批驳,这是多么无知的说辞,汉服、汉字、汉礼仪和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正朔,恢复中华不穿汉服,不沿袭汉文化难道去跟着日本人穿效仿唐朝的和服吗?如今满屏幕的辫子戏也不知道是要干什么,辫子和旗袍不是弘扬中华文化,而是在推崇“蛮夷”的习俗,这些对蛮俗有特别嗜好的人通常被人称之为“o(︶︿︶)o 唉”正好与“蛮夷”同音,这既是对不归化中华文明的“满清”形象的比喻,也是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字之精彩表现。

至此,关于“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诠释可告一段落,我们回到开篇,再来讨论一下“民族英雄”的概念。

“民族英雄”这个词汇里“民族”和“英雄”都很重要,“民族”一词确立该英雄为哪个民族的英雄,而“英雄”一词则是明确这位人物有资格被人称颂为“英雄”。开篇我们提到“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之概念,这里“民族”就已经确定了,是“中华民族”而非其他民族,而作为“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必然是捍卫整个民族利益,体现民族精神的英雄人物。

如今许多人用“民族英雄”这个概念来重新评价历史人物,把许多历史人物归结为因其行为涉及“中华民族内部战争”而非“对抗外族之战争”就否定其“民族英雄”的称号。这些历史人物中以岳飞、文天祥最为突出。

2002年12月9日媒体披露出一则震惊中外的消息:“岳飞不再被称民族英雄”。文章说,最近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本)提出——“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 不同于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战争, 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那些代表整个中华民族利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对于岳飞、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作用和地位,但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

我们按照前文所谈到的“中华民族”之概念来分析一下这段说辞。岳飞所在的南宋是有一个秉承中华文化传统的正朔,沿袭着自上古尧舜时期、商周、秦汉、唐朝的传统正朔,而其对手金国却是一个女真建立的王朝,不仅留着辫子,还穿着胡服,根本不是归化了“中华文化”的“华族”,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所以,岳飞和其对抗当然是维护“中华民族”而对抗外族,故岳飞不仅仅是“民族英雄”,而且是“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

文天祥也是南宋人,他所针对的蒙元当时也没有归化“中华文化”,而南宋却是中华文化的正朔,南宋人则是中华民族之人,所以文天祥对抗蒙元也是捍卫中华民族之利益的行为,也可以被称为“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

除了以上那段说辞外,还有人拿词典里对“民族英雄”的定义来妄图否定岳飞、文天祥等历史人物“民族英雄”的称号,他们说——“《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版,在885页找到了民族英雄的意思:‘捍卫本民族的独立、自由和利益,在抗击外来侵略的斗争中表现无比英勇的人。’”按照前文对“中华民族”的分析和诠释,我们可以肯定岳飞、文天祥所捍卫的“本民族”就是当时的“中华民族”,所以他们不仅仅是“民族英雄”,而且是当之无愧的“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

在清晰了岳飞、文天祥这两位历史人物以后,我们可以获得一个评判“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的标准,大意可以按照词典上的解释,但“本民族”这一概念必须明晰和具体,因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在历史上是动态的,在每个历史时期她的承载实体有所不同,在讨论历史人物的时候必须清楚他当时的“本民族”是否是沿袭着自上古尧舜时期、商周、秦汉、唐宋、明朝等中华文化传统正朔之“中华民族”,如果该历史人物的“本民族”可以被确定为当时的“中华民族”那么他就可以被称为“中华民族之民族英雄”,反之则不是。
发表于 2007-4-27 19: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蒙元和满清,中华已不在!
发表于 2007-6-30 16: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万象烟雨</I>在2007-4-27 19:44:01的o(︶︿︶)o 唉:</B>
蒙元和满清,中华已不在!</DIV>
<P>关于这个问题,我前些日子也有疑问,后来
<P>查了些资料,才知道,蒙满人口,相对于汉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总公那几百万人,根本不可能灭中国,所以中华不在,此话2错也!</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 鲁ICP备11028298号 )

GMT+8, 2024-11-22 18:23 , Processed in 0.06230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