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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轉貼] 诗经·邶风·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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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3: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诸子百家 于 2013-10-1 15:18 编辑

QQ群讲座稿:《诗经·邶风·燕燕(一)2013.09.15

各位群友,晚上好!今晚我们继续学习《燕燕》这首诗。“燕燕就是燕子,古人称之为“鳦()”,又称“玄鸟”。我们先把诗歌原文阅读三遍。

燕燕于飞,差ci1)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燕燕于飞,颉(谐)之颃(航)之。之子于归,远于将(江)之。瞻望弗及,伫(住)立以泣。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仲氏任(认)(之),其心塞(色)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勗(序)寡人。

一、题解及诗序讲解

诗序:《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

1】燕燕本来即燕子,时至寒冬向南飞。此处代指妾戴妫(归),桓公被弑故南归。

“燕燕”,按《毛诗正义》的说法,就是燕子。《诗经通论》引《名解》说:“按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若夫单言‘燕’者,乃乌也。”

此诗为什么以“燕燕”为名呢?因为燕子属于候鸟,到了冬季,北方的燕子在冬季的时候会南飞,春季的时候返回北方。

此诗写的是“卫庄姜送归妾”。这位即将归去的妾是谁?是来自陈国的女子,陈国国君是妫(归)姓,所以称之为戴妫。这里所说的燕子,就是代指戴妫。

戴妫是谁?按《左传》隐公三年记载,卫庄公娶了齐国一个名叫“东宫得臣”之人的妹妹,即夫人“卫庄姜”,因为卫庄姜虽然貌美却没有生育子女,

后来,卫庄公又娶来陈国国君之女,名叫厉妫。厉妫生了孝伯,而厉妫早死。不知到这位“孝伯”是不是“州吁”。她的妹妹作为媵妾,随着姐姐厉妫嫁给卫庄公,生下了卫桓公。

《左传》没有说卫庄公娶厉妫作为“夫人”,但是,《史记·卫世家》里面却说以厉妫为“夫人”。按礼,诸侯不能娶两个“夫人”,而且当时卫庄姜尚在,《毛诗正义》认为娶之为夫人,不合史实。

《卫世家》说,卫庄公把厉妫作为“夫人”,是卫庄公失礼;那位小妾僭越夫人之位,卫庄公也以“夫人”待之,也是失礼。

厉妫大概是作为“卫庄姜”的“媵妾”身份娶过来的,可是,《左传》中说:“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可见,卫庄公以“媵妾”身份娶厉妫,是非礼之事。

《左传》没有说戴妫生下儿子之后就死了,只是说卫庄姜把戴妫所生的儿子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卫世家》却说戴妫死后,卫庄姜奉卫庄公之命抚养其子。《正义》认为,“戴妫死”之说也不合史实。

卫庄公(轰),就是卫庄公辞世之后,本来继位的国君是戴妫所生的儿子,名叫“完”,继位后,就是卫桓公。那位僭越小妾所生的儿子,名叫州吁。桓公在位的第四年春季,州吁弑(是)桓公。

桓公被弑之后,州吁残暴,大权在握,卫国的一些臣子助纣为虐、为虎作伥,戴妫作为卫桓公的生身母亲,感觉到卫国就好比已经进入冬天,所以选择了像燕子南飞一样离开。

如果戴妫只是暂时回到陈国,可以称之为“归宁”;如果是回家探望父母,则后世称之为“省(醒)亲”。此次戴妫是一去不复返,所以叫做“大归”。

何以知到“大归”之人,是戴妫呢?《毛诗正义》说,因为此诗中有“先君之思”的说法,指的就是卫庄公已,桓公已经继位。桓公被杀之后,永远离开卫国的应该是桓公的母亲,桓公的母亲就是戴妫。

戴妫作为桓公的母亲,在桓公尚在位的时候,不能随便“归宁”,即使要“归宁”,卫庄姜也没有前去送别之礼。

正因为庄公、桓公都已经“”了,意味着戴妫既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儿子,她要离开卫国的时候,州吁不会去送,而卫庄姜作为“夫人”,作为桓公的养母,与戴妫本来就友善,又都为桓公之死而感伤,所以,“泣涕而送之”,而且“越礼远送”。

2】庄姜戴妫别离后,内外相应救国家。春秋经中大复仇,贼子弑君当讨伐。

按礼来说,姜氏身为夫人,“送归妾”是“越礼”之事,越礼远送”更是“越礼”之事,但是,卫庄姜为什么要远送戴妫呢?

按《春秋公羊传》,臣子弑君,被弑之君的臣子应当讨伐弑君的乱臣贼子。可是,桓公被弑,却一时之间无法讨伐。

从后来的史实来看,无论是戴妫“大归”,还是卫庄姜送别,都是为了来日讨伐弑君的乱臣贼子。所以,姜氏“送归妾”貌似“越礼”,而实际上则符合仁义。

《诗义折中》说:“州吁弑立,卫人胁从。而庄姜戴妫乃能内用谋臣,外用与国,讨贼定乱,其功可谓奇矣。”

意思是说,州吁弑君,自立为君,卫国之人协助他。可是,卫庄姜和戴妫两人,在卫国国内任用谋臣,在外借用友邦之力,讨伐贼子,平定叛乱,功绩出奇。

由此可知,卫庄姜留在卫国,是为了“讨贼定乱”;戴妫回到陈国,也是为了“讨贼定乱”。《传说彙(汇)纂》根据《史记》的记载,说“州吁袭杀桓公自立,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石碏(确)与陈侯谋,因杀州吁于濮。

因史以论诗,则戴妫之大归,正后日石碏用陈以讨贼之由也。然则庄姜之越礼远送而惓惓于戴妫、为之泣涕不置者,当非仅寻常妇人女子离别之情,其亦有他望也欤?”

