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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文化的经典著作——《 礼记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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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礼记》是战国至秦汉年间儒家学者解释说明经书《仪礼》的文章选集,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礼记》的作者不止一人,写作时间也有先有后,其中多数篇章可能是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的作品,还兼收光秦的其它典籍。

  《礼记》的内容主要是记载和论述先秦的礼制、礼意,解释仪礼》,记录孔子和弟子等的问答,记述修身作人的准则。实际上,这部九万字左右的著作内容广博,门类杂多,涉及到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历史、祭祀、文艺、日常生活、历法、地理等诸多方面,几乎包罗万象,集中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

  《礼记》全书用散文写成,一些篇章具有相当的文学价值。有的用短小的生动故事阐明某一道理,有的气势磅礴、结构谨严,有的言简意赅、意味隽永,有的擅长心理描写和刻划,书中还收有大量富有哲理的格言、警句,精辟而深刻。
据传,《礼记》一书的编定是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戴德选编的八十五篇本叫《大戴礼记》,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若断若续,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戴圣选编的四十九篇本叫《小戴礼记》,即我们今天见到的《礼记》。这两种书各有侧重和取舍,各有特色。东汉末年,著名学者郑玄为《小戴礼记》作了出色的注解,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并由解说经文的著作逐渐成为经典,到唐代被列为“九经”之一,到宋代被列入‘十三经”之中,成为士人必读之书。

  《礼记》与《仪礼》、《周礼》合称“三礼”,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各个时代的人都从中寻找思想资源。因而,历代为《礼记》作注释的书很多,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新的研究成果。我们这里选录的原文依据清代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注释和译文则广泛参阅了各种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力求做到准确简明易懂。选录的篇章由作者加上标题(原文只有篇名,每篇原文都较长),原则上采用选文的首句作标题,注释中只说明选自某篇。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敖不可长
——做人治学的准则
<P>【原文】
  
   敖不可长②,欲不可从③,志不可满,乐不可极(4)。贤者狎而敬之(5),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迁(6)。临财毋苟得(7),临难毋苟免。很毋求胜(8),分毋求多。疑事毋质(9),直而勿有(10)。

【注释】

  ①本节选自《曲礼》上。《曲礼》记录了先秦儒家关于各种礼仪制度的言论,目的在于继承和发扬礼教,使人们的言行符合礼教的规范。这一节的内容主要讲做人和治学的态度。②敖:同“傲”,傲慢。③从:同“纵”,放纵。④极:达到顶点。⑤狎(xia):亲近。(6)安安:满足于平安的境遇。迁:改变。(7)临:遇上,面对。苟:苟且。(8)很:争论,争执。(9)质:判定,证明。(10)直:明白。

【译文】  
 
  傲慢不可滋长,欲望不可放纵,志向不可自满。享乐不可达到极点。对于贤能的人要亲近并敬重,要敬畏并爱戴。对于所爱的人要了解他的恶德,对于憎恨的人要看到他的优点。能积聚财富,但又能分派济贫;能适应平安稳定,又能适应变化不定。遇到财物不要随便获得,遇到危难不应苟且逃避。争执不要求胜,分派不要求多。不懂的事不要下断语,已明白的事不要自夸知道。

【读解】

  古代儒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凡事保持中间态度:既不能不及,又不能太过。这种态度叫作“中庸”。

  做人,保持中庸尤其重要,而且具有很大的实践价值,也是修身养性的主要内容。内心要庄重矜持,但又不能过分,过分便成了傲慢。欲望可以得到正当的满足,过分则走向放纵。在任何时候,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能达到顶点,不能走向极端。这样,才能在上下左右的关系中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站稳脚跟,有所作为。

  这种观念体现了儒家对人生的基本态度。它是积极的、现实的、进取的,同时又是谨慎的、保守的。千百年来,它对塑造我们民族的人格心理起过重要作用,产生过深远影响,是人生修养的重要思想资源。  

  无论我们现在如何来评价这种人生态度,事实上它已深入到了我们人格心理的深层结构之中。我们已习惯于按这种方式来待人接物,习惯于寻找历史的和现实的例证来证明傲慢、纵欲、自满、享乐的有害,以及保持中间状态的成功。我们也习惯于以此来品评他人,要求他人。这种传统,恐怕难以改变。</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生命与孝道之间的选择
<P>【原文】
  
   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2)。公子重耳谓之曰③:“子盖言子之志 于公乎(4)?”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曰: “然则盖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5)。天下岂有无 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6)?”使人辞于狐突曰(7):“申生有罪,不念 伯氏之言也,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虽然,吾君老矣,子 少(8),国家多难,伯氏不出而图吾君(9)。伯氏苟出而图吾君(10),申生 受赐而死(11)。”再拜稽首(12),乃卒(13)。是以为恭世子也(14)。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檀弓”是前首人物的姓名,编者用作篇名。全 篇内容主要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们讨论丧礼的言论,富有文学色彩,风格独 特.②晋献公: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晋国国君,姓姬,名诡诸。世子:太 子.③公子重(chong)耳:太子申生的同父异母弟弟。后来当上晋国国 君,称晋文公,是春秋五霸之一。④盖(he):同“盍”,何不,为什么 不。⑤弑(Shi):臣子杀国君,或儿子杀父亲叫弑。(6)行:这里指 逃奔。如;连词。之:往,去。(7)辞:告别,狐突:申生的师傅,字伯 行,所以又称“伯氏”。(8)子:指骊姬的儿子奚齐。(9)图:策划,谋 划。(10)苟;如果,倘若。(11)赐:恩惠。(12)再拜:连拜两次。稽 (qi)首:古时叩头敬礼。(13)卒:死去。(14)恭:人死后按其生前敬顺 的事迹给予的称号,即谥(Shi)号。

【译文】  
 
   晋献公想要杀掉他的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告诉申生说:“你为 什么不把自己心中的想法对父亲说呢?”太子说:“不行。父亲有 骊姬才得安乐,我说出来会伤他的心。”重耳又说:“那么为什么 不逃走呢?”太子说:“不行。父亲会说我想谋害他。天下哪里有 没有国父的国家?再说我能逃到哪里去呢?”于是申生派人向狐突 告别说:“我申生有罪,没有听从您的忠告,以至于只有去死。我 不敢贪生怕死。虽然如此,但我们国君年纪老了,爱子年纪又小。 国家有许多忧患,您又不肯出来为国君出谋划策。如果您肯出来 为国君出谋划策,我就得到了您的恩惠,甘愿去死。”申生再拜叩 头行礼,接着自尽身亡。因此,人们送他溢号称“恭世子”。

【读解】

  太子申生在父王欲杀自己时,既不愿对父王表露心迹,又不愿逃走,最后自尽以成孝道。这事在古代儒生看来可歌可泣,值得赞美,但在今天看来,自尽并非最好的选择。

   杀身以成仁,为了某种理想和价值追求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本身的确值得赞颂。它体现了人类超越肉体生命的一种追求,体 现了古人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深刻领悟:肉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 仅仅在于肉体本身,更在于它与某种精神意义的联系。换句话说, 活着应当有意义和价值——一不管这种意义和价值的具体内涵是什 么。

  申生所看重的是人伦纲常中的孝道。他的角色定位是儿子,是 本可以继承王位的特殊的儿子——太子。他由此而来的职责和义 务是无条件地服从父亲和国君,不能有超越角色和职责义务的言 行举止。对此,他有高度的意识和自觉性,所以不惜生命的代价 、来换取他所笃信的价值和理想。对于他来说,可谓是生命诚可贵, 孝道价更高。若为孝道故,生命可以抛。  

  如今恐怕很少有人会这样去做,因为我们不仅看重生命本身, 价值取向已全然不同。我们也可以做到献出生命,但不会为孝也 无论是父母还是别的什么人,我们可以尊重他们,认真听取他们 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可以通过对话的方式来解决, 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即使到了矛盾不可调和的地步,也完 全没有交出生命的必要。 传统孝道的大部分内涵早已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根据,除了敬 重长辈之外,所剩无几。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引咎自责的敬业精神
<P>【原文】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2),县贲父御③,卜国为右(4)。马惊,败绩(5)。公队(6),佐车授绥(7)。公曰:“末之(8),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9),有流矢在白肉(10)。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11)。士之有诔(12),自此始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鲁庄公: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鲁国国君, 姓姬,名庄公。宋: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国名,子姓。乘丘:鲁国地名。 (3)县(xuan)贲(ben)父:人物姓名,县是姓,贲父是名。御:驾驭车马。 (4)卜国:人名。右:战车的右边。⑤败绩:失败。这里指翻车。 (6)队(zhui):同“坠”,坠落。(7)佐车:副车。绥(sUi):挽住手上车 的绳子。(8)末:这里的意思是软弱无力。(9)圉(yu)人;养马的人。 (10)流矢。飞箭。白肉;大腿内侧的肉。(11)诔(lei):追述死者功德的 悼念文章。(12)士:古代处在人大和庶民之间的阶层。