意思是说,州吁自立为君之后,要去攻打郑国,请求宋国、陈国、蔡国出兵相助。当此之时,卫国的贤大夫石碏去跟陈国的国君谋划,趁机在濮地杀掉了州吁。

或许石碏就是卫庄姜所任用的谋臣,陈国国君能愿意与石碏谋划杀掉州吁之事,或许与戴妫有关。这意味着卫庄姜和戴妫在分别之时,就已经商定下了对策。

但是,《诗经》需要作为“经”来解说,而不应该作为“史”来解说,所以,发生在此诗写作之后的事情,我们这里不多说。

不过,还需要说明一下卫庄姜和戴妫的做法是否符合礼义。我们依据蒋庆先生《公羊学引论》中关于“大复仇”的内容来做一下解说。

所谓“大复仇”的“大”,是推崇、肯定之意。对“复仇”的推崇和肯定,不是“以德报怨”,也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直报怨”的体现。

所谓“以直报怨”,是出于正直之心,用正直的方式,维护正直之道。卫庄姜和戴妫,不是要为自己复仇,而是为了讨伐、铲除弑君篡位的乱臣贼子,使卫国得到平定。

《春秋》所说的“大复仇”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国君复国君杀祖杀父之仇,二是个人复国君杀父之仇,三是臣子复乱贼弑君之仇。卫庄姜和戴妫所做的事,属于第三种情况。

3】正义复仇有三类,公羊传中有解说。诸侯国间相复仇,即使百世亦曰可。

以前我们说过,华夏经典中最难读懂的两本书,是《易经》和《春秋经》。尤其是《春秋经》,如果不懂其中的“微言大义”,就根本不算读懂。

在“春秋三传”之中,最能阐明“微言大义”的是《公羊传》,其次是《谷梁传》,而《左传》只是记录《春秋经》所涉及到的历史事实,不是阐明“微言大义”的。

所以,读懂了《公羊传》,才能读懂《春秋经》;只是读懂了,甚至读通了《左传》,也不能说是读懂了《春秋经》。下面我们就依据《公羊传》解说一下“大复仇”的原则。

下面的内容,因为大家对《春秋经》的表达方式已经非常陌生,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所以,理解起来会比较困难,不过,请大家耐心地看一看,我也尽量讲得浅显一点。

《春秋》中涉及到“国君复国君杀祖杀父之仇”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在庄公四年:“纪侯大去其国。”

《公羊传》曰:“大去其国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灭之?为襄公讳。《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

“纪侯大去其国”,所说的是纪侯及其大夫丧失了自己的国家,意味着纪侯君臣是咎由自取,是自取灭亡。可是,历史上事实是怎样的呢?

事实上,是纪侯被齐襄公灭掉了。可是,《春秋经》为什么不说“齐襄公灭掉了纪侯”?是为了避讳齐襄公的罪过。也就是否定齐襄公的做法,而且必须予以惩罚。

齐襄公有什么罪过?身为一个诸侯国的国君,没有得到天子之命,就私自灭掉同样是诸侯国之一的纪国,当然是罪过,而且罪过极大。

《春秋经》讲究“为贤者讳,为尊者讳。”可是,史实上的齐襄公并非“贤者”、“尊者”,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君”,这里为什么要为他避讳呢?

首先,因为春秋之时,已经没有了名副其实的“天子”。有名副其实的天子,那么,诸侯国需要听命于天子去讨伐其它有罪的诸侯,以便维持正义,除暴安良。

既然当时没有名副其实的天子了,能够维持正义、除暴安良的诸侯国国君,灭掉罪有应得的其它诸侯国,虽然不值得推崇,但也不能完全否定。

其次,齐襄公灭掉了纪侯,其动机不是为了掠夺土地,而是为了复仇。齐襄公的仇是从何而来呢?这就要追溯历史了。

当初纪侯对周朝进谗言,导致齐哀公被周懿王烹杀。齐哀公是襄公的九世祖。襄公立志为复仇,占卜结果是凶不动摇,甚至表示可以为此而死,可见其复仇没有功利目的

齐襄公灭纪以后还为纪侯的夫人举行葬礼,恩怨分明,光明正大,所以,《春秋不是肯定齐襄公是一个贤君,而是肯定他的复仇。

第二件是在庄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表面意思是说,鲁国(我国)军队与齐国军队交战,鲁国失败了。

为什么说叫做“我”呢?不仅仅是因为孔子是鲁国人,不仅仅是《春秋》采用的主要是鲁国的史书,最关键的原因是,《春秋经》把鲁国假设为“王”所在的地方,开始推行“王道”的“中央”。

所以,在《春秋经》里,其它地方都不说鲁国“败”,而只说是“战”。可是,在这里却忽然改变了“书法(书写方式)”,直接说鲁国失败了。为什么呢?