【译文】  
 
  鲁庄公和宋国人在乘丘交战,县贲父为鲁庄公驾车,卜国在 车右边护驾。拉车的马受惊,将车翻 倒。庄公摔下车来。副车上 的人递下绳子,拉庄公上了副车。庄公说:“卜国啊,没有勇力呀!” 县贲父说:“以前没有翻过车,今天却车翻人坠,这是我们没有勇 气!”于是两人殉职而死。事后马夫洗马时,发现马大腿内侧中了 飞箭。庄公说:“原来翻车不是他们的罪过。”于是庄公作文追述 他们的功德。为士作文悼念的风习,就是从这开始的。

【读解】

  有句古话说,“士为知己者死。”我们不知道鲁庄公是否是县 贲父和卜国的“知己者”,但他们是随从,负有保护国君的责任。 由于失职(事后才知道并非他们的过失),二人引咎赴死,战死在 沙场之上。

   无论县贲父和卜国同鲁庄公的私人关系如何,他们忠于职守 的一个“忠”,却是感人至深的。出了事故,不是左推右塞,竭力 寻找客观原因,而是挺身而出,大胆承担责任,并以生命为代价来表白自己的忠诚和献身精神。能够这样做的人,古今往来大概并不多,如今尤其罕见。

   认真想起来,不管社会如何变化,不管事现代、后现代,还是超现代、超超现代,只要人性还在,恐怕不能不讲一个“忠”字。最起码的,要忠于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然后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父母、家庭、社会等等。如果现代化连这点做人的最起码的准则都化掉了,那还不如不要这样的现代化。 活著不容易,做人更难,做忠诚的人难上加难。</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子柳之母死——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P>【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 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 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 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 “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 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 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 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 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 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 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 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 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 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 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 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 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 己变得好起来。</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子高寝疾——生死都要对人有益
<P>【原文】
  
   成子高寝疾(2)。庆遗入请曰③:“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4)则如之何?”子高曰:“吾闻之矣:生有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5)!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6)。”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成子高:国子高,齐国大夫。③庆遗:齐国人。请:治理的意思是询问。(4)大病:重病治理纸委婉的死亡。⑤乎哉:表示反问的语气词。(6)不食之地:不长庄稼的土地。

【译文】  

  成子高病倒在床。庆遗进屋问他说:“您的病已很危急了,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后事该怎么办呢?”子高说:“我听说过,活着的时候要对人有益,死了也不要害人。我纵然在活着的时候无益于人,难道死了害要危害于人吗?我死之后,就找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把我埋了吧。”

【读解】

  古人有诗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诗意,不知是否从成子高地事迹化出?即使不是,总有一点是相通的:做人应当替他人着想,有益于他人,牺牲自我,哪怕是死了也要有益他人。

  这大概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私的献身的精神吧,如同春蚕,直到生命终结,才停止孜孜不断的吐丝;正如红烛,直到最后一滴烛泪烧干,才不会再燃烧。倘若提倡人人都像落红、春蚕、红烛一样默默为他人作奉献,自然是很高尚、很伟大的。倘若要求别人作奉献,自己则独享别人的奉献,那算是怎么回事呢?  

  理想同现实毕竟事两回事。现实中总有人在作奉献,也总有人在安享别人的奉献,甚至害挖空心思地窃取。如果成子高有灵在天,怕事不得安宁吧。</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悼子卒——进谏规劝的艺术
<P>【原文】
  
   知悼子卒(2)。未葬,平公饮酒(3),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4),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5)。”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6)降,趋而出(7)。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8)。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9)?”曰:“子、卯不乐(10)。 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11)。不以诏(12)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13)。为一饮一食,亡君之疾(14),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 蒉也,宰夫也(15)。非刀匕是共(16),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17)。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无废斯爵也(18)!”至于今,即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知(zhi)悼子:晋国之卿,名荀盈、知盈。③平公:晋国的国君,名彪。④杜蒉(kuai):人名。(5)寝(qin):后宫。(6)北面:面朝北方。 (7)趋:快走。(8)曩(nang)者:刚才。开:开导。(9)饮(yin):给人喝的东西。(10)子、卯:古人认为不吉利的日子。乐(yue):奏乐。 (11)大师:太师,乐官之长。(12)诏:告诉。(13)亵:亲近。(14)亡:同“忘”,忘记。疾:忧患。(15)宰夫:掌管膳食的官。(16)匕:古代食器,像汤勺。共:同“供”。(17)扬:举。觯(zhi):古代酒器。(18)爵:古代酒器。这里指举杯献酒。

【译文】  

  如悼子死了,还没有下葬,晋平公却喝起酒来,并让师旷和李调作陪,敲钟击鼓奏乐。杜蒉从外面进来,听见钟鼓声,问道: “国君在哪里?”有人回答说;“在后官。”杜蒉进入后宫,沿阶而 上。他倒了一杯酒说:“师旷,把这杯酒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 说:“李调,把这杯酒喝下去!”他又倒了一杯酒,在堂上面朝北 坐着喝了。接着,他走下台阶,快步走出后宫。晋平公叫他进宫 来,说道;“杜蒉,刚才你也许想要开导我,所以我没有同你说话。 你为什么让师旷喝酒呢?”杜蒉回答道:“照礼,在甲子日和乙卯 日不奏乐。知悼子的灵柩还在堂上,这比逢上甲子、乙卯日还要 严重。师旷是掌乐的太师,不把这种礼节告诉国君,所以罚他喝 酒。”晋平公问“你为什么让李调喝酒呢?”杜蒉回答:“李调是 国君的近臣。为了吃喝,竟忘了国君的忧患,所以也罚他喝一杯。” 平公又问;“那你自己为什么喝酒呢?”杜蒉回答;“我掌管膳食, 没有尽到提供刀、匙的职责,却胆敢参与防止违礼的事,所以罚 自己喝一杯。”平公说;“’我也有过失,倒杯酒来罚我喝。”杜蒉洗 过酒杯,倒上酒举起献上。晋平公对侍者说;“如果我死了,一定 不要废止举杯献酒的礼仪!”直到如今,凡是向国君和宾客献酒过 后,就要举起酒杯,这叫做“杜举”。

【读解】

  杜蒉以独特的方式来劝诫国君,使之知错能改,用心可谓良 苦。春秋之士多聪明之举。诤言直谏固然可嘉,但未必都会取得 好效果。“忠言逆耳利于行”,虽说是“忠言”,毕竟听来不顺耳呀 既是忠言,又让人听来顺耳,岂不是更好。士人们在这上面煞费 苦心,既体现了他们的智慧,又体现了对君主的忠诚,还富有戏 剧性。研究中国传统智谋的人们,恐怕应该在这上面做点文章才 行。

  在注重实效,追求信念,讲究礼仪的前提之下,春秋士人也 追求智慧和谈吐举止的高雅得体,这的确令人仰慕这种风气的 形成始于何时,还不十分清楚,但在春秋时代已十分普遍。表达 的道理要严正,具有征服力和穿透力,而表达的方式要精微巧妙, 含蓄委婉,具有感动力和激发力。整个表达的过程像一出经过精 心创意、构思、排练过的戏,富有戏剧性,既激动人。又耐人寻味。

  这是一种生活的艺术化,也是艺术的生活化,生活与艺术高 度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优游的生活方式,使士人们有足够的 叫来培养和发展自己的某些专长。他们不必像政治家一样忙于 权利之争、奔走游说、宴饮歌舞,不必像农夫匠人在自己的土地、 作坊里辛勤操劳,也不必像军事家那样驰骋沙场。即使是读书,没 有浩如烟海的典籍,更没有数理化生物之类。他们拥有一种今人 难以再拥有的东西——闲暇。这恰恰是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 的重要前提。

  何时再能拥有可以用来发展心智的闲暇,对我们来说还是个未知数。但是,我们的确对此心向往之。 </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子车死于卫——制止殉葬的“黑色幽默”
<P>【原文】
  
   陈子车死于卫(2)。其要与其家大大谋以殉葬(3),定而后陈子亢至(4)。以告曰“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5),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6)。”于是弗果用(7)。

【注释】

  ①本节选自《植弓》下。②陈子车:春秋时齐国大夫。(3)大 夫:为卿大大处理家务的总管。下文的”宰”与此相同。(4)陈子亢:陈子车的弟弟,孔子的弟子。⑤已;止,终止。(6)二子:指陈妻和家 宰。(7)弗;不。果;果然,结果。
【译文】  

  陈子车在卫国死了。他的妻子和家宰打算用活人为他殉葬,决定之后,陈子亢来了。两人告诉陈子亢说:“他老人家有病,没有人在地下伺候他,希望能用活人为他殉葬。”陈子亢说:“用活人 殉葬不合礼仪。尽管如此,兄长有病,应当有人去伺候,除了妻子和家宰外,谁还能做这事呢?如果不这样做,那正合我想法. 如果要这样做,那我就想用你们两个人来殉葬。”于是,陈妻和家 宰便没有用活人殉葬。