因为当初鲁庄公之父鲁桓公被齐襄公在酒宴上诱杀,齐桓公即位以后,不仅继承了齐国的荣光,也继承了齐国的怨仇

齐桓公自然也不可推卸地承担了齐襄公杀鲁桓公的责任,所以,鲁庄公与齐桓公之战是为了复杀父之仇,《春秋》认为这是应该肯定的事,所以虽败犹荣,不必为鲁庄公隐讳此事。

孟子说过:“春秋无义战以上所举的这两次战争却是例外,好像都是“义战”可是,必须注意的是,在历史事实上,都不是真正的“义战”

历史上确实有这两次战争,而且不是真正的“义战”,《春秋经》为什么说它们是“义战”呢?因为《春秋经》属于“经部”,不属于“史部”,其目的不是为了记录史实,而是借助历史材料,肯定复仇的正义性,并告诉人们国君为祖、为父复仇的原则。

要想知到史实情况,请接近属于“史部”的《左传》,属于“史部”的《国语》、《史记》。事实上,齐襄公和鲁庄公所谓的“复仇”,都是借口,所以,《春秋经》不是肯定齐襄公和鲁庄公。

这里有个原则,就是诸侯国之间可以复仇,即使百世之仇也可以,因为国君是世袭的,因而其国仇也是世代延续的,所以,后代诸侯对前代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大夫则不能如此。

讲座暂停,休息十分钟。下面的十分钟时间,欢迎提出问题,欢迎大家发表感想和议论。十分钟后,问答结束,继续讲座。

【4】臣子无辜被君杀,君不认罪臣复仇。当初曾有伍子胥,复仇杀君无罪尤。

个人复国君杀父之仇的典型事例是《春秋》定公四年的伍子胥复仇事件:“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举),楚师败绩。”

“蔡侯”,是指蔡昭公。“吴子”,是指吴王阖闾(合驴)。“及楚人战于伯莒”,是指蔡国和吴国联合,与楚国在伯莒那个地方交战。“楚师败绩”,是指楚国被打败了。

按照《公羊传》的说法,伍子胥的父亲,及其一家人,都被楚平王无辜杀死伍子胥侥幸逃到吴国求见吴王阖闾,请阖闾为他复仇。阖闾对他很赞赏,想要为他兴师复仇

伍子胥认为,吴王“为匹夫兴师”,是不义之事,所以,拒绝了吴王为他出兵复仇的提议也就是说,个人复仇,是个人的事情,不能劳烦他人为他个人复仇而动兵。

来,蔡昭公到楚国回见楚国国君。当时,国的令尹,看到他的裘皮大衣很美,就向他要。蔡昭公没有因此,楚国就把蔡昭公拘禁了几年,才把他放回蔡国。

拘数年才被放归,因此发誓伐楚楚人闻之,兴师伐蔡,蔡求救于吴。伍子胥:“蔡昭公无罪罪,而楚国无道。吴王如果为中原而忧心,那么,此时可以出兵讨伐楚国。

于是,吴王派兵去救助蔡国,与蔡国联合,讨伐楚国,打败了楚军。伍子胥带着吴国军队,攻入楚国,终于为父亲和一家人报了仇。

值得注意的是,《春秋经》在昭公三十年直书“吴灭徐”,不称“吴子”,还“灭”字;定公四年伍子胥事件之后,仅隔六又书“庚辰,吴入楚”,不称“吴子”。

为什么唯独在关系到伍子胥复仇的时候,却把楚国国君称为“吴子”呢?这是对吴的肯定。为什么肯定吴王?因为吴能为伍子胥复仇

当然在历史事实中吴王阖闾讨伐楚国,不是真正为了给伍子胥复仇。《春秋经》只是借此事肯定伍子胥为父兄无辜被杀而向暴君复仇。

吴王阖闾能够帮助伍子胥复仇,所以,才称之为“吴子”。称之为“子”,意味着什么呢?我们从《春秋经》里的爵位来说。

孟子说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其中“天子”作为一种爵位,由天授予、臣民拥戴而决定,如果臣民不接受,上天也不会授予。

“公侯伯子男”,在天下有道的情况下,是由“天子”授予。“天子”根据什么授予?根据其功德。《春秋经》对忠厚的爵位,随时根据诸侯的功德而升降。

比如,称《春秋经》中,有时称楚国为“荆”,“荆”只是“州”的名字,不是诸侯国的名字,意味着其君主的功德不足以成为国君;

有时称之为“楚”,意味着其功德可以“有其国”却没有达到封爵的标准;有时称之为“楚子”,意味着楚国国君当时所行之事,其功德符合“子爵”的标准。

吴国国君,自称“吴王”,属于“僭称王”,其实,“楚王”、“越王”,以及战国时期的梁惠王、齐宣王等等,无不是“僭称王”。这些在《春秋经》之中一概不承认。

自身没有“天子”之德,既没有“上天授予”和“臣民拥戴”,也没有“天子”的授予,自己直接自立为王,当然不能名不副实。

所以,在《春秋经》中(不是指历史事实),吴国国君所行之事,无功德可言,则称之为“吴”;因为吴国国君出于正义而帮助伍子胥复仇,其事合德而且有功,因此,称之为“吴子”。

我们再回到“臣子无辜被杀,个人向国君复仇”上来说,也就是说,儒学的原则是,君杀无辜之臣,则后代可以复仇。由此可知,所谓“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违背儒学原则。

《春秋》为什么肯定这种复仇方式呢?首先是公羊家认为,君臣以义合,君使臣以义,臣事君以道,如果君对臣不义也就不能要求臣“义”;更进一步来说,君杀无辜之臣则君即无道之君,当初的之臣当然可以不以之君。

其次,父子之间的关系是血缘亲情之至情,是任何其他关系所无法替代的,而且君臣关系是以父子关系为基础而政治化的关系,不肯定父子关系也就无法肯定君臣关系,所以,当君臣关系无故破坏了父子关系的时候,子为父而向君复仇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种大复仇说,应该说对君王的权威具有非常大的威胁性,从另一方面来说,又对君王执政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种道德礼法上的要求。

不过,对个人复君王杀父之仇是有严格限制的,也就是《公羊传》所说的“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推刃之道也”(定公四年)

也就是说父亲如果是无辜被杀,子女何以复仇,如果是罪有应得,那么就不能复仇,否则便是一味杀戮,不合道义。

《公羊传》又说:“复仇不徐害,朋友相,而不相迿(训),古之道也。”意思是说,复仇的时候,不能采用慢慢折磨地方的方式,因为这不是君子之道;朋友帮助复仇的时候,不能抢在要复仇的人前面出击,更不能代替。这是复仇的正道。

另外,我们还需要多说几句。《春秋经》文中,没有出现伍子胥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复仇”二字。为什么我们在此讲“复仇”呢?

经文没有提到,但是《公羊传》中说到了。《公羊传》说:“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也就是说,吴国国君本来属于缺乏道德礼义的夷狄之国,但是,并非夷狄之君就没有良心和良知。

因为吴国国君因为有良心和良知,所以,对楚平王杀害无辜的伍子胥一家人,对楚国国君欺辱蔡国国君,还能为伍子胥和蔡国主持公道,这也就是“忧中国”的表现。

如果伍子胥一家的被杀,不是无辜,而是罪有应得,那么,伍子胥就不能“复仇”;吴王阖闾如果要帮助伍子胥“复仇”,就是“非正义”之举。

伍子胥一家被楚平王要复仇,是应该的。如果他为了复仇,而直接借用吴国的军队去复仇,也不足以肯定,正因为伍子胥说“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其复仇的方式才不违背正义。

经文没有出现伍子胥之名,是不是我们由此而说“复仇”之义,是否牵强呢?何休在注解《公羊传》的时候说过,因为经文褒阖闾为“吴子”,也就意味着肯定伍子胥复仇。

《春秋经》以及《公羊传》中,都没有说伍子胥回到楚国之后,楚平王已死,伍子胥“鞭平王墓”的行为,意味着不提倡这种方法,也不否定,所以,我们在此也不议论了。

【5】乱臣贼子弑国君,臣子必须讨罪酋。庄姜戴妫送别后,讨贼定国功不朽。


第三类,就是“臣子复乱贼弑君之仇蒋庆先生说:“《春秋》弑君三十六,其中有臣弑君者,子弑父者,兄弟弑作为兄长之君者。”

春秋祸乱连环其中最惨痛凶逆者莫如弑君因为弑君以下害上骨肉相残使政权的转移不能合理合法地进行人民要长期遭受政治动乱之苦。

但是在春秋时,周天子已丧失诛伐无道诸侯的公权,弑君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历史中缺乏最基本的公正。这种情况天理人情均不能容。”

“鉴于此,孔子作《春秋》,把讨伐弑君乱贼的责任交给了臣子,要求臣子为君复仇来制裁篡弑者,以恢复历史的公正。孔子首先在《春秋》中借隐桓之祸表达了这一思想。”

《春秋经》是怎么“借隐桓之祸表达了这一思想”的呢?且看《春秋》隐公十一年所载:“十有(又)一月,壬辰,公薨(轰)。”

在这里,经文只说了鲁隐公“薨”的年月日,看起来非常简单。这样的“书法”之中有什么“微言大义”呢?我们根据《公羊传》来看一看。

《公羊传》解释说:“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意思是说,经文中没有说给鲁隐公下葬,也就是说没有“入土为安”,是因为不想说鲁隐公是被弑而薨的。

为什么不想说呢?因为如果天下有道、邦国有道,像鲁隐公这样不贪求国君权位的君主,就不会被弑。如今竟然被弑,意味着不应该发生却发生了,也就意味着应该讨伐弑君者。

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以为无臣子也。”也就是说,鲁隐公被弑,臣子却不讨伐弑君的乱臣贼子,那么,这样的臣子也就没有把鲁隐公当做君,没有把自己当做鲁隐公的臣。

国君被弑,弑君的乱臣贼子却没有被讨伐,那么,《春秋经》就不会说到“下葬”之事。就像俗话所说的那样,被弑之君即使下葬了,也会“死不瞑目”。

子沈子曰:‘君弑贼不讨,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

也就是说,如果国君被弑,臣子却没有去讨伐罪人,就根本不配称之为“臣”;如果是父亲被弑,作为儿子却不去为父亲复仇,就根本不配当“儿子”。

鲁隐公被弑,谁是弑君之人?鲁隐公的弟弟,也就是接着隐公成为国君的鲁桓公。鲁隐公的臣子没有讨伐弑君者,鲁隐公的儿子也没有讨伐弑君者,反而立弑君者为国君,意味着臣子、儿子不配做臣子、儿子。

为死者下葬,是活着的人要做的事情。在历史事实上,鲁隐公被下葬了,可是,如此下葬,等于没葬,所以“不书葬”。

由此可知,隐公被贼子所弑,而其臣子不讨贼而为之复仇,相当于隐公无臣或其臣未尽为臣之责,所以只记其死而不记其葬。

这就要求臣子为被乱臣贼子所弑之君复仇,而且把为君复仇看作是为臣之道的关键,是维护人间正义之所必需

其它的事例,我们不再列举了。我们在回过头来说一说《燕燕》这首诗中,关于卫国夫人庄姜为来自陈国的妾戴妫送别”的深意。

古语说:“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诛乱臣贼子”的责任和义务,臣子、儿子是首当其冲的。卫桓公被弑,当然要讨伐弑君的州吁。