【读解】

  古代以活人殉葬。在今天看来是一种野蛮行为,在那时权贵族们普遍赞同的,他们以为,人死后灵魂还会在阴间继续活着, 同在生前一样。因此,要像生前一样享受荣华富贵,得到仆人侍 候照顾,便以活人陪着死人一起理掉。

  这种不人道的做法,即使在古代也遭到了一些具有人道主义思想的士人的反对。孔子的学生陈子亢便是其中之一。这让我们 想到他的老师孔夫子。陈子亢的做法,是否是受他老师的影响呢? 是否也是与孔夫子的‘子不语怪、神、乱、力”的思想一脉相承 的呢?

   此外,面对野蛮的行径,不是义正辞严地斥责,不是慷慨陈 移地讲大道理。而是巧妙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达到了 目的,又体现了智慧和类似于“黑色幽默”的幽默,很值得赞赏和回味。 </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战于郎——规则也有灵活用时
<P>【原文】
  
   战于郎(2)。公叔愚人遇负杖入保者息(3)。曰:“使之虽病也(4),任之虽重也(5),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6),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7),问于仲尼(8)。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9),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注释】

  ①本节选自《植弓》下。②郎: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齐国攻打鲁国时,在郎发生战斗。(3)公叔愚人:鲁昭公的儿子。保:同“堡”,小城。(4)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5)任:指赋税。(6)重:应为“童”。(7)殇(shang):这里指未成年而死者举行祭祀。(8)仲尼:孔子的字。(9)干戈:盾和矛,这里泛指武器。

【译文】  

  鲁国和其国在郎交战。公叔愚人遇上一个拄仗进入城堡休息的任。公叔愚人说:“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这可不行,我敢于这样说,就应当做到!”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两人都战死了。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便向孔子请教。孔子说:“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不也是合理的吗?”

【读解】

  少年自告奋勇上战场,这本身就是一种壮举,体现了为国家慷慨赴死的献身精神。面对这种感人的特殊情况,有着严格等级规定的礼,可不可以被突破,可不可以以特殊情况特殊特殊处理?  

  先圣孔子回答的是可以。这表明,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原则上是不允许违背的,即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不如此则无轨可循,就会乱套。但是,如果拘泥于成规,只注重形式,那么将把一些应享受某些礼遇的情形排除在外了。

  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P>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子过泰山侧——从镜子中照见人类的丑恶
<P>【原文】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2)。使子路问之曰(3):“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4)。”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5),吾夫又死于焉,今吾子又死于焉。”夫子曰:“何不去也?”曰:“吾苛政(6)。”夫子曰:“小子识之焉(7),苛政猛于虎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植弓》下。②式:同“轼”,车前的横木,供乘车时手扶用。(3)子路:孔子的弟子名仲由字子路。(4)壹:的确,确实。(5)舅:丈夫的父亲。(6)苛:苛刻,暴虐。(7)小子:长辈对晚辈的称呼。识(zhi):同“志”,记住。

【译文】  

  孔子路过泰山旁边,见到一个妇女在坟墓前哭的很伤心。孔子用手扶著车轼侧耳听。他让子路前去询问说:“听您的哭声,真像轼一再遇上忧伤的事。”妇女于是说道:“是的。以前我公公被老虎咬死了,我的丈夫也被咬死了,如今我儿子又死于虎口。”孔子说:“那您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这里没有苛政。”孔子对子路说:“你要好好记住,苛政比老虎还要凶猛啊!”

【读解】

  宁于老虎为伴,死于虎口,也不愿去接受暴虐者的统治,用反衬的方法烘托出社会政治的残暴专横,不堪忍受。这种水深火热 的状况也许有点夸张,但却道出了一种现实:人类社会有时比兽类社会还要黑暗和凶暴,,人有时比食人野兽还要残忍。

  个人是无力反抗比野兽好要凶残的暴政的,即使像孔夫子那样的圣人,也只有哀叹的份儿。平民百姓唯一的出路便是逃跑,而天下乌鸦一般黑,跑是跑不掉的,迫不得已,便于野兽为伍,宁为野兽腹中餐,不愿做人刀下鬼。

  黑暗和残暴也有其作用,那就是:它是一面镜子,让我们从中看到人性的丑恶和凶残,看到我们自己的本来面目。据说,人是最怕照镜子的。当人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真实面目时,会被吓的?不附体。不知道我们从镜子中看到“苛政猛于虎也”之时,会不会吓的?不附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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