在州吁还没有得到讨伐的情况下,卫桓公的生身母亲戴妫要永远回到“娘家”陈国,卫桓公的养母卫庄姜去远送,如果不是为了将来讨伐弑君者,也就只是普通的“姐妹之情”。

从“送别”之后,卫庄姜联络卫桓公的臣子石碏(确)、戴妫去得陈国国君的出力相助,终究惩罚了弑君的州吁,从此来说,《燕燕》的“送别”也就非同凡响了。

表面的“姐妹送别”之中的深处,隐含着卫庄姜和戴妫讨伐乱臣贼子、安定卫国、维护正义的壮举奇功,也体现着卫庄姜和戴妫的贤德。

今晚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群友,谢谢各位管理员!下面的二十分钟时间,欢迎提出问题,欢迎大家发表感想和议论。二十分钟后,问答结束。







 楼主| 发表于 2013-9-22 23: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于一位讲师的个人空间,以后还会继续转帖,里面的观点大都是这位讲师的真知灼见,欢迎各位前来学习
发表于 2013-9-25 15: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字啊
发表于 2013-9-29 00: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记号
慢慢学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00: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急,还多着呢,最近太忙了,没时间转,他老人家还有很多稿子呢,朋友准备好哦,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15: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讲:QQ群讲座稿:《诗经·邶风·燕燕(二)2013.09.22

各位群友,晚上好!从今晚开始,我们的《诗经》和《大学》讲座,又增加了“求是问道—企业家总群”,因此,讲座成了十二个群同时直播。欢迎“求是问道群”的朋友!

今晚我们继续学习《燕燕》这首诗的前两章。为第一次参与学习的朋友简单介绍一下。上次我们学习的是《燕燕》这首诗的《毛序》,介绍了此诗的背景和复仇的争议性。

此诗所写的是春秋时期,卫国卫庄公的夫人卫庄姜,在卫庄公死后,卫庄姜抚养起来的、卫庄公的妾戴妫(归)所生的儿子做了卫桓公,一个名叫“州吁”的乱臣贼子杀了卫桓公,自己做了国君。

在此情况下,戴妫要回到娘家陈国去,卫庄姜把她送到了野外。她们俩事先已经定下了为儿子复仇、杀掉乱臣贼子的计划。

这个计划,后来在她们两人的相互协作之下,获得了成功。除掉了乱臣贼子,为卫桓公复仇了,使卫国重新获得了安定,伸张了正义。

二、第一章讲解

原文:燕燕于飞,差ci1)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1】燕飞必然尾翼张,戴妫将要回故乡。庄姜戴妫难离舍,不忍相视但见裳。

所谓“燕燕”,就是燕子。“于飞”,相当于说即将飞走。诗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是,戴妫即将离开卫国,踏上回陈国的路程了。

所谓“差池其羽”,是说燕子飞起来的时候,不仅翅膀伸展开,而且燕尾的羽毛也会伸展开。“差”读作“参差”的“差”,有长短不齐的意思。

“池”的本义与“城”相关联。城墙叫做城,紧靠着城墙的护城河叫做池。建造城墙的土,往往取自最近的地方;土被挖走而后,再由此而建造出护城河。

由此来说,城墙和护城河本来就是一体,可是,这里只说到了“池”,而没有说“城”,意味着指低下的地方。

“其羽”,既是指燕子翅膀上的羽毛,也是指尾巴上的羽毛。我们知道,燕子身上的羽毛,以黑色为主,也有白色。没有其他的颜色。

由此我们可以联系上前一篇《绿衣》之中所说的礼服颜色问题。戴妫既然也是妾的身份,当然应该是身穿黑色的礼服,礼服的里子则应当是白色素纱。

燕子羽毛的颜色,可以说跟戴妫礼服的颜色恰好相称(衬)。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戴妫是一个完全遵循礼制的人,与《绿衣》里那位僭越的小妾截然相反。

把“差池其羽”合在一起来看,“差”意味着燕子的翅膀和燕尾的羽毛都张开了,这是准备要飞起来的样子。可是,“池”字则意味着翅膀和燕尾还在低垂着,是即将起飞却还没有开始起飞的样子。

我们前面说过,燕子属于候鸟,一旦北方到了寒冷的季节,它就要飞到南方去。现在燕子为什么要飞而还没有起飞呢?

燕子怎么想的,我们不知到,可是,在这里,燕子是用来象征戴妫的。因为卫国国君已经被篡权夺位,被篡权夺位而且被弑的国君就是她的亲生儿子,卫国已经到了寒冷的时候。

所以,虽然戴妫不忍心离开,舍不得离开,但是,当此之时,她却不得不离开;再加上戴妫与卫庄姜多年的友善,还有两人所谋划的救国复仇大事,心情必然非常沉重。

戴妫这种心事重重,已经决定要走,却割舍不得的情况,就像燕子要飞却仍然不愿立即飞走一样,送别时的情景由此可见。

此诗既然是以“燕燕”为题,而且燕子所代指的是戴妫,也就意味着这里所写的,是卫庄姜眼中、心中的戴妫。

对卫国,对卫庄姜那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加上救国复仇的沉重责任,使她们的离别非比寻常。恐怕不忍或者无法四目相对,而是双双低着头。

因为双方都低着头,所以,卫庄姜所看到的是戴妫的衣裳。“燕燕于飞,差池其羽”这一句里根本没有涉及到衣裳,为什么我们在这里谈到衣裳上去了呢?

因为燕子的颜色就是黑白两色,正好与戴妫的礼服颜色相同,既然这里所说的燕子代指戴妫,那么,燕子的羽毛也就与戴妫的礼服有了关联。再说,燕子有羽毛,犹如人有衣服。

《毛诗郑笺》说:“差池其羽,谓张舒其尾翼,兴戴妫将归,顾视其衣服。”这个解释只说了燕尾,而没有说翅膀;说到了戴妫回头看到了卫庄姜的衣服。

这种解释,恐怕有不妥之处。因为这两句是说戴妫“将行”的情况,包括相对告别和上车欲行的情况,而且应该是卫庄姜眼中所见的情景。

如果说燕尾对应戴妫的“下裳(常)”,那么,燕子的翅膀则好比戴妫上衣的两臂。相对告别的时候,卫庄姜只见戴妫的衣裳,不会连抬头看一下上衣都没有。在戴妫登车的时候,抬起的两臂则犹如燕子欲飞而未飞时,已经张开却还低垂着的翅膀。

固然,戴妫不会不回头看一看卫庄姜,但是,既然此诗所写的是“卫庄姜送归妾”,而且卫庄姜的礼服未必也是黑白两色,所以,应当只是说卫庄姜看戴妫的衣服。

2】戴妫登车踏征程,庄姜满怀离别情。此别恐无再见日,送到郊外仍未停。

前两句的“燕燕于飞,差池其羽”是戴妫“将行”,而卫庄姜与之“相别”;这里的“之子于归,远送于野”是戴妫“已行”,而卫庄姜“目送”;后两句的“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是戴妫“已远”,而卫庄姜“未归”。

以前我们已经遇到过“之子于归”的说法了,但是,所说的却都是“这个女子要出嫁成家,得到人生归宿”的意思。

可是,在这里,“之子于归”四个字丝毫未变,意思却截然相反,其中的感叹究竟有多么深刻,也就可想而知了。

戴妫虽然在卫国宫中出于媵(硬)妾的地位,但是,当初前来,也可以算是出嫁了,也算是得到了自己的归宿,可是现在呢?

现在的戴妫,“丈夫”卫庄公已薨(轰),唯一的儿子卫桓公已经被弑,而且儿子被弑之仇留在卫国也难报,因此,戴妫已经失去了归宿。

卫国后宫已经不是戴妫的归宿,所以,她要回陈国;为了给儿子复仇,为了除掉卫国的乱臣贼子,所以,她要回陈国。

“之子于归”,是卫庄姜所见、所思。戴妫唯一的亲生儿子、卫庄姜的养子卫桓公被弑,戴妫失去了归宿,卫国被乱臣贼子所控制,当然不是卫庄姜的责任。

可是,卫庄姜清楚,自己身为卫庄公的夫人、后宫的“君主”、卫桓公的养母,对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不能不“自责”;

为卫桓公被弑而复仇,为救卫国而讨伐乱臣贼子,卫庄姜当然认为自己是责无旁贷的。所以,在位戴妫送别的时候,卫庄姜的心情之沉重,绝不会亚于戴妫,而应更为沉重。

贤德的卫庄姜,绝不会推卸责任,当初卫庄公在世的时候,她为卫庄公的好色和失礼而担忧卫国的命运,如今这种担忧只能更加强烈。

卫庄姜也清楚,戴妫此次“大归”,无论将来讨伐乱臣贼子是否成功,无论为卫桓公复仇是否成功,都不会再回到卫国了。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所以,卫庄姜不仅把戴妫送出了后宫,不仅送出了京城,而且送出了郊外,一直送到了野外。

载着戴妫回陈国的车已经上路,戴妫的车一定会有帷幕遮挡,所以,卫庄姜当时恐怕是连戴妫的衣服、身影都见不到了,只能目送戴妫的车。

卫国已经不是戴妫的归宿之地,回到陈国又会怎么样呢?毕竟戴妫早已是出嫁之女,如此回到陈国,她的娘家人会如何对待她呢?

两人事先商定的救国复仇大计,其难度之大,是难以想像的;其变数之多,是难以预料的。究竟能否成功呢?

卫庄姜的担忧,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戴妫,为卫国,这正是贤者的情怀和抱负,也正是卫庄姜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体现。

《毛诗郑笺》说:“妇人之礼,送迎不出门。今我送是子,乃至于野者,舒己愤,尽己情。”其中所说的“愤”,是指郁闷,而不是愤怒。

《论语》中有“不愤不启,不悱(匪)不发”之言。朱子解释说:“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

意思是说,如果不是弟子心里想了却想不明白,就不要去启发;如果不是弟子能说却说不清楚,就不要直接告诉他答案

据此,所谓“舒己愤,尽己情”,就是说,使自己内心的郁闷能够得以舒缓一下,尽自己对戴妫、对卫国的情义和责任。

3】燕子一去天空旷,戴妫一去无影踪。庄姜忧苦再难禁,低泣泪流如雨倾。

“燕燕于飞”而燕已去,卫庄姜但见天空一篇空旷;戴妫之车已越过平原,远山遮住了卫庄姜的望眼,无影无踪了。

所谓“瞻望弗及”,其中的“瞻”是指站在高处,极力向远处看;其中的“望”,是站在某地,极力向远处看。可是,无论怎么极力去看,终究还是看不到一点踪影。

欧阳修的词中有一句,叫做“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所写的毕竟是男女难舍难分的个人之情,而卫庄姜内心之忧和情,非此词句可比。

欧阳修所写的毕竟还是春季,因此有“平芜”、“春山”,而卫庄姜送别的季节则是秋季,所见的不是“平芜”而是“荒芜”,不是“春山”而是“寒山”。

盛唐的岑参(深)《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末句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其中所写的是岑参对武判官的担忧,而卫庄姜却不仅仅是对戴妫的担忧。

岑参所写的毕竟还有“马行处(马走过的地方,应该还有足迹)”,将来也未必没有重逢之日;而卫庄姜此时却不见戴妫的任何踪影,与戴妫可谓再难见面,对于未来也可以说毫无把握可言。

初唐的陈子昂有一手《登幽州台歌》,被后世所称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极度夸张地写他的“孤独”,他好像是到了从古到今、从今到未来,整个人世间没有人能理解他的地步,可是,他毕竟只是遇到了建言不被长官接纳、有志难伸、功业难立的困境而已。

卫庄姜则不是为了自己的志向、命运而担忧困苦,而是为戴妫、为卫国而担忧困苦,所以,陈子昂之忧无法与卫庄姜相提并论。

陈子昂“独怆然而涕下”,还不需要有意躲避他人,而纵情落泪,而卫庄姜所处的环境是,弑君的乱臣贼子大权在握,身忧国危,她根本不能公开表现她的悲忧困苦。

所以,卫庄姜“泣涕如雨”,不仅丝毫没有夸张的成分,而且这种哭泣绝不足以表达她的悲忧困苦;卫庄姜只有在这野外,才敢于饮泣流泪,而不敢放声大哭,更不能在城里宫中把这种悲忧困苦表现出来。

所谓“泣涕”,是无声地抽泣和流泪;有声则谓之哭;声大则谓之嚎啕。可想而知,当卫庄姜回到城里宫中的时候,只能“忍气吞声”。

也许要说比“忍气吞声”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中唐孟郊的《吊李元宾坟》中的诗句:“眼咽此时泪,耳凄在日言。”

意思是说,当初孟郊的眼睛看到过的是活生生的李元宾,而如今看到的确实李元宾的坟墓,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却还要把已经流出来的眼泪再吞咽回去;

当初孟郊的耳朵听到过的是活生生的李元宾的言谈说笑,而如今再也听不到了,所以回想当初所听到的言谈说笑不禁感到凄苦。

如果说陈子昂的那首诗是夸张,那么,孟郊的这句诗则不仅夸张,而且是在文字技巧上刻意求奇了。

华夏之文,贵于“载道明道”,“辞达而已”,而不贵“人工雕饰”;中国之诗,贵在“重拙大”与“言志”,而不贵“新巧奇”与“尚情”。

《燕燕》的“泣涕如雨”是自然而然的,表现得是自然而然、难以遏制的饮泣流泪,其中有正义复仇之志,有讨贼救国之险,有失去养子之苦,有永别戴妫之忧。

王勃的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有“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的诗句,那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卫庄姜是身居深宫的女子,忍气吞声更艰难。

讲座暂停,休息十分钟。十分钟内,欢迎群友提出问题,欢迎群友发表感想和议论。十分钟后,继续讲座。

三、第二章讲解:

原文:燕燕于飞,颉(谐)之颃(航)之。之子于归,远于将(江)之。瞻望弗及,伫(住)立以泣。

1】虽然燕子南归去,永远正直不低头。患难之时真情现,德如松柏可共谋。

第一章所说的“燕燕于飞”,说的是燕子从“未飞”到“起飞”,意思是戴妫从“即将告别”到“踏上征程”。

这一章所写的“燕燕于飞”,说的是燕子起飞之后,在天空飞翔的样子。所谓“颉之颃之”,其中的“(谐)”,是指从下向上飞,“(航)”是从上往下飞。

段玉裁先生《说文解字注》的解释,与《毛诗正义》相反。他认为,从上往下飞叫做“颉”,从下向上飞叫做“”。我们这里取《正义》之解。

“颉”和“”,都有几个读音,在这里则只读作“谐航”。从本义来说,两个字都从“页”。从“页”的字,其本义都与人的头颈有关。

“颉”的本义是“直项”,就是“挺直的脖子”;“”既然有“亢(炕)”字部分,那么,其本义应该接近于“强项”,即“用力挺直的脖子”。

如果进一步加以区别,可以说,“颉”所表示的“挺直的脖子”是自然挺直,“”则是有意使脖子挺直。两者都有“不低头弯腰”、“不卑躬屈膝”之意。

“颉”字之音,以“吉”表示。怎样才能“吉”?《周易》中说:“吉凶者,得失之象也。”其中的“得失”是什么,需要非常注意。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因此,君子必然是从“得义”和“失义”来考虑,小人则从“得利”和“失利”来考量。

孟子说过:“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君子所重,在于心意言行不失其道,不悖其德,不离其义。

因此,“颉”的意思是,人的脖子本来就是挺直的,即使是高升的时候低头,也并不失去其“挺直”之意。

”字之音,以“亢”表示。《易经·乾卦·上六》说:“亢龙有悔。”过高则“亢”。高而至于“亢”,则物极必反,所以有燕子下降之意。

人有高升之时,也有下降之时,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即使是下降之时,表面看来好像是“失败”,可是,君子在此时,绝不颓丧泄气。

由此可知,首先,“颉之颃之”,表面的意思,是燕子飞在天上,时而高升,时而下降。一方面意味着人生难免有起伏不定的时候,另一方面则有飞离地面之时,终有回归地面之日。

卫庄姜和戴妫,因为儿子卫桓公被弑,国君之位被乱臣贼子篡夺,所以,此时落入了她们人生的最低谷,可是,她们相信一定会有复仇定国的成功之日。

其次,从两字的本义以及后世所使用的意思来说,含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岁寒后凋”之意。

卫庄姜眼看着戴妫已经像燕子一样飞去,想像着燕子飞行的样子,必然时高时低。卫庄姜和戴妫的心情,恐怕也会像燕子一样时高时低。

然而,卫庄姜马上想到的是“颉颃”,也就是永不颓丧泄气,永不失其冰霜之操。人们常说:“患难见真情”。

在此患难之际,最难得的就是“患难与共”、“同仇敌忾”的朋友。卫庄姜为能有戴妫可以共谋复仇定国之大计,必然深感欣慰。

无论是个人之事,还是国家之事,都需要有能够患难与共的朋友。我们都希望着能有这样的朋友,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应该承认这样的人。

希望他人成为与我们患难与共的朋友,自己却不想与朋友患难与共,那就根本就不是想要跟别人交朋友,而是想从朋友那里得到好处,岂不是骗子?

2】庄姜远送到野外,恨不双飞与双宿。戴妫远去早不见,身边有谁能相助?

正因为卫庄姜知到戴妫就是可以患难与共的朋友,是志同道合之人,所以,在为戴妫送别的时候,一直送到了野外。

本章的第二句是:“之子于归,远于将之。”这里的“之子”是“这个女子”的意思,指的是戴妫。“于归”是指要回到她的娘家陈国去了。

所谓“远于将之”,意思是说,卫庄姜送别的时候,所送到的地方,比礼制所规定的地方远出很多很多。

“远于”,是“比……还远”。“将”字,有时候是指“迎接”,有时候是指“送别”,这里是“送别”的意思。“将之”,就是按照礼制,为戴妫送别所应该分别的地方。

卫庄姜这么说,意味着她实在不想与戴妫分开,可是,她毕竟是一国的“夫人”,没有君主之命不能离开卫国,也不应该违背礼制送得太远;

再说,戴妫此去,是回到她的娘家陈国,卫庄姜根本没有理由与戴妫一起去;更为重要的是,分别之后,她们都清楚自己所担当的重任是多么的重,又是多么的艰难、危险。

卫庄姜把戴妫送到了远远超出礼制的地方,仍然不忍离别,在正常情况下,这种违背礼制的做法,是一个国家的“夫人”所不应该的,因为要“发乎情止乎礼义”。

为了情感而不顾礼义,这样的做法是不能提倡的。即使是真情,也不应该不知到节制。比如说,为父亲守丧(桑)应该是三年(三个年头,二十六个月或二十七个月),

不孝之子不想守三年,当然是违背礼义;如果是孝子,过了三年却还要继续跟以前一样守丧,荒废了应该做的事情,那同样也是违背礼义。

再比如,男女青年在谈婚论嫁的时候,有真情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因为父母不同意,为了两人之间的“真情”,就抛弃父母“私奔”,乃至伤害父母或自己,同样违背礼义。

这样的情节,看起来是非常“感人”、“动人”的,因此,在小说和戏剧之中经常见到这样的情节故事,但是,在中国文化看来,这是违背礼义之事。

为了一己私情,却废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真情;为了自己这“小两口儿”的所谓“幸福”,却让父母、家人陷入痛苦,岂不是太自私自利了吗?

为什么这一次卫庄姜可以违背礼制呢?因为卫庄姜送戴妫,虽然其中不无个人情感的因素,但是,她们都不是仅仅为了个人情感。

戴妫回陈国,不是为了“避难”、“远害”;卫庄姜留在卫国,也不是为了“苟延残喘”、“苟且偷生”,而是为了复仇定国的大计。

上一章的末句是“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这一章的末句后半部分改成了“伫立以泣”,都是在已经告别之后的事情。

所谓“伫立”,是长时间的站立而不动,意味着在戴妫早已不见踪影的情况下,卫庄姜还继续站立在那里很长时间,没有离开。

女士的哭泣,未必都是懦弱的体现。卫庄姜的哭泣,是自然而然的,但绝不是懦弱的。她没有因此而对复仇定国大计有丝毫犹豫。戴妫恐怕也是如此。

因为有卫庄姜和戴妫的这种节操和志向,所以,卫国在被乱臣贼子篡权夺位之后,才能让乱臣贼子得到讨伐,使卫国重新恢复安定。

卫庄姜和戴妫仅仅是为了君主吗?仅仅是为了儿子吗?不是。与其说她们是为了丈夫和儿子,不如说是为了国家;与其说是为了国家,不如说是为了维护正义。

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往往都有像春夏一样“生机旺盛”的时候,也有像秋冬一样“生机敛藏”的时候,还常常会有出现意外的时候。

在正常的情况下,孝子、贤人、忠臣也许跟众人一样,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惟有孝子、贤人、忠臣,才是希望之所在。

两位弱女子,尚且能够“挽狂澜于既倒”,“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无论男女,皆应立志于正义,男子更是责无旁贷。

今晚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群友,谢谢各位管理员!下面的二十分钟时间,欢迎提出问题,欢迎大家发表感想和议论。二十分钟后,问答结束。

发表于 2013-10-29 22: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间慢慢看
发表于 2014-6-18 14: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诸子百家 发表于 2013-9-29 00:31
别急,还多着呢,最近太忙了,没时间转,他老人家还有很多稿子呢,朋友准备好哦,

请问是转自哪里的?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去看?讲的真的不错。
发表于 2014-8-25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曰若稽古 发表于 2014-6-18 14:33
请问是转自哪里的?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去看?讲的真的不错。

可能是济南大学的赵宗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3: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司胡同 发表于 2014-8-25 14:22
可能是济南大学的赵宗来

楼上正解,就是这位先生的,东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